【專家之眼】監察院也查NCC舊案 NCC還能喊冤?

社会对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的信任几乎崩坏。示意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三月底,立法院在野党团成立镜电视申设及后续争议调阅专案小组,且迅速通过运作要点,蓝白共同推举民众党立委林国成为召集人,将针对镜电视自申设到上架等相关程序的争议进行资料调阅。不过,民进党团却意图以违宪为名试图阻挡,行政院长陈建仁也搬出大法官释字第729号解释,认为立法院应谨守分际,司法权与立法权有明确分别。为此,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也在程序上以提案要求镜电视调阅小组未来确保五权分立原则,调阅小组甫得以顺利成立。

为什么一定要查国家通讯委员会(NCC)?除了各项争议导致社会对NCC的信任几乎崩坏之外,NCC审理案件的能力也无法取信于其他行政机关。日前,监委王美玉等人透过新闻稿表示,大富媒体及凯擘集团违反并购案通过时的附带负担条件,在今年一月遭公平会重罚一亿元,而监察院也有所疑虑,多次请NCC查明却查无所获,反而被公平会查个水落石出。故此,监察院为了解NCC是否未详实调查凯擘集团违规情事,有无怠惰失职的可能性,已对此案申请自动调查。

回头再看看镜电视已进入司法程序的众多案件,以及NCC主委陈耀祥遭列渎职被告的事实,当立法权、司法权、监察权都已经开始对NCC审理的案件产生疑虑且进入各种实质调查的过程,NCC还能坚称自己是依法行政,还敢喊冤吗?

除此之外,当大富媒体及凯擘集团违反并购案附带负担条件被公平会重罚一亿元,而三立入股中嘉同样违反NCC的附负担条件,恐涉媒体垄断规定,NCC却只开罚1440万元。两相比较之下,NCC的裁罚标准及判定原则是否太过宽松,莫非又要立法、司法、监察联合启动才能查明真相呢?

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应有的基本伦理,行政机关在审理过程的程序正义更是重要的道德原则。然而,社会对于NCC早已不抱希望,甚至将期待放在下届NCC委员身上,希望国会能严审新任委员的适格性与政治倾向,将独立机关的政治阴霾一扫而空。事已至此,NCC也甭在拦轿喊冤,最后关头也是该全盘托出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