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賴政府堅持不修財劃法 人民如何反擊?

财划法为财政根本大法。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财政为庶政之母,国家社会永续,必须建构于财政永续的基础。财划法为财政根本大法,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划分的修法讨论,主宰了台湾财政的未来。总结目前各方议论,主要疑虑在于:修法通过后是否会「排挤」中央财源?许多中央政府政策在修法后,是否会因为财源无以为继而停摆?

首先,财政收支划分的「排挤」,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资源分配此消彼长的相互关系(reciprocal relationship),并没有单向的「地方排挤中央」或「中央排挤地方」问题。在整体财源固定的情形下,争辩修法将造成地方「排挤」中央财源,也意味着,现况是中央「排挤」了地方的财源;有如a、b两数互为倒数,表示a为b之倒数,b也是a之倒数。

在福利经济学资源配置效率层次的讨论,一块饼不管怎么分,一旦做到把整块饼分的一干二净、没有丁点的剩余或浪费,此时,为增进任何个体福利而多分一点,势必会导致其他个体的少分而遭受福利损害,就是达成了「最适」。换言之,在「配置效率」的情况下,任何个体福利的增加都会导致其他个体福利的减少,并没有谁分得多、谁分得少的「分配公平」问题。

其次,中央统筹分配税款的本质为地方政府课税收入,在财政收支划分的操作方式上,是透过将主要税收划分为国税,再将收入之一定比例,以统筹分配税款的名义,按特定方式「归还」地方。因此,对于税源充沛的地方政府而言,修法扩大统筹分配税款的规模,只不过是拿回本来就是属于自己的税收,这样的「排挤」,实有绝对的正当性。

至于在中央政策可能停摆的讨论上,统筹分配税款规模的扩增,必然会压缩中央对于财政资源的支配能力,而使部分中央政策受影响,但基于以下三点理由,此一影响未必是负面:

一、在修法后,部分地方政府取得充沛财源,自然不必秋水望穿,眼巴巴期待中央的「投喂」;中央不须大量补贴地方,可以缩减对于地方政府移转支出规模。

二、中央政府支出规模的缩减,也同时意味着中央政府浪费的减少,可望遏止许多为人诟病的浪费性支出;例如,在财政收支短绌、债务余额上升的情形下,仍然以「还税于民」之名,全民普发6,000元现金;又或各部会动支的高额宣传经费等等。

三、由中央主导政策的推动,基于共同性及一致性,难收「因地制宜」效果;政策由地方主导,更能切合地方实际需要。例如,农业部长不须面对「班班喝鲜乳」,变成「一次发8瓶保久乳」的尴尬;交通部长不必担心「公车无法跑」,地方大可规划更周延的公共运输网;主计长也不必烦恼「无法补贴轨道建设」,地方可能更在乎老年人照护或年轻人教育与就业的支持…...。

结束本文讨论前,有必要强调本次财划修法讨论,真正令人坐立难安的问题:财政根本大法的修正,已然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自本届立法院启动修法讨论以来,行政院与财政部,时不时搬弄数字、发布新闻稿扯后腿,述说在野党修法版本的不当,却又无法提出行政院版修法草案。

如果赖政府吃了秤砣铁了心不愿修法,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行政院放弃财政收支划分修法的提案权与主导权,两个脑袋的财政部任由政治脑凌驾专业脑,那么是不是把负责政府财务规划的国库署改隶立法院,或在立法院成立财划局,俾使财划修法的讨论,得以有更为周全的规划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