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八仙尘暴15死471伤吕忠吉判5年 轻?还是重?
▲尘爆发生,八仙乐园宛如人间炼狱,3年过去,还有多少人记得?(图/资料照)
八仙尘爆造成15死471伤,至今已近3年时间,刑事官司也打到二审,结果却是「玩色创意」负责人,也是彩色派对主办人吕忠吉,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9万元。这样的结果让不少人错愕,高等法院疾呼「该修法了」。但可能吗?这真的是家属、受害者最需要的吗?
吕忠吉从起诉到一审判决,被控的罪名为《刑法》第267条过失致死罪第2项,从事业务之人因业务上过失,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加上业务过失致重伤害、业务过失致伤害罪3项罪名。
一审士林地方法院判决4年10个月有期徒刑,二审高等法院按《刑法》第55条规定,从一重之业务过失致人于死罪处断,判满5年,罚金也提高至9万元。但15条人命,471人得一辈子揹着创伤「才5年,会不会太轻?」
对比德国,按德国《刑法》第308条「引爆爆裂物罪」可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因重大过失致人于死,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高等法院宣判,吕忠吉依业务过失致死,判刑5年。(图/记者杨佩琪摄)
法界人士坦言,高等法院此次的判决,其实已经打破一般人对一审判重、二审判轻的印象。承审法官也不讳言,这是他们能做的最大努力。《刑法》第55条的规定,仅能从一重罪处断,就已框限住法官的决断空间,更凸显立法者为旧特殊类型案件、伤亡人数众多案件,另订较重的法定刑,确实有疏漏。
更何况,受限法律条文框架,怎么判都还是「情重法轻」,违背了人民对法律的情感,毕竟15条宝贵人命471人的创伤,就如家属所言,悲剧已成定数,再长的牢狱、再多的赔偿、道歉,都无法挽回。
负责其中20名受害人、死者家属赔偿后续的律师吕秋远认为,就法律而言,法官、检察官确实尽力了,台南维冠大楼倒塌案,115条人命,也是5年,这的确是法条上的问题,但重点该是谁愿意真正负起责任?当事人如何能走出阴霾?起码到目前为止,包括吕忠吉、八仙乐园,一竿子通通撇得一干二净。
吕秋远表示,其实对不少家属及受害者来说,会发生这样的事件,并非仅吕忠吉一人造成,从活动申请、审核到举办,过程环环相扣,因此当下最需要做的,就是尽速在赔偿事宜上,能给家属、受害者们一个公道。
但光是民事赔偿,八仙乐园不仅连调解都不愿调解,无论提案分期赔偿、让伤者能到乐园工作替代、筹组基金会协助伤者走出阴霾,都像鬼打墙似的只说「依法行事」,好像「刑事都没事了,为啥我要处理」这样的态度,谈都不愿意谈。「旅馆会过滤要办毒趴的,这种(彩色派对)难道就不用审核?」、「收钱的时候就说跟你有关系,赔钱的时候就说没有。」
▲台南维冠大楼倒塌,建商被判5年有期徒刑。(图/资料照/记者李钟泉摄)
不过最让人担心的,是还有绝大多数的被害人和家属,躲在角落暗处独自承受着巨大压力与痛苦,没有人协助他们走出创伤。若能有企业伸出援手,八仙乐园能站出来负起该负的责任,并转为正面的协助力量,伤痛或许就能减轻,让家属及被害者有能力面对未完的人生。
只是目前看来,道义上、法律上都没人愿意承担,随着官司从一审到二审,可能还得到三审,舆论关注热度也能说是「加长版」3分钟,早已降温,再过几年还有多少人想起「八仙尘爆」四个字?还有多少人能想起,那些持续与创伤奋战的家属及被害人。
▲有家属认为,每年都会有人拿八仙当话题,但「说」完了又如何。(图/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