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车驾驶当妻面被撞死 鉴定:直行车有疏失...法院不采判无罪
▲屏东地院判决杨姓驾驶无罪。全案还可以上诉 。(图/记者陈昆福摄,资料照片)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县杨姓男子驾驶小货车和鄥姓男子自小货车发生擦撞,造成鄥男受伤送医不治,坐在副驾驶的太太受伤,检方依过失致死罪将杨起诉。屏东地院审理,虽有两鉴定单位认杨行经行车管制号志交岔路口,未注意车前状况,并未随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是肇事次要原因,但未推论「如何疏于注意」,不被合议庭法官采用。
法官认为杨是直行车,鄥未礼让直行车先行迳行左转,导致发生该起车祸,判决杨无罪,全案还可以上诉。
检方起诉书说,杨姓男子于2016年11月22日上午,驾驶自小货车沿屏东县长治乡南二高平面道路由北往南方向直行,行至平面道路与德和路口时,本应注意车前状况并随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竟疏未注意车前状况。适有邬姓男子驾驶自小货车,搭载其妻沿南二高平面道路由南往北自对向行驶而来,行至德和路口时,亦疏未注意车前状况,更疏未礼让直行车辆,即迳行左转欲进入德和路。
杨见状闪煞不及,车辆前车头撞击邬男车辆的副驾驶座车门,车辆继续滑行,与诉外人黄姓男子驾驶,正在德和路上停等红灯的自小客车正面对撞,造成邬男肋骨等身体多处骨折、鄥妻受伤,鄥经送医不治。检方依过失致死等罪将杨起诉。
法官审理,杨男坚决否认有何过失致死等犯行,表示「我没有过失,我是直行车,被害人左转没有礼让我,且被害人是忽然转弯,中间又有柱子挡住,我来不及反应」等。
法院将该车祸送两单位做事故鉴定,两单位均认为「被告有未注意车前状况,随时采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的过失」结论,但都未见任何推论过程及理由,合议庭法官认鉴定意见所认被告具有未注意车前状况的肇事因素,容有未洽,因此未采用,判决杨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