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約違反母約」北市府:柯文哲讓台智光多賺2千多萬

北市府今天由发言人殷玮说明台智光合约 (母约)与警察局专案费率(子约)的相关内容。记者林丽玉/摄影

台北市警用监视器传输费争议持续延烧,北市府发言人殷玮今天拿出100年郝龙斌签的台智光母约,与柯文哲任内106年订的警察局专案费率子约,及每年警察局实际费率对照,发现柯任内签核的警用监视器月租费率,都不符母约的不得高于95%,蒋市府并计算柯任内开始,至少用人民纳税钱,在2M费率传输费上,让台智光多赚2千5百多万元。

对于前市长柯文哲今天也再度针对此案,指是财团勾结议会案例,并称陈重文只是「肉粽头」,办下去会一狗票,并称「我的部分不会有什么问题」。民进党议员林延凤则要求蒋万安,应循当年柯文哲办「五大案」模式,将柯文哲与其当年辖下官员依图利罪嫌全送检调与监察院。

殷玮表示,北市府还要就事实部分,做好相关检视盘点,若事实更明确,北市府该怎么做,一定会怎么做,但还是要建立在事实之上,北市府就是抱持就事论事的态度面对,有多少事实证据,说多少话,这是北市府的原则。

北市府今天由发言人殷玮说明台智光合约 (母约)与警察局专案费率(子约)的相关内容,殷玮说,根据前市长郝龙斌于100年与台智光订定的母约提到的「委外建设暨营运案评选须知」,北市府所属机关等,电路租用费率优惠方案,不应高于100年度支付费率之95%,且不应高于当期行政院政府网际服务网契约价格之95%。

不过市府检视柯文哲106年订定的警察局专案费率合约,子约2M月租费为1684元,比100年时中华电话月租1512元,因母约规定需低于百分之95所以资费不得高于1436元。市府进一步计算106年至113年根据母约规范,与实际台智光2M价格,总计有2572万5206.4元的价差。

殷玮也呼吁,这个价差到底发生什么事情?北市府会持续来检视,也希望前市府团队应该来回答清楚。

至于接下来与台智光的解除警用监视器传输费专案费率合约作业,殷玮说,如果接下来有更进一步的消息,会来跟各界报告,目前终止合约的过程,已经交由法务局、资讯局、警察局等就必要的程序进行,目前碍于现还在进行中,无法这么快向外界报告。

殷玮也强调,北市府与台智光谈判解除警用监视器传输费专案费率合约的作业,也绝对会以治安零死角前提下作业,绝对不会影响北市警用监视器的传输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