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翻消防车酿1死4伤 司机3400万和解获缓刑5年
2020年2月13日高雄市凤祥消防分队消防水箱车晚间出勤救灾,行驶至凤山区凤顶路与过埤路口,被张姓男子驾驶的曳引车撞上。(本报资料照)
高雄市消防局凤祥分队2020年2月出勤遭撞,酿车上消防员1死4伤惨剧。迄今仍住疗养院的消防队员赖统生能否复职、仍是未知数。一审判肇事的张姓曳引车司机2年,二审高雄高分院审酌张男坦承犯行,和公司已赔偿死伤者3400万元,驳回上诉,宣告缓刑5年,需服200小时劳务,接受6场法治教育,可上诉。
2020年2月13日高雄市凤祥消防分队消防水箱车晚间出勤救灾,行驶至凤山区凤顶路与过埤路口,被张姓男子驾驶的曳引车撞上。当时小队长冯永昌抛出车外,伤重身亡,分队长曾柏雄、队员赖统生、郭峻嘉、芶玉锦4人受伤。
其中,赖统生受有创伤性硬脑膜下出血、右胫腓股开放性骨折、右脑干出血、颅底骨折并气颅、水脑症与多处损伤伤害,并因脑伤导致认知功能明显受损而有身体健康重大难治伤害。
张男在一审期间极力否认有肇责,强调视线被桥墩遮挡才没看到消防车。但法官认为,张男当时没有减速,加上载货超重才闪避不及发生意外,依过失致死罪判其2年。
赖男太太一度出面向媒体痛批张男「胡扯」,表示赖男人还在疗养院、24小时需专人照顾,未来堪虑。消防局表示,赖男公伤假到今年2月14日止,若无法销假上班,可以办理留职停薪2年,家属也可以考量因公命令退休,领退休金。
面对一审判决,张男不服上诉,在二审期间态度大转变,坦承犯行,张男所属公司也与死伤消防队员家属达成总额3400万元的和解。高雄高分院认为张男已知悔悟,愿意和解、已付出相当代价,念其是过失的初犯,驳回其上诉,但宣告缓刑5年、需服240小时义务劳务,参加6场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