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见继母跟小王半裸激吻 儿子抓狂杀人判缓刑

男子撞见继母半裸和别的男人接吻,气得拿刀怒捅小王。(图/意图,非本新闻当事人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宜兰报导

宜兰一名陈姓男子撞见黄姓继母上身赤裸,与黄姓小王在暗巷拥吻,气得拿刀朝黄男身上猛刺,造成他腹部开放性伤口、小肠穿孔等伤害。法官审理后认为,子女看到父母与他人暧昧,都会产生无可容忍的愤怒,一审义愤杀人未遂罪判决2年6个月,高等法院再改判2年徒刑、缓刑5年。

判决书指出,陈男从小由黄姓继母扶养长大,平时都称呼对方为「妈妈」,感情亲生母子没有两样,但2013年8月17日晚上,当时19岁的陈男意外撞见「妈妈」身穿睡衣,和黄男在住家后方的暗巷幽会肩带还被黄男拨开,半裸着相拥接吻。

陈男当场气得大声质问:「你跟我妈在做什么?」接着冲上前痛殴黄男,混乱中他从旁边的垃圾堆中摸到一把尖刀,立刻拿起来朝黄男的脸、手、背、臀、腹部猛刺,最后甚至把刀插在他的肚子上,幸好陈男的父亲听到打斗声,赶紧打开巷子后门让黄男逃到附近的消防队求救,经过送医急救才保住一命。

事后陈男主动向警方坦承动手伤人,但一审法官认定他有杀人意图,而且以尖刀刺入被害人腹部,还把刀子留在人体内手段凶残,忽视人命价值,然而考量为人子女撞见父母和他人发生不正常亲密关系,都会产生无法容忍的愤怒,而且陈男自首又没有闹出人命,最后判刑2年6个月;高等法院20日再改判2年徒刑、缓刑5年,并须提供义务劳务120小时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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