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監視器防兒虐 新北保母意願低

儿虐事件频传,保母照顾幼儿责任重大,托育空间内是否装设监视器受关注。图/新北市社会局提供

儿虐事件频传,各界认为保母装监视器能保障自身与孩子权益,实际执行困难多,保母担心隐私外泄意愿低。新北今年6月起补助保母1万元购置设备,5个月仅18案申请,议员建议要给诱因,另私立机构影片未上传云端恐成破口,社会局长李美珍允诺研议。

目前法令仅规定公私立机构须全面装监视录影设备,居家保母涉及私领域,缺强制力,近年儿虐事件多,除家长担心保母也人人自危。

有保母说,居家保母多在家中照顾孩子「谁喜欢家里被人看光光」,家长也会担心孩子隐私泄漏,求自保者只能偷偷装,以备不时之需。家长说,监视器容易让人感觉「谍对谍」,建立彼此间互信更重要。

新北社会局为保障居家托育人员、家长及托儿照顾权益,今年6月1日起补助居家托育人员添购摄录影音器材上限1万元,要求保母维护设备运作正常,配合访视人员、司法机关调阅。

市议员张维倩质询关注补助装设情形,李美珍说,目前有18件申请,保母忧隐私外流,对装监视器有顾虑,将持续推广。张维倩建议市府可透过评鉴制度,将装设监视器作为保母评鉴选项之一,才能增加保母意愿,也可找专家协助,确保装设位置可兼顾隐私,及保母与孩子权益,也能发挥效果。

新北儿童托育科长林秀穗指出,居家托育属私领域,补助装监视器是鼓励性质,新北有5000多保母,实际装设比率难统计,要保母都接受装监视器,还要再努力。

律师吕俊杰说,保母照顾幼儿过程承担高风险,幼儿无法完整表达感受,契约中应请家长详细说明幼儿的身心状况。现场监视录影设备是重要一环,录影档案应存放在云端,避免档案毁损,保存期限不宜过短,但监视录影难免涉及隐私权,应在契约中详载拍摄位置及方式,并经双方同意,才能避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