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外送员又肇逃 酒驾累犯遭判10年

朱姓酒驾累犯在2022年底在澎湖203县道3.75公里处撞死外送员又肇逃,日前一审遭判10年。(翻摄画面/许逸民澎湖提供)

澎湖一名酒驾累犯,2022年底时撞上路边起步变换车道的UBER外送员后心虚逃逸,虽经警方询问目击证人并调阅路口监视器缉凶后查出又是酒驾,但遭撞外送员因有脑干衰竭、右侧额颞叶硬脑膜下出血等伤害,送医抢救2天后仍不治。日前,澎湖地院依酒驾致人于死、肇事逃逸等罪,合并处有期徒刑10年。

判决书指出,肇事的朱男(47岁)过去就曾酒驾遭逮,遭宜兰地院判刑4月,又再酒驾犯下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于死罪,累犯,处有期徒刑9年;并犯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于死而逃逸罪,累犯,处有期徒刑2年,所以定下应执行有期徒刑10年。

朱男是2022年11月3日晚再度酒后开车上路,于晚间6时45分行经203县道3.75公里处时,在煞车不及下撞上同向路边起驶并往左变换车道的35岁陈姓外送员骑士,却迳自离去,陈男经路人报案送医抢救2天后,仍宣告不治。

警方后来根据目击者说法及调阅现场监视器画面分析后,锁定肇事车辆,循线在当晚7时55分前往朱男家中访查逮人,并测得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34毫克,明显违规,经检方调查后依法予以起诉。且因警方是掌握肇事车辆车牌号码及可能之驾驶人展开调查,应认员警已发觉犯罪,朱男在警方上门后坦承犯行,仅属自白,无减轻其刑规定之适用。

另法官还根据朱男在侦查中已自陈,他过红绿灯约2、30公尺后发现被害人时,已离自己不到1公尺,「但他突然回转...当时车速约50、60公里」,而事故路段限速约50公里,认定事发当下已超速。

最后法官审酌,酒后不得开车经政府三令五申多方宣导,为国民所熟知,朱男却漠视法令,于饮酒后恣意开车上路,导致车祸发生致生被害人死亡,且朱男已有2次酒驾前科,仍不记取教训而一再酒后驾车,素行不佳,甚至逃离现场,至不足取,考量朱男犯后坦承犯行,且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目前仍在分期偿还中,故量处合并执行10年有期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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