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停等红灯2车致3伤 他肇逃跑回家结果惨了
(示意图/Shutterstock)
云林县1名许姓驾驶,去年10月开车行经虎尾镇云145公路某交岔路口时,未注意车前状况,冲撞2辆停等红灯的汽车,造成2车驾驶及1名乘客3人受伤,许男肇事后竟直接开车逃离现场,警方调阅监视器后将他送办,法院将他依肇事遗弃罪处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罚金18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2022年10月18日17时38分许,许男驾驶自小客车,沿云林县虎尾镇云145公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行经某交岔路口时,本应注意同车道后车与前车之间安全距离,且应注意车前状况,随时采取必要之安全措施,而依当时天候良好、路面干燥无缺陷、无障碍物视距良好,并无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贸然前行,撞上停等红灯的陈姓女驾驶及黄姓男驾驶的自小客车,导致陈女前胸、腹部挫伤等伤害,黄男脑震荡,乘客黄女脑震荡、腰部挫伤等伤害。
许男明知因驾车肇事发生碰撞而致人受伤,竟未对3名伤者施以必要之救护,亦未待警方到场处理,即基于肇事逃逸之犯意,迳自驾车右转离去,。嗣经警调阅周遭监视器影像后,始循线查获上情。
法官审酌,被告知悉其驾车不慎发生前揭交通事故致告诉人3人受伤,竟未采取任何救护措施或停留在现场直到渠等得到救护,即迳行离去,显有轻忽他人生命、身体法益之情事,所为实不足取;惟念及被告犯后业已坦承犯行,态度尚佳,许男自述因母亲受伤已预定住院开刀,要赶着回家照料,且已与告诉人3人调解成立,并履行调解条件,而获得谅解,将他依肇事遗弃罪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害而逃逸者,处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罚金18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