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公托上路! 卫福部公布契约「2年内不能涨价」
▲行政院准公共托育政策8/1正式上路,卫福部公布契约要点。(图/达志示意图)
行政院准公共托育政策8/1正式上路,卫福部社家署今(31)日公布「未满二岁儿童托育准公共化服务与费用申报及支付作业要点」,强调会设立资格门槛做把关,另也规定签约后,2年内不能调涨收费,若需要调涨,必须经过地方政府审核。
社家署家庭支持组代理组长简杏蓉指出,设定门槛是为了把关资格和品质,除了要合乎登记规定,针对资格部分,保母近3年不能有违反现行《居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托婴中心也不能有违反《儿少法》和托婴中心等纪录,所以并不是所有保母或托婴中心都可以加入。
简杏蓉进一步说明,托婴中心签约后,两年内不能调涨收费,若要调涨,必须经过地方政府审核,避免中央给予经费,家长反而没有实质受惠,另外,保母若有特殊事情要临时终止契约,必须在60天前主动和家长说明,之后1年内不能再提出合作申请。
而在托育人员的保障方面,简杏蓉表示,政府提供补助金额比以往多了一倍,从3000元升到6000元,因此托婴人员的投保薪资要有一定的金额,也要保障调薪,而在家长方面,申请资格跟申报规定几乎都还是跟现行的一样,且此次准公托制度也规定签约收费上限,日间托育扣除政府补助之外,每名幼儿的费用不能超过当地区家庭可支配所得的15%。
而在保母方面,简杏蓉说,保母费必须低于政府托育购买价上限,若要停托、转托或连续请假15天,也必须主动告知家长,此外,日前也修正《居家式托育服务提供者登记及管理办法》,规定保母收费不得「巧立名目」,希望准公托制度可以让孩子获得更好的照顾。
★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today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