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心情好 男子警局門口放鞭炮被送社維法

52岁陈姓男子自称一时高兴,13日晚间8时许,牵着1只黑狗,跑到台北市文山一警分局门口,点燃一串鞭炮后逃离现场,警方搜索后在附近公园找到陈男,并依社维法送办。

陈男在分局前人行道施放鞭炮后离去,分局员警外出查看,旋不久在分局旁公园内,发现1名陈姓男子涉嫌重大,酒气明显,警方盘查后,陈男说:「因为有喝酒,心情好」,才会犯案,并没有要挑衅警方,员警就陈男投掷杀伤力物品部分,依社维法送办。

陈男被带入警局后,供称以前不学好,曾被警察教训,警察要他走正途,他感念对方,因此购买鞭炮搭计程车到分局,陈男说因为心情好,高兴,才会放炮。

陈姓男子牵着黑狗,跑到文山一警分局门口放鞭炮。记者廖炳棋/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