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升等失败!云科大教授求国赔200万 台湾高等法院驳回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王姓女教授升等失败,告教育部要求国赔,高等法院驳回,18日公告裁判主文。(本报资料照)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某王姓女教授直指2020年于升等案审议过程中,遭人科院院长及院教评委员多次对其施予职场霸凌并阻挡升等案件,她向云科大教师申诉评议委员会提出申诉遭驳回,王教授不服持续上诉,但遭枉法决议及行政怠惰,再加上诉讼过程中长期为同事孤立、健康及工作权等损害,进而要求国赔200万,台湾高等法院判上诉驳回。

王教授表示,她在2020年4月申请升等为教授,遭评审委员会职场霸凌决议其升等案不通过。故她分别依霸凌行为与不服升等案分别提出申诉、申复及再申诉救济。

王教授指出,霸凌行为分向总统府、 监察院陈情,遭教育部承办人员以不实公文阻挠总统府等介入霸凌案之调查。再加之中央申评会明知升等案再申诉与霸凌案再申诉标的不同,故意将二者混淆为同一事件,以重行提起申诉为由,驳回升等案再申诉,枉法决议且评议书教示栏记载错误,致她误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认为,霸凌行为再申诉部分,中央申评会3个月作成评议,未逾评议期限。且就霸凌案再申诉作成「再申诉不受理」,已于事实理由,前处分已被后处分取代,依评议准则,无就已受请求事项未审议,未受请求事项为评决之违法。

关于不实公文案阻挠总统府调查,法院认为,总统府等函转办理,王依调查结果回复总统府等,并未阻止机关介入调查,且函文为其职权所为,非不实公文书。至于,云科大主管机关,疏于监督管束,衍生多起霸凌行为,并未举证证明其说,故台湾高等法院判, 无理由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