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百家|国家战略视角下的中小银行理财业务定位
作者:李振,中国投资协会金融业资产管理专业委员会研究部主任
近日,山东、湖南、湖北、吉林、甘肃、江苏等多地城农商银行陆续接到当地监管部门关于理财业务的指导。虽然“指导”的方式不同,但整体方向是要求未成立理财子公司的中小银行理财规模在年末要压降到2021年8月时点规模,有的地方监管局还要求2026年压降到零,并要求银行提交月度及年度的明确压降计划。这一政策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议论、担忧和思考。
自“理财新规”实施以后,对中小银行理财业务开展争议很大,政策上总体是监管趋严,控制或压降规模。根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2023年发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末,全市场银行理财产品存续规模为26.8万亿元,其中中小银行(主要为城商银行、农商银行)230家,所发行的理财产品存续规模为3.17万亿元,仅占全市场份额的14.1%左右。但在“理财新规”实施前,截至2017年末,中小银行理财业务参与机构数为544家,总规模6.29万亿,规模占比25.8%。究竟站在什么角度、高度去认识、评判中小银行理财,得出的结论肯定不同。这里我想从国家“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均衡发展”、“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等战略目标如何落实的视角,以行业协会中立的态度来思考中小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有关问题。
首先,中小银行理财是国家“共同富裕”战略目标的区域金融排头兵。
“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提升中低收入人群的财产性收入。理财业务涵盖所有的人,一般来说,富人财富积累的平均速度远高于穷人财富积累的平均速度,长期下去会加速贫富分化。因此,我们要做好普罗大众的财富管理,要把为富人服务的组织、人员、理念、产品、技术等普及覆盖到广大区域的广大群众,真正“飞入寻常百姓家”,让中低收入者同步享有理财服务和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为“共同富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是,中小银行所在区域的理财需求长期存在且不断增长。在共同富裕目标实施过程中,随着国家区域均衡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深入推进,人民富裕水平会不断提升。2023年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中等收入群体近4亿,2022年末,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为218万亿元,近3年市场增长率为7%。仅从农民人均收入来看,2017-202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28.9%,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由2.7缩小到2.56。2022年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133元,比城镇居民增速高2.3个百分点;2023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51元,实际增长7.6%,比城镇居民增长高2.8个百分点。农民,这个被金融业忽视的“长尾客户”将会不断快速涌入中等收入群体。市县区域的各类富裕群体的持续扩大,需求种类会更加多样化、综合化,进而对财富管理机构产生持续增长的财产保值增值需求及多元化的理财方式需求。特别是受存款保险制度、利率市场化且不断走低等因素的长期影响,人民对资产安全、保值增值的需求也会持续增长,理财意识不断强化。特别是近几年来,银行存款不断增加,近8年来,住户存款从2016年的59.8万亿增长到2023年的137万亿,增长超过了1倍,且住户存款增速从2016年的9.5%增加到2023年的13.8%。从上市的13家农商银行存款来看,2023年个人存款占比均值为64.60%,为银行业最高。而且定期存款占比65.66%,为银行业最高,高于上市银行均值(57.15%)8.51个百分点。这既为未来中小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很多的资金来源,又增加了存款经营的内在动力。
二是,中小银行是区域中低收入群体理财业务的主办行。中小银行是服务于当地区域客户的主要机构,他们长期、稳定地扎根城郊、县域和乡镇,有着广泛的服务网点与大量的服务人员,坚守“普惠理财、服务大众”的理念,为城乡居民提供贴身的金融服务,成为中小投资者理财的主要“入口”。截至2023年底农信机构法人总数2129家,其中农商银行1601家;截至2022年6月末,全国共有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125家,12200多个分支机构,县域以下网点已接近6000个。中小银行通过网点及人员的广覆盖,设计起点低、波动小的产品,为城乡普通工薪阶层、特定人群、农民等提供符合中低收入群体投资需求的理财产品,提高了理财市场产品的丰富性,满足了区域内中低收入群体的小额、低风险、放心等个性化投资需求,填补了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在基层网点少、理财产品服务不到位的空白,使其也能与城市居民一样通过理财服务享受国家改革开放发展和金融资源均衡配置的红利,真正实现了“共同富裕”战略的落地见效。
三是,中小银行是城乡中低收入群体财产性收入增加的主力军。党的十七大以来,每次党代会均提出增加群众的财产性收入,这是理财业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小银行作为城乡中低收入群体金融服务的主力军,当然也是理财服务的主力军,实践上业已证明。截至2022年底,持有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数量为1.14亿人,其中个人理财投资者数量为11261.61万人,占比98.82%。在2023年,理财产品累计为投资者创造收益6981亿元,其中非理财子公司机构(主要为中小银行)累计为投资者创造收益1739亿元,这为理财子公司无法覆盖的区域中小投资者财产性收入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四是,中小银行理财业务提升了城乡中低收入群体的财富管理意识。首先从投资收益来看,在多数情况下,投资理财产品收益回报要高于投资10年期国债的投资回报。让中小投资者切身感受到理财带来的好处。其次随着“资管新规”的落实与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的推进,中小银行针对城乡居民的投资理财习惯与偏好,通过网点、官方网站、手机银行、互联网等渠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投资者教育工作,让城乡中低收入群体增强了理财意识,改进了理财理念、开阔了理财视野,学习了理财知识,也提高了理财能力,为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奠定了一定的思想基础。
其次,中小银行理财业务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抓手。
中小银行理财业务在解决“三农”问题,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精准助力农民收入的增长。受益于我国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化,农村居民的财产权益、财产性收入近年来得到了一定的增长,目前至少有18大类119小类权益性资产,仅土地出租、入股等形式的流转面积、收入逐年增长。中小银行在此基础上开展理财业务,盘活资产,增强农民信用,增加农民收入,能够有效推动乡村普惠金融特别是普惠理财业务的发展。中小银行理财业务精准助力农民收入增长的方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象精准,即部分理财产品在销售范围与销售对象上限定仅在县域或农村销售,或专门针对区域农村人口销售;二是特色产品,即通过涉农的、针对性强、特色化的理财产品设计,为农民提供稳定的投资收入;三是让利于民,部分中小银行通过降低费率、免去管理费等方式,降低农民理财投资成本。
二是,引导资金投资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项目往往具有发展模式新、资本需求大、项目期限长、效率要求高等特点,中小银行扎根当地区域,与大型银行和理财子公司相比,对当地新农村建设项目更为了解,经验更为丰富,理财所募资金也能更精准地投放到新农村建设项目中去,让理财资金“募之于农、用之于农、馈之于农”,既满足了农村理财需求,又支持了当地经济发展,形成了当地资金循环,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新的资金供应方。
三是,发展直接投资降低“乡村振兴”项目融资成本。银行理财业务是直接融资的主要形式,是国家金融发展的方向,是涉农企业及“乡村振兴”项目获得直接融资的重要途径。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募集相对零散的、涉农或非农的居民资金,直接投资于有资金需求的区域企业或项目。与传统的信贷模式相比,银行理财资金具有规模大、成本低、配置速度快、期限灵活等特点,与“乡村振兴”项目所需资金量大、项目投资周期长、成本控制要求高的融资需求极为符合。因此发展中小银行理财业务有助于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吸引非农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更好地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并提高我国直接融资比例,优化金融结构。
第三,中小银行理财是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依靠。
首先,中小银行理财与地方经济有更高的依存度,具有天然联系,是理财资金与地方经济的天然桥梁,是发展理财的天然优势,而且能够以丰富的金融创新手段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如,城农商银行理财可与母行联动,引导居民财富有序进入地方经济发展的核心领域,共同服务地方发展战略转型、产业升级、企业创新等。
其次,理财子公司作为重要的金融牌照,是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地方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依靠。目前设立理财子的地方不仅带动了母行的快速发展,而且动员全国金融资源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再次,中小银行理财业务是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稳定器”。近年来我国地方债务风险面临债务总量大、增速快、偿债压力大等困难。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本质是要盘活地方存量资产,激活地方经济活力,从而让地方具备“持续造血”能力,最终实现地方金融风险的化解。全国性国有银行及大型股份制银行受“总部经济”影响,更倾向于投资北上广深及长三角等发达区域的资产,对经济欠发达及债务率较高的区域支持意愿很低,甚至内部限定准入。而中小银行深耕所属区域,人脉宽广、情况了解、反馈及时,对地方政府债与地方城投债的风控能力研究较深,因而成为中小银行理财资金投资的重要资产标的之一。同时中小银行又能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状况,设计针对性、特色性的理财产品,为当地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未来发展的产业进行直接融资,从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最终实现地方债务风险的根本化解。
四是,中小银行理财业务有助于稳定地方金融秩序、坚定区域金融信心。地方中小银行经营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地方经济及金融发展的实力,产品丰富、经营状况良好、品牌知名度高的地方性银行能够给当地居民带来对区域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的信心。近年来,由于受到监管的窗口指导和相关政策的限制,中小银行理财业务规模不断下降,理财产品很难满足当地居民的投资需求,部分地方中小银行甚至出现了理财产品在短短几分钟内被投资者抢购一空,甚至出现居民因买不到理财产品而进行投诉的现象,给地方金融秩序和金融信心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一方面,影响中小银行品牌声誉。当地居民并不了解相关监管部门对中小银行理财规模的限制,而是认为银行是由于受到处罚或由于经营不善而无法提供理财产品,对当地中小银行产生不信赖,进而影响对当地经济与金融发展的信心。另一方面,影响中小银行的正常经营。客户投资需求在中小银行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转而购买他行理财产品,造成中小银行理财客户的大量流失。而理财客户由于其个人可投资资产相对较大,往往是中小银行的重要客户,除了理财业务外一般还会涉及存款业务及其他信贷相关业务。理财客户的流失不但导致中小银行理财规模下降,更会导致客户的流失和存款的搬家,进而对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的难度明显加大,存款增长乏力,不仅影响支农支小业务,而且会导致中小银行产生多重、连锁的经营风险,进而引发区域金融动荡和风险。
第四,从国家高质量发展战略特别是金融强国战略来看,理财业务是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的“标配业务”,是金融强国的“基础工程”。
理财业务是中小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性业务。中小银行本身规模小、成本高、技术弱,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存款风险化的政策下,与大行之间的存款竞争能力很弱;随着大中型银行普惠金融的发展提速,大中型银行凭借自身科技能力强、产品线丰富等优势,将金融服务嵌入到购物、社交、支付等众多场景中,抢占了中小银行大量的优质客户。中小银行不得不面对虽然有地方资源、渠道优势,但由于没有好的理财产品吸引客户,常常出现客户工资一到账就转走的尴尬局面,导致优质客户加速流失、存款搬家。如果无存款、无客户,即无银行存在的必要,尤其是在面对数十家大中银行竞争时不可预测的区域性、突发性事件时,中小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更加脆弱更加频繁。因此理财业务是决定中小银行生存的关键性业务,必须得到国家、监管机构及银行领导层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理财业务是中小银行的综合性业务,牵一发而动全身。由于银行业务的根本目的是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而今客户综合化的趋势又明显,理财业务涉及业务面广,与存款、贷款、投资等业务密切相关;涉及客户多,与机构客户、个人客户、公司客户的直接利益紧密相联,现已成为每个银行为客户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稳定客户关系、增强客户粘性不可或缺的金融业务,直接影响客户的稳定性、满意度和各项业务的增长以及支农支小政策要求的实现,可以说理财业务已经成为大多数中小银行的“基础业务”、“标配业务”。
理财业务是中小银行创新的突破口。从投资角度来看,理财涉及全国性金融市场、关乎多种资产,因此以发展理财业务为突破口能够带动债券投资能力、科技能力、研究能力;从风控角度来看,理财涉及利率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多种风险和相应的风控手段,以发展理财业务为突破口能够带动中小银行风控体系的完善和能力的提升;从营销角度来看,理财涉及客户需求的分析、理财代销、公司金融、私人金融、投融资顾问等方面,以发展理财业务为突破口能够带动中小银行从传统信贷向综合性金融服务的转型,便于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大幅提升中小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和支农支小的实力。
因此,没有中小银行的强,就没有一国金融的强;没有中小银行的高质量发展,国家的高质量发展一定存在诸多空白和难题。
综上所述,中小银行理财业务不仅是“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区域均衡发展”等国家战略实现的重要抓手,而且是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实现中小银行转型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应鼓励中小银行合规发展理财业务。同时,中小银行资源禀赋、客户特点及自身使命都决定了中小银行在发展理财业务过程中不应一味地追求大而全,不宜脱离本地经济发展和客户的需求,不宜脱离自身的能力边界,应与国有大行与股份制银行进行差异化发展。因此中小银行理财业务在未来发展中应锚定以下几个基本定位:
一是做普惠理财的“主力军”。中小银行应坚守普惠理财的宗旨,充分把握自身客户需求,在产品设计上力求做到普惠化、差异化、特色化。在投资上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适当拉长投资周期以给客户带来相对确定的收益,避免盲目追求产品规模及短期收益的行为。在销售上适当降低管理费,让利于民,让投资者感受到理财带来的实惠。
二是做多类资管产品的“超市”。大力发展代销业务,通过代销理财、保险、基金、资管计划、信托产品等不断丰富自身货架,借助中小银行区域内网点多、服务人员多的特点,为客户带来便捷、可选择、多样化的理财产品,进而满足区域客户不同层次的投资需求,又能稳定一定的客户。
三是做中小客户的“投资(理财)顾问师”。重视投教与投顾工作,将每一网点作为金融知识、投资理念的宣传阵地,推动“投资(理财)顾问”职业统一认证工作,把每一个前台人员培养成维护客户利益的“投资(理财)顾问师”,不断培育城镇、乡村居民的理财意识,协助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在客户服务过程中零售人员积极向“投资(理财)顾问”角色转变,站在客户的角度为客户财富管理出意见、谋良策,做老百姓财富管理的“大管家”、“好管家”。
四是做中小银行业务的“服务器”。将理财业务作为中小银行业务发展的“孵化器”,培养一批专业能力过硬的投资、风控、客户服务、管理人员,为未来开展其他品类资产投资或参与其他金融市场业务奠定良好的基础。重视理财业务与零售、对公等业务的联动,通过理财满足零售客户的投资需求和公司客户的投融资需求,发挥理财在资金端与资产端的纽带作用。
五是做农村资产管理的“排头兵”。充分运用金融资产管理的原理、方法、技术等到农村的多类资产管理上来,确权、确值、确信,并通过流转、出租、入股、信托、并购、质押、组合等多种方式,大胆探索,不断创新,让农村资产活化、金融化、价值最大化,让农民、村集体等经营主体增加财产性收入。发挥中小银行区位优势,深挖区域优质资产,特别关注当地城镇改造、乡村建设、新农业发展等“乡村振兴”项目,研发、设计相应的理财产品,引导理财资金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闯出一条资产管理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