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汇回退烧 单月掉到14亿元
财政部近日公布最新境外资金专法统计,两年期的资金专法迈入第18个月、施行期间仅剩半年,惟最新单月申请案件数仅11件、申请汇回金额为14亿元,相较首年规模大幅缩水。自专法实施以来,实质投资方面,经济部统计,多为台商企业回流扩厂、投资设备与技术,投入产业以电子资讯业252.3亿元最多。
境外资金专法自2019年8月15日上路,累计至2021年2月14日,已有1,105件申请案,申请汇回金额为2,350亿元,其中有1,057案、约2,297亿元资金实际汇回台湾,按汇回金额而言,有四成为个人、六成为企业,显见台商企业为资金回流主要动能。
自2020年8月15日资金专法迈入第二年以来,申请汇回案件数仅新增83案、金额约184亿元,境外资金专法第二年平均每月申请金额为30.7亿元,相较资金专法首年平均每月180.5亿元的规模约减少八成,显见专法第二年初期较少台商申请适用。
由于台商首年适用8%税率、第二年适用10%税率,若申请实质投资,可再核退半数税款,税率可降为4%、5%。官员认为,在首年回台资金之中,约四成以上都是最后两个月回台、赶搭末班车,第二年可能也会有类似情况。
工业局表示,目前资金专法汇回案件中,有297件申请实质投资、金额达775.9亿元,其中13亿元为间接投资、762.9亿元为直接投资。官员认为,目前大概有三成汇回资金转做实质投资,符合原先预期。
经济部则统计,实质投资多为台商企业回流扩厂、投资设备与技术,以电子资讯业占32.5%、252.3亿元最多,金属机电业168.7亿元居次(21.7%),民生化工业154.5亿元居第三(19.9%),其他业别合计约187.4亿元(约24.2%),间接投资为13亿元,则占1.7%。
在规模方面,1亿元以下共有154案居冠、1亿~10亿元有114案居次,逾10亿元案件则有16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