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拍下体贴成人论坛求包养 法官:不涉妨害风化
知名的成人网站「屋受论坛」包养区,每天都有许多男女网友张贴各种咸湿影片、「出租自己」等露骨言语求包养,网页内容统统「18禁」。(摘自网站/谢琼云彰化传真)
在网路公开上传自拍大雕照片,算不算妨害风化?19岁赖姓男大生去年暑假晚间在房间里将裸露生殖器的自拍照片,上传至成人网站「屋受论坛」(wuso.me)的包养区,遭警方查获依妨害风化散布猥亵图片罪法办;彰化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该网站包养区已设有警语提醒「18禁」,而男大生所为属于网路性资讯传播的言论自由保障范畴,因此判决无罪。
根据判决书,男大生坦承在住处以iphone手机上网、并以帐号「jim」登入该论坛,在包养区张贴自拍生殖器照片;北斗分局网路巡逻员警透过「WeChat」通讯软体与男大生搭上线、并于对话后取得裸照,因此遭检方依违反《刑法》地235条第1项散布猥亵图片罪起诉。
但审理法官认为,男大生所张贴的照片,为无码遮掩而以手扶男性生殖器之影像,并非男女性交、口交、杂交、自慰等各种姿势画面,亦完全无关暴力、性虐待或人兽性交等画面;而屋受论坛虽为开放性网站,但不特定之网友在点击进入「包养区」时,该页面设置有「未满18岁请勿观看本网站」之警语,可认定已针对一般猥亵资讯或物品等「软蕊」采取适当之安全隔绝措施。
审理法官指出,该警语已充分揭露包养区所播送之影像讯息为限制级性资讯,且未满18岁之人不得进入。宪法保障人民网路言论自由,虽然检警是为了达到保护社会善良风俗与儿少身心之目的,但其限制手段必须与目的之间比例相当,否则将形同彻底剥夺网路性资讯之言论表现自由实质主张机会,因此判决赖男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