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谷论坛》我们诚然不该再有外公(陈复)

教育部线上国语辞典将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加注了「今亦称祖父、祖母、阿公、阿嬷」,引发外界讨论。(本报资料照片)

教育部主其事者在网路辞典中,将原本有关外公与外婆的释义「加注」说「今亦称祖父母」,祖父母的释义则加注解释不只是「父亲的父母亲」,同时是「母亲的父母亲」,这在舆论引发轩然大波,各种正反论点都有,敝人则觉得这是具有前瞻性的作法,并不需要将伦理问题无限上纲,认为这会破坏中华文化传统,传统本来就会随着时空背景的需要因革损益,中华文化有着「有情的宇宙观」,不只对生者有情,更对死者甚至天地都有情,现在祖父与祖母的用法不再「内外有别」,这正是继承有情宇宙观的脉络正在继续演变。

我想拿自己家中的故事来谈。敝人的「外公」陈秉贞先生系明朝陈第将军的后裔子孙,陈第将军不只追剿过倭寇,曾经来台踏查,写出《东蕃记》这本第一部研究台湾平埔族的文献,更是精通音韵的文学家与藏书家。我的外公军职退伍后就担任教师,毕生熟读古书,我自童年深受其影响,素喜文史哲领域的书籍,我的母亲是长女,觉得我的性格与情怀最像外公,外公则不希望我称他「外公」,直接腻称他「公公」即可,但我素来有反叛性情,直到公公过世前都不愿意这样改称谓,后来岁月渐长,敝人对此常心中不无怅憾。

敝人的名字会取名「复」,其中一个涵义就是纪念陈第将军「梦雷震而出生」。由于我的父亲与母亲都姓陈,后来敝人希望弥补这个遗憾,就在家中合立「陈姓祖先牌位」,不再区隔内外,过年时节合祭两家祖先,如果有人再问我祖籍哪里,我会告知不论是我的爷爷或公公,他们的故里全都是我的祖籍,甚至我的奶奶或婆婆,他们的家族故事都是我会认真告诉孩子的生命传承,这包括我的奶奶祖先本系太平军将领的孩子,父母被杀后却被清军将领悉心扶养长大;或者我的婆婆家中曾有人响应护国战争,反对袁世凯称帝,这些都是我们祖先的故事。

现在《民法》第1059条已规定「父母于子女出生登记前,应以书面约定子女从父姓或母姓」。既然如此,父母的父母何须要「内外有别」呢?当我自己生两个女儿后,从女儿的角度来看社会,我就对于女人结婚是「嫁出去」的想法颇感不以为然,我们社会常有人声称反对中华文化,但面对实际利益时,还是觉得应该遵从父系思想,孩子就是父亲家族的香火,女儿生的孩子就是「外孙」,殊不知这种想法不去除,女人不婚与不育的问题只会越来越严重,谁说中华文化就只会压迫女人,而不能顺应当前社会环境的变化做出合情与合理的调整呢?

我从来不否认姓氏涉及人的认同问题,然而,为何人毕生就只能认同自己的父系祖先,而不能单纯认同母系祖先或共同认同两系祖先呢?如果某人觉得母系祖先更带给自己生命的荣耀感,他从母姓并称母亲的父母为「祖父」与「祖母」应该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在婚育日渐降低的当前时空背景里,不只姓氏应该尊重父母两人甚至孩子成年后的自由意愿,称呼祖父与祖母同样不应该再有内外,甚至人是什么族群或什么祖籍都应该尊重人的自由意志,不应该再拿任何认同的大帽子套到与你不一样的人身上,如此家庭与社会才能获得更开阔的发展空间。(作者为国立东华大学通识教育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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