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分租套房害9命 缅甸华侨李国辉4度判死不愿上诉

缅甸华侨李国辉4年前在新北市分租公寓泼汽油放火致9人死亡,一审、二审及更一审判死后遭撤销,但今年4月台湾高等法院认定他罪大恶极、无可宽典仍判死刑,李男第4度遭判死不愿上诉。(中央社)

李国辉。林伟信摄

缅甸华侨李国辉4年前在新北市分租公寓泼汽油放火致9人死亡,一审、二审及更一审判死后遭撤销,但今年4月台湾高等法院认定他罪大恶极、无可宽典仍判死刑,李男第4度遭判死不愿上诉,但法院依职权提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

由于李的押期将届,高院22日代最高法院开庭讯问,李当庭委由翻译向法官表示,对于判死及延押都没意见,只是目前另案在监执行,有高血压及支气管问题;检方主张他是来台移居的华侨,有可能逃亡海外,有羁押必要。合议庭将评议后裁定。

50多岁的李男在2017年11月初,自认屡遭苏姓男子等人在脸书群组「缅甸华侨团体」嘲讽挑衅,又认为同乡陈姓男室友等人,常故意发出噪音骚扰他,竟购买汽油在租屋处纵火,造成9人葬身火窟。

历审都认定李恶性重大至极、难以教化,如果判处无期徒刑或较轻的刑度,非但不足以还死者公道并抚慰生者锥心之痛,更与他的恶性比例不相符合,不得不判死,让他与社会永久隔离,但遭最高法院撤销,更二审仍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