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所税基本生活费提高 有效节税
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18日指出,109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基本生活费从17.5万元调高至18.2万元,按一般上班族较常适用之20%的综合所得税税率为例,可能多了1,400元的省税金额。
由于本次消费者物价指数较上次调整年度之指数上涨累计未达3%,所以今年申报的每人免税额8.8万元、标准扣除额、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课税级距维持不变。
另外,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采每人每年12万元定额免税方式,符合资格者,只要能提出事实证明文件,就有机会适用;薪资收入申报费用可选择实际与职业相关「职业专用服装费」、「进修训练费」及「职业上工具支出」等三项特定费用,核实减除(即名模条款)或最高可定额减除20万元之二择一的机制,也和去年申报规定相同 。
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投资部执业会计师游雅絜说明,由于基本生活费是以一个申报户每人18.2万元乘算金额与免税额加计扣除额(标准或列举扣除额+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额+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储蓄投资扣除额)比较,如果前者较大,则可再减除基本生活费差额,对于以薪资所得为主要所得来源之多口之家而言,课税门槛又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