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相遇互不借过 安徽中学生伸脚...害同学摔成伤残!
安徽省广德县一所中学的胡姓学生在走廊上伸脚绊倒戴姓同学,导致戴同学的左腿胫骨中段斜行骨折、左腓骨下段骨折,构成10级伤残。戴同学的家长后来将学校及胡同学的家长告到法院,法院判定,两方都要赔偿戴同学。
根据《安徽法制报》报导,两名学生是在走廊上巧遇,并且互相不礼让对方通过,之后胡同学故意用右脚绊倒戴同学,害他当场骨折。法院审理后表示,胡同学没控制好情绪,要负担主要责任。
法院还指出,戴同学身为班级干部,应该以身作则,和同学友好相处,但他在走廊上和胡同学同方向行走,却完全不避让,导致双方冲突升级,应负担次要责任。由于两人都还未成年,法院判决胡同学的监护人和学校要赔偿戴同学7万元人民币(约32万元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