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不如买 议员吁市府购专属船
新北市海岸线长达145公里,国民党新北市议员陈明义(右)认为,应自购船只与聘雇专属船长,各局处有相关业务时都能用得到。(陈慰慈摄)
新北市海岸线长达145公里、有28个渔港,拥有丰富海洋生态,国民党新北市议员陈明义认为,就长期发展而言,新北市府应自购船舶与聘雇专属船长,各局处有相关业务时都能用得到。对此,新北市副市长刘和然允诺,将就购置专属船与需要时再租用船只的价值跟使用效益来做整体评估。
新北市议会近日审查明年度总预算,民进党市议员张维倩、廖宜琨、周雅玲质疑,农业局已编列106万元预算补助5区渔会办理辖内海域巡守以及海域废弃物、枯木、覆网及淤沙清除,为何还要另编列76万9700元预算租用巡护船,强化沿近海渔业秩序?动议删除10万元。
陈明义认为,海洋保育是农业局的业务,但出海复育海底珊瑚礁等业务都委外或与现有民间组织整合,试问若有国外参访团想了解新北市的海洋资源与海洋保育,或想从海上看北海岸台2线的明媚风光,市府竟连1艘自己的船只都没有,只能租借休闲娱乐渔船。
陈明义提及,新北市有自己的球队与骑警队,海岸线是北台湾最长,却没有自己的船只,说来有些「汗颜」,且如有自己的船只与专属船长,农业局、经发局、观光局、教育局、交通局等局处都能使用。
他并举例,农业局海洋保育、教育局海洋教育时就可以用新北的船,国外参访团想看新北的海洋资源,观旅局接待他们海洋巡礼也可以坐自己的船不用再租船,总不可能要教育局或经发局编列预算花钱租船,租船看起来是省钱,不过长期来说,市府如能有自己的船只,各局处都能使用更有效益。
刘和然回应,1个月内会向议员提及的局处了解,自购专属船与需要时再租用船只的价值跟使用效益来做评估。
陈明义认为,如按此说法,所有局处首长出勤都搭Uber就好都不用养公务车,他认为经效益评估这些局处都用得到,应有专属船只与船长。
针对市府自购船只的可能性,渔业处表示,后续将考量船只未来可能的使用目的,例如观光游憩、岸际巡护等,再邀集市府内的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讨论,以利发挥购置船只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