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改列特扣額 財長:排除有殼族、補貼應減除

针对租金支出改列特别扣除额,财政部长庄翠云今(27)日表示,财政部尊重立委提案,若改为特别扣除额,除排富外,仍会排除有壳族,且领有政府补贴部分应扣除。记者翁至威/摄影

针对租金支出改列特别扣除额,财政部长庄翠云今(27)日表示,财政部尊重立委提案,若改为特别扣除额,除排富外,仍会排除有壳族,且领有政府补贴部分应扣除。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日审查《所得税法》第17条共11个版本修正草案,全数版本皆主张将租金支出从现行列举扣除额,改列为特别扣除额,财政部书面报告首度松口表示不反对。

国民党立委林德福关注,财政部对于租金支出改列特扣额看法?庄翠云回应,过去列为列举扣除额,主要基于租金为生活重要支出,与购屋贷款利息同列为列举扣除额,各委员提案都希望改列为特扣额,避免在标准扣除额不断提高下,租金支出没办法实质被列举扣除。

庄翠云表示,若放在特扣额,应该要有排富条款,比照长照扣除额、幼儿学前扣除额等,且应该对于没有房屋的人才适用,若自己有房屋还去租房子,应该就不能适用。

现行租屋列举扣除,也是与购屋借款利息列举扣除额仅能择一适用。

民进党立委吴秉叡则提醒,许多北部居民是来自中南部,可能在中南部有共有祖厝,名义上虽有房屋,但实际上无法从中获益,若将之排除并不合理,建议财政部要思考。庄翠云表示,财政部会审慎考虑。

吴秉叡也指出,租金支出改列特别扣除额,除减轻租屋族负担,也可改善租屋黑市,他更表示,公益出租房东每屋每月享有1.5万元免税额,一年就是18万元,主张租金特别扣除额也应比照调高至每年18万元。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则关注,若租客已领有内政部租金补贴,是否仍可申报租屋特别扣除额?庄翠云回应,领有补贴部分应该从租金减除,例如全年领有3万元补助,就要从租金支出中减除,现行租屋列举扣除额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