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专法6月起实施 地政司:包租代管加入公会才可营业

▲租赁专法6月起实施,包租代管加入公会才可营业。(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陈佩仪台北报导

去年12月底公布的「租赁住宅市场发展管理条例」(简称:租赁专法)将于今年6月27日起实施;地政司表示,为发展租赁住宅服务业及建立专业服务制度,将全力协助辅导业者办理设立登记筹组同业公会,借由公私协力方式共同推动包租代管。地政司指出,包租代管属于许可行业,今年6月27日起,需向公司主管机关预查「租赁住宅代管业」、「租赁住宅包租业」营业项目与申请许可,并完成公司登记、缴存营业保证金、置租赁住宅管理人员、加入登记所在地同业公会及申领登记证后才可开始营业。

若所在地同业公会尚未成立,业者可依商业团体规定先加入所在地商业会;而为保障既有业者及从业人员执业权益,租赁专法实施前已从事包租代管业务者,仍有2年继续执业的缓冲期

至于业界关切租赁住宅服务业筹组同业公会的方式,地政司表示,依商业团体法规定,须由同一县市直辖市区域内依公司法规定取得登记证照的5家以上同业公司发起,依商业团体分业标准业别订定公会名称

不过地政司说,现行尚无「租赁住宅服务商业」的业别,内政部除已与经济部洽商新增「租赁住宅代管业」及「租赁住宅包租业」营业项目外,也将向经济部申请商业团体分业标准新增「租赁住宅服务商业」,并在租赁专法实施前完成相关配套措施

今年6月27日起,各县市政府将依规定开始受理租赁住宅服务业申请经营许可登记。地政司强调,将协调作业流程,早日辅导业者筹组同业公会及全国联合会,鼓励不动产相关业者踊跃跨入租赁住宅服务业经营包租代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