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作弊!五名教练在芜湖被抓!
秘拍摄像头、微型耳机、秘密踩点、严密分工……“谍战”片中的“黑科技”,竟然在现实“驾考”考场上演。近日,无为法院审结了一起多人结伙、跨省组织驾考“科目一”考试作弊案。
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7日间,文某、林某伙同王某、符某、汤某五人(均为驾校教练),组织浙江籍考生倪某、徐某、顾某、沈某枋、沈某良等五人,到安徽芜湖无为市车管所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考试。五人分工合作,为考生安装了秘拍摄像头及微型耳机等设备参与考试作弊。
考生沈某、顾某借助这些作弊手段通过了考试,考生徐某、倪某在考试过程中作弊被现场查获。沈某、顾某利用作弊手段通过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考试后,先后支付5000元、6000元共11000元给文某等五人。五人在一审期间分别退缴违法所得1000元至5000元不等。无为法院另查明:林某曾因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汤某曾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无为法院审理后认为,文某等五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系共同犯罪。文某、林某、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汤某、符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文某等五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退出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最后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文某、林某等五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三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至一万元。宣判后,林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机动车驾驶,事关人民群众出行生命财产安全。在我国,“驾考”列入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既是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要求,又是对本人与他人生命安全负责的体现。
近年来,一些驾校及驾考教练为了招揽学员、谋取不法利益,推出所谓“包过班”等“特殊服务”,且越来越多地使用各种“黑科技”手段,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多么高科技的违法犯罪行为,最终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驾校学员也应当打消任何走“捷径”的心理,要坚信只有掌握过硬的驾驶技术,才能最大限度避免成为“马路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