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行政公益诉讼中绝大多数行政机关在审前自我纠错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记者12月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至今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9.3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98.2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1.1万件,办案领域不断拓展。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检察机关坚持将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作为优先目标,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78.4万件,绝大多数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回复整改率98.7%。对于到期未整改案件,则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063件,99.3%得到裁判支持。

最高检出台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形成覆盖主要领域的办案指引,以“可诉性”为核心构建案件标准,促进提升办案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强化最高检和省级检察院办理重大案件的示范引领。其中,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长江流域船舶污染专案。推动构建跨区域协作、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着力破除跨区域、跨流域以及重大复杂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的阻力和障碍。

当天,最高检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提出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聚焦“公益保护”,准确把握“可诉性”基本要素,依法规范办理案件。规范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加强检察建议与提起诉讼有机衔接,完善不同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标准和“可诉性”判断指引,完善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配合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