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逼友脱裤舔下体「不然不让你走」 下场惨了

▲吕男趁与男性友人独处喝酒时,强迫猥亵对方。(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张靖榕/综合报导

桃园吕姓男子约友人到家中饮酒,竟然借着酒意强逼友人脱下裤子,强舔对方生殖器。受害人为了安全脱困,被猥亵得逞。双方之后于法院调解成功,桃园地院简易判决,依强制猥亵罪判吕男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并应赔偿被害人10万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吕男于2023年透过邓姓友人认识小明(化名,下同),3人后于同年7月1日到吕男住处喝酒,从9时一路喝到凌晨。邓男先行离去后,吕男竟不顾小明抵抗,不断抚摸小明的身体,要求他听话照做,否则就不放他走。

小明为了能够安全脱困,只好听从指示将裤子脱下,让吕男舔舐生殖器,强制猥亵得逞。

脱困后,小明怒向警方报案,检方调查后依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诉。吕男与小明在法院调解成功,桃园地院便改依简易判决,认为吕男为初犯,且因一时疏忽犯罪,并也与告诉人调解成立了,相信已有所警惕,无再犯之虞,因此依强制猥亵罪处吕男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缓刑2年,并应赔偿被害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