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投?长辈打麻将「输赢千元内除罪」 中选会这样说

麻将示意图(资料照/shutterstock)

长者打麻将输赢千元内除罪公投,中选会今天办听证会;领衔提案的麻将最大党主席郭玺说,希望大家重视老年人权益,但没有立委敢提案修法,因此他才提案,盼全国民众共同决定。

现行刑法第266条规定,赌博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场所赌博财物者,可处新台币5万元以下罚金;以电信设备、电子通讯、网际网路或其他相类的方法赌博财物者,亦同。不过,前2项以供人暂时娱乐之物为赌者,不在此限。

中央选举委员会6月16日审议郭玺领衔提出的「您是否同意:65岁以上住民,在公开合法场所打麻将输赢新台币1000元以内,应该视为符合刑法第266条第3项赌博罪但书之规定,排除该条文处罚?」全国性公民投票提案,认为有举行听证必要,以厘清争点。

中选会今天举行听证会,郭玺到场说明指出,过去有长辈因打麻将被带到警局作笔录、铐上手铐,但经过司法程序后,不起诉或获判无罪,如此折腾老人,有没有顾虑到长者们的尊严。

郭玺说,希望借此议题向社会重大说明,老年人的权益应该被尊重,这就是他起心动念推动本案的原因,也希望大家是否考虑做一些变革。

郭玺指出,曾与立委们谈过此案,获很多人认同,但却没有立委敢提案修法,如果是对的事情,又没有人敢推动修法,那他认为只有一个管道,就是诉诸公投,让全国民众来共同决定这是否为对的事情,也要彰显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是否应该被尊重。

与会的法务部次长蔡碧仲说,关于今天听证会的议题,依法属于公民投票法主管机关中选会的权责,因此法务部尊重中选会职权行使的判断与认定。

蔡碧仲表示,本案尚在提案阶段,若经中选会审核认定,也认为符合公投法相关规定,法务部将配合中选会后续程序来提出意见书。

司法院刑事厅调办事法官朱嘉川说,所谓「供人暂时娱乐之物」在长期上有稳定的实务见解,由法院就个案做判断,而从此提案的说明书来看,似乎没有要否决、废止、反对刑法第266条。

根据资料显示,郭玺向中选会提出法律的复决全国性公民投票案;朱嘉川说,提醒领衔人,是要扩大修正「供人暂时娱乐之物」的法律概念范围,还是要增列一个不处罚的类型,这看起来不属于复决,而是法律的创制。

与会专家学者也提到,刑法第266条第3项有除外条款,如果法院在实务上已认为在公开场合、新台币1000元内输赢,属于供人暂时娱乐之物而不予处罚,代表个案本身无付诸公投的必要性。此外,提案人也可考虑是否调整公投提案的类型,改为立法原则的创制。

听证会结束前,会议主持人、中选会委员黄秀端说,依照行政程序法第64条第4项规定,本次听证纪录,指定于7月25日下午14时至17时在中选会阅览室供陈述或发问人阅览,并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