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酒协等发文,建议郎酒与夜郎古酒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问题
红星资本局11月14日消息,今日,遵义市酒业协会就夜郎古酒涉诉有关问题发文,表示对相关一审判决及郎酒公司相关诉讼理由和诉求深表震惊和遗憾,建议双方应认同并珍视赤水河谷人文传统,消弭分歧,强化共识,通过友好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问题。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该协会至少是第三家对此事发起倡议的行业协会。此前,贵州省白酒企业商会和仁怀市茅台镇商会也曾发布相关倡议。
夜郎古酒业有限公司早前公告称,其被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合称“郎酒公司”)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法院一审判决:“夜郎古酒”“夜郎春秋”标识侵犯郎酒公司“郎”商标专用权;“夜郎古”作为企业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三十天内变更企业名称;赔偿郎酒公司经济损失共1.96亿元。
对此,夜郎古酒方面告诉红星资本局,正在准备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遵义市酒业协会倡议称,酱香型白酒,发端于赤水河谷地,二郎滩两岸酿酒历史悠久。民谚“船过二郎滩,又该喝郎酒”表明,历史上的“郎酒”是川黔两省毗邻二郎滩一带所酿“二郎滩酒”的简称。1952年,仁怀县工业局在回龙区二郎庙黄金坪,建成“仁怀县郎庙酒厂”(今贵州习酒前身)。1957年,在原“集义酒厂”的基础上,建成四川省古蔺郎酒厂(即今四川郎酒)。从“二郎滩酒”到“郎酒”,再到郎酒厂改制,“郎”牌商标权属也几经变更,虽世事沧桑,并不能改变“二郎滩酒”这一历史和地理原因形成的、赤水河川黔两岸的文化共识。
遵义市酒业协会称,建议涉诉双方应认同并珍视赤水河谷人文传统,消弭分歧,强化共识,通过友好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问题,共同促进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红星新闻记者 程璐洋
编辑 肖世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