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因为我看见了你家惨淡的样子,你爸那颤颤巍巍的手,你妈那慈祥的面孔还带着驼背的腰。我不知道你的高中是怎么上过来的,如果我家像你那样,我早都沦为乞丐了,徐子沫,你很坚强,可是我喜欢纯雪,日后她回来了,你把她让给我吧,咱们兄弟我除了纯雪什么都给你。”韩宇阳一口一口的喝着烈酒,眼泪顺着脸颊滴到了杯子里。
“好的,我答应你。”子沫说完扶着韩宇阳出了酒吧。
那天,韩宇阳把东西交给了子沫,子沫晚上在月光下打开那本自己高一的课本,自己突然明白了。这本书就是子沫那晚帮纯雪解围时,被大姐大一掌掀倒地上打湿的那本书。最后被纯雪粘好烘干,还加上“兰梅松竹”,听说字还是纯雪她妈一手写的。
子沫,有点心寒了,自己是不是真的赶走了东方纯雪,子沫翻开了几页突然看见书里还另外夹了一张纸条,上面写道:“徐子沫,今后我会追你一辈子,你就是我的依靠,我东方纯雪对天发誓,非你徐子沫,别的男孩我一概不受。
签名:东方纯雪、徐子沫日期:05年小雨夜,你背我回家。”
子沫,又看看手上的另外一张纸条上面说道:“子沫,我走了,我祝你们幸福,有朝一日,你不开心,不幸福了我回来找你,我在天边静静的看着你。”
签名:东方纯雪日期:高中考试末。
子沫,依旧坐在自家高高的麦垛上,静静的看着月光,自己此刻的心情和月光一样冰凉,凄冷。
纯雪,刚来到美国,在这个对于自己并不陌生的国度,自己朝思暮想的天堂而言,好像这里并不欢迎陌生的种族,陌生的肤色,以至于陌生的中国人。美国并不是留学生的天堂,她们更需要坚强更需要适应这样的节拍,或许就是因为咱们国家的贫穷,他们视我们的学生下等,可是为什么不去反驳?为什么不去证明给美国人看,我们并非瘦弱的亚洲病夫,我们也依然“veryverygood”,纯雪一直在这么想,自己虽然除了舅舅,就连自己的表妹表弟都是混血儿,但她依旧孤独中默默的追求着生活。
刚到来的日子,自己有点不习惯,这里的风土人情,这里的点点滴滴,甚至这里的水,这里的面包,这里的小狗,可是转眼间,陌生感的远去,舅舅的一再指导自己几乎很适应了目前的状况,这或许就是人们常说的入乡随俗吧。但是,她还是无时不刻的思念着祖国,思念着母亲,思念着那个伤过自己心的男孩。
第一天,舅舅带着自己去学校报道,当自己走进学校的一煞那,自己几乎惊呆了,那学生牛高马大,壮得像头水牛,这不算什么,看着那些学生的肤色,自己真正的感觉到了这所学校拥有四海之内的很多国家的学生,最令自己瞠目嚼舌的是好多的学生居然开着车来上学,他们开的还不是一般的车,是自己在杂志上看到的很时尚的车,她再次感觉到自己来的学校,不是一所一般的学
校,是一所贵族学校。
纯雪,一次次的低着头,不去看那陌生的面孔,不去招惹那些跟自己牛马不相及的人,她一心的只为求学。
曾经多少次,那帮外国学生在一旁唧唧歪歪的嘲笑着自己,可是自己根本不在乎,她依旧认真的上好每一节课。
在美国的花销很大,虽然他舅舅每个月都给她了足够的零花钱,可是纯雪重来都没有拿过,几乎都放回了舅舅家的储存罐里,自己花了很大的精力,在一条唐人街上找到了一份临时工作,一边上学一边打工,这样以来纯雪很快就消瘦了下来,每天托着一个疲惫的身子上学,看上去很不正常。
就这么纯雪还是坚持着,偶尔夜里纯雪也会给家里打一个国际长途,用颤颤巍巍的声音和妈妈说几句话。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的过着,而她自己并不开心,她的内心里好像少了一件东西,她拼命的上学工作只为了忘掉那些不开心的阴影。
朱俪,她可不得了,去学校的第一天晚上,她们系选举学生会代表,并组织了一次答辩赛,来考核新生,这次辩论赛是个幌子,学校的真正目的是挑选人才,朱俪不仅顺利的选上了学生会代表,而且在辩论赛上,过五关斩六将,将对方的学哥学姐们辨论的面红耳赤、无话可说。
那晚辩论赛的评委坐在主席台上,学生会换届代表一边,学生会新生一边,台下坐着两万多学生听众,这个舞台好像不是为别人搭设的,是专门为咱们的朱俪搭建的让她在这座舞台上尽情展示自己的才华的,上天对才子们永远都很眷顾,千里马也终究会有属于他们自己的一块草场让他们比出胜负,这就是我所一直追求的的理念和想象的社会,可是现在的社会除了想象,已经没有多少公平可言了。
那晚,朱俪先是用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观点,揭露着客观事物的可变性,再用汉语言文学的精髓去感化每一位在场的观众,评委不时地用掌声来表达自己内心那狂热的激动,好像这所最好的中文系大学已经好久没有出现过这样一位人才了,那晚掌声时起时伏,余音绕梁,久荡不散。辩论结束后,评委主席直接让旁边的同学叫住了朱俪,把她叫到了办公室,不知道说了什么?那晚朱俪回到宿舍里高兴极了,一宿都没睡着觉。
暗淡的时光总会过去,新的黎明将紧随其后,大学永远是学生们叛逆的摇篮,没错大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浪漫的气息,好多学生为了追逐自己心目中的女神,都放下了高贵的身姿,互相传递着爱恋。
现在的情书或许看起来有些老土,可是爱动脑子的学生总可以想出一些新颖的办法,去时尚这份浪漫。
他们把情书藏到花里,玫瑰啊,郁金香啊,牡丹啊,百合啊,这样原始的方法就被赋予了欧时尚的洗礼,能不浪漫吗。
最令我们不可理解的是,现在的年轻人是大脑过热还是先天性营养不良,错,是先天性遗传丢失,一个大男人,跪在女生的楼下,冒着雨
久跪不起,一声霹雳,一句“我爱你”,这仿佛过于了浪漫,几千年的基因遗传,到他们这就丢失了一些元素,害怕啊,会不会这种元素丢失的太多,他们会变成脑残(脑瘫)?不可置疑,没准很可能。
这也是浪漫,是所谓的“变质浪漫”,伤人伤财又伤心,那个马俊就在肖雅琪的学校上演了这一幕,最后学校的门卫以为来了一位疯子,硬是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说的也巧,那天马俊来得早,把地方占了,不然向肖雅琪表白的人还真的不少,他们都偷偷的躲在马俊身后的大树旁或是墙角处,这里也有上次偷偷写情书的那个男孩,他们好惊讶,居然有马俊这么痴情的男生,他们默默的惊叹,遗憾的转身离开了。
肖雅琪,装作没看见,好多舍友都羡慕雅琪的宿命,都让雅琪下楼去见那男孩,可是肖雅琪却没有心思去管一个无聊至极人的举动,雅琪关注的是那些时尚典雅充满欧式的浪漫。
对了,那个曾经叱咤高中的大姐大心妍,也考上了大学,莫名其妙的也考上了子沫学校的计算机专业,心妍也是一位很漂亮的女孩,现在的她早将社会恶习丢弃的一无所有,没有了曾经的张狂,也没有了曾经的时尚,现在看着她就像一位乖巧的学生,可能是高中转学后,晚上经常地熬夜看书的缘故,现在她也带上了一副眼镜,从另一面看见心妍,不由得会感觉她很是斯文。
心妍,爱上了看小说,大学里图书馆或许成为了她最好的居所,多少次子沫和她擦肩而过,可是都由于他们看书都太过于入神,手几乎碰到了同一本书也没能认出对方来,不是他们彼此忘记了容颜,这只是上天开给他们的一个小小玩笑。
心妍,几乎释书如命,吃饭、运动场上散步都会抱上几本书,有一本她永远都没有放下过,就是那本路遥的《人生》,这是子沫在高中那年给她们补习英语时,介绍给心妍读的,心妍读完以后,就一直抱着那本书。
心妍,曾经几次都想回老家去看子沫,可是一次次收拾好行李,可是没有踏上寻找子沫征程的勇气,或许她一直感觉自己和子沫还有一段距离,自己不配子沫,内心的自卑无时不刻折磨着自己的躯
最初的日子永远值得留恋,也永远摆在记忆的最前排,当你拉开时光的窗帘时它总可以让你第一个想起那天。
转眼间,炎热的夏天即将过去,秋老虎即将升起懒腰从睡梦中醒来,这已经是子沫来大学里半个多月的时光了,来了这么久,学校又是军训又是新生培训,子沫从来都没有好好的逛逛学校,除了食堂、宿舍,运动场以前军训的地方,子沫对于自己的大学还是很陌生。
今天一大早,子沫借着清晨那难得的朝霞,偷偷的溜出了宿舍,大学不像高中学生除了正常上课外,是可以睡懒觉的,很多同学睡过头了,以至于忘记了上课,那也不要紧,老师也不会拿着教鞭前去叫学生起床。子沫出来时,自己的舍友都还在酣然大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