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贝晓风不用上课,但他一样到餐厅来接她下班,直接送她回家。不过这个周末特别不同,她换好衣服走出餐厅,一上车就对他说:「走吧!」
她从未用这种豪爽的语气对他说话,他不由得一愣。「去哪里?」
「逛夜市啊!你肚子饿了吧?我请你吃小吃。」
「啊?可是……」他表情迟疑。
夜市?他这辈子还没到过那种地方,偶尔开车经过,远远看到挤得密密麻麻的人潮,他都头皮发麻,然后尽速离开那个连交通都乱得可怕的地方。
她要和他逛夜市?该去吗?
笨蛋!当然要去啊!她难得主动约他,为什么不去?他不愿再因为任何隔阂与所谓的层次阶级,让两人渐行渐远。
「好啊!去士林?」
他爽快地同意,让贝晓风有点诧异。不过她告诉自己:这才只是开始而已,他很快就会后悔的!
他马上就会知道,他们的差异何止天与地的距离?根本就是地球与银河系的差距,该用光年来计算才对。
到了人潮最多、最热闹的士林夜市,停好车之后,她便领着他往吵杂拥挤的小街道挤去,冯君翰不喜欢和陌生人紧密相贴的感觉,那让他觉得很不自在,很想打退堂鼓,可是为了她,他还是忍住了。
走着逛着,慢慢的他也逛出乐趣,而且开始爱上这种拥挤的感觉。因为拥挤,他可以正大光明地靠近她,不怕会挨白眼。因为拥挤,他可以借口怕走散,拉紧她柔软纤细的小手。因为拥挤,他甚至可以在莽撞的男人挤过来时,偷偷拥她入怀,让她避开男人的身体。
啊!人多真好,他从未这般喜爱拥挤。
贝晓风很快发现自己估算错误,她没想到他不但没被整条街道密密麻麻的人吓跑,反而开始悠闲地逛了起来,而且他的手──他的手干嘛搂在她的腰上?是怕她跑掉吗?
她瞪着自动揽在她腰上的大手,忽然闻到一阵独特的气味飘来,她眼睛一亮,当下露出窃笑,心想:这会儿他非跑不可!
她拉着他来到发出「异味」的摊位前,用撒娇的语气对他说:「我肚子饿了,想吃臭豆腐。你要不要吃?这摊的臭豆腐最臭最好吃了,你也点一份尝尝吧!」
冯君翰惊恐地看着锅里炸得酥脆的金黄色方块,那扑鼻而来的浓烈气味,真是让人──
不敢领教!
「不……我不吃,如果妳想吃,就自己吃吧。」他的头摇得像波浪鼓,实在无法说服自己去吃臭掉的豆腐。
「不行啦!难得来逛夜市,怎么可以不吃这里最好吃的臭豆腐呢?就这么说定了,我们各吃一盘。」说完,她大声朝老板道:「老板,我要两盘臭豆腐,泡菜要多一点喔!」
「好,马上来!」老板马上将臭豆腐丢下锅炸,她则拉着他找了张桌子坐下,等着老板送臭豆腐来。
在等待的空档,冯君翰转头悄悄观察四周,发现坐在桌前的客人,几乎每个人面前都有一盘臭豆腐,瞧他们一口一个臭豆腐,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让他看得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难以想象,等会儿他得将这些臭又恶心的坏豆腐,塞进自己嘴里?!
「我……我突然想起有点事,要先走了……」他心虚起身,嗫嚅说道。
他实在无法逼自己吃这么臭的东西,于是升起「落跑」的念头。
「噢!那你慢走,我会自己搭公车回去,你不必担心。」她没有半分不舍的样子,还神情愉快地挥手和他道别。
这下他该彻底明白,他们不可能成为好朋友的原因了吧?或许他经此一吓,明天之后再也不会出现在她面前!
她垂下眼眸盯着桌面,强自挤出笑容,掩饰脸上的哀伤。
「那我先走了。」冯君翰转身走出臭豆腐摊,恋恋不舍地转头凝视她纤瘦而孤单的背影。
瞧瞧旁边那对情侣,男孩体贴地挟起豆腐送进女友等待的嘴里,两人分吃一盘臭豆腐,好不甜蜜。
他忽然想起,当初晓风为了他吃了不少苦,连吃两个月的白土司和馒头,这可不是常人忍受得了的。他曾试过三天就觉得痛苦不已,而她却是一忍就是两个月,可见晓风为了他牺牲多大?而他──
居然连一盘臭豆腐都不敢陪她吃!想一想,他实在万分惭愧。
思及此,他握紧双拳,下定决心,大步走回贝晓风身旁,拉开椅子坐下。
「咦?」贝晓风错愕地看他折回来,从容不迫地坐下,举止优雅地从筷筒里抽出两双免洗筷,将其中一双放到她面前。
「你怎么还没走?」刚才她一直忍着不回头看他离去的身影,怕自己会感伤,没想到原本早该走了的人,居然还在这里!
「喔!其实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所以我决定改天再办就行了,现在我先陪妳吃臭豆腐。」
「呃……」贝晓风原以为自己已经成功地吓跑他,没想到他的胆子还满大的,这么禁得起吓。
「来!两盘臭豆腐好了喔。」这时老板送来刚炸好、又酥又脆的臭豆腐,还附上大半盘又酸又辣的泡菜,看起来可口极了。
贝晓风食指大动,掰开卫生筷,挟起一块臭豆腐本欲放入口中,不过想了想,将筷子转个方向,送到他面前。
「来,你先尝尝!我喂你吃。」她脸上挂着甜美的微笑,眼中却闪着恶作剧的笑意。
「我……」即使刚才已做好心理建设,告诉自己一百遍,附和晓风的喜好就是爱她的一种表现,不过此刻臭豆腐就在他面前,等待他张嘴吞下,他还是不免惶恐犹豫。
那块臭豆腐离他愈近,那味道愈加浓烈,他胃部一翻搅,差点再次起身落跑,不过他忍住逃跑的冲动,睁大眼,以看待毕生最大敌人的目光瞪着那块豆腐。
有人说过,世界上最勇敢的人是第一个吃下海蔘的人。依他看,第一个吃下臭豆腐的人,也该一同列为世上最勇敢的人才对。
「刚炸好的很好吃,快吃啊!」贝晓风过分热情地催促,冀望他在下一秒钟起身跑掉。
冯君翰看了她一眼,不忍让她失望,所以索性闭上眼,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张嘴咬下那块臭豆腐,然后闭气咀嚼。
唔!真的很臭,可是……也很好吃!
他睁开眼,惊奇地望着她。「好吃!」
「啊?!真、真的假的?」贝晓风原本还祈祷他弃筷而逃,没想到他不但吃下臭豆腐,还夸说好吃,她反而愣住了。
呃……不可能吧!
「对啊!来,妳也快吃。要不要我喂妳?」他又吃了一口,还开玩笑地问。
「不──不用了!」贝晓风吶吶地摇头,赶紧挟起臭豆腐送入自己口中,边嚼边在心中咕哝。
她怎么会料错呢?像他这种大少爷应该很厌恶路边摊的食物,尤其像臭豆腐这种又臭又不卫生的东西,他更该极力唾弃才对啊!
唉!她突然发现他好难懂。不过她可不会就此放弃,让他认清他们的差距,是绝对必要的。
吃完了臭豆腐,接下来她买了两根烤玉米,要他和她一样边走边啃。
见冯君翰脸上露出一丝迟疑,贝晓风得意地暗暗偷笑。
没错!这就是穷人的生活,他以为她们都在家围着餐巾,斯文地在高级瓷盘上切玉米吗?
然而冯君翰并没有迟疑太久,大概考虑不到五秒钟就伸手接过烤玉米,开始大口啃起来,还直说好吃。
啊?!这招也失灵?贝晓风错愕地瞪着他,不过很快又恢复镇定。
这招也没效,没关系,她还有最后的绝招!
大致将夜市逛了一圈,她带着他走进麦当劳,买了两支蛋卷冰淇淋,然后带着他来到捷运站的入口处,刻意找个人人都看得见他们的位置坐着,享受地舔上冰淇淋。
冯君翰手里拿着冰淇淋甜筒,窘迫地审视来来往往的行人,深怕被熟人或狗仔队认出来。只要有人瞄他一眼他就浑身紧绷,根本不敢享用手中的冰淇淋。
「跟我坐在这里吃冰淇淋,你觉得很丢脸吧?」贝晓风转头微微讽刺地问。
「不……妳别误会!其实并不是妳让我觉得丢脸,而是……」
「而是什么呢?」贝晓风追问。
「唉!应该说是我自己的羞耻心作祟。我从来不曾坐在路边吃东西,所以会以为人人都在看我。」
其实仔细观察,会刻意看他的人并不多,大家都是只瞄一眼就把视线移开,反而是他到处乱盯着别人,监视别人有没有偷看他。
「现在你该知道,我们之间有何不同了吧?」她淡淡地道:「我们身分如此悬殊,就算做朋友恐怕都很难。」
「不!」冯君翰一听,怵然心惊。「我和妳并没有什么不同!妳做得到的事我也做得到!妳看──」他急忙张嘴咬下一大口冰淇淋。
吃了第一口之后,再吃第二口就不觉得那么尴尬了。
再说仔细一想,他只是坐在路边吃冰淇淋,既不偷也不抢,更没嫖妓吸毒,何必怕人看?有了这个体认之后,他彻底放开心怀,也不再对他人的眼光耿耿于怀。
如果他真心想和晓风厮守终生,那么「放下身段」就是他第一件该做的功课,否则他和晓风必然会渐行渐远。
见他像突然开窍似的,大口吃起冰淇淋,贝晓风的下巴差点没掉下来。
这是怎么回事?刚才他不是还很迟疑吗?为什么突然什么都不在乎了?
冯君翰优雅吃着冰淇淋,笑嘻嘻地道:「这个夜市真有意思!改天妳要再带我去逛其它夜市吗?」
「啊……」贝晓风瞪着他,完全说不出话来。
她失策了!大大失策!
原本以为他只要来过一次,就会仓皇逃离夜市,从此也不敢再来找她,哪晓得他不但甘之如饴地陪着她,还问她下次要去哪个夜市?
他究竟在想什么?难道他真的打算,一辈子跟她做这样暧昧不清的「朋友」?
她无力了!
真的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