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拂了拂脸,攸的站起来,顾不上被她占去的话风,抓着庞即的胳膊躲在他身后,抖抖缩缩的,“庞即,你家中,有个女鬼……”
“什么女鬼?”庞即一头雾水,当他抬头看到从楼梯上下来的那个女人时,顿时笑了,明白了长宁所说的女鬼是怎么回事了。
“长宁,她根本就不是什么女鬼,而是我刚刚救回来的一位姑娘。”
“怎么可能?我的视力这么好。”长宁嘀咕了一句,虽然不信,但也好奇的从庞即的身后探出头来,把面前这个女鬼的身影慢慢收入眼底。
一条白色的裙子看起来有些破烂,长发打着结,干燥枯截,而她的指甲看起来已有好几个月没有修剪,脸上,更是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任由长发披散下来,而对于长宁的端祥的眼神,更是躲躲闪闪,无法适从。这样的造型,不由就让长宁放心下来,怎么看,一个鬼,都不可能落魄到这种地步。
可是……女鬼的典型面目——白衣,长发,长指甲,面色白的刺眼……
那个女人符合女鬼的一切特征,只不过比女鬼多了一道影子,这也难怪长宁会把她当成是从梦里跑出来的妖魔鬼怪了。
看来真是昨晚的梦做多了。
长宁又精神起来,用一贯的姿态对着庞即指手划脚,“庞即,赶快老实交代,她是谁?你什么时候把她带家里来的?为什么把她带回来?舒亦知不知道?”
“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庞即叉开话题。
“嗯?十二点吧,怎么了?”
“我是今天早上五点多回来的,所以我跟她之间什么都没有,等舒亦回来你可别乱说话。”庞即对于长宁不按常理的出牌很是头痛,所以,一早,就自己给自己来了个申辩,免得到时候连个机会儿都没有。
“和这个女人么?”长宁指着女鬼大笑,“你和他?庞即,如果你和她有什么,那就是你精神有问题了,而如果我会作如此猜想,那就是我的精神有问题,所以,庞即,你的申明完全是多余的,我还没到脑残的地步。”
庞即被呛着。
女鬼苍白的脸,更苍白。
“这位小姐,你如果认为我没有资格出现在这里的话,我可以走,但是,请你别污辱这种先生的人格。”话一出,且咄咄逼人。
长宁被呛着了。
这个女鬼,居然知道维护庞即。
“庞即……”长宁叫庞即时别有用心的带了一点小小的尾巴。
庞即自知长宁的好奇心是天底下最甚的,只需给她尝到一分的味道她便能给你把什么都找出来,若不老实交代,恐怕她这张乌鸦嘴到舒亦那儿绝不会好好说话。
庞即又是摇头又是叹息的,完全一副天底下最苦命人的模样。
“你们二个就都别生气了,有话好好说,首先,我来给你们做个介绍,然后我们坐下来,慢慢说这整件事情。”
从庞即的介绍中得知,此女鬼名叫贾明儿,昨晚下班时医院来了一个急诊,一个手术,就把庞即拖到了深夜,回来的路上,见着几个小流氓正在调戏一个女子,出于义愤,便把那个女人给救下了,谁料,就此给自己惹上了麻烦,这个女人偏偏就跟定了他,他走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直到跟着他回到了家。
“你看,我也不能把她硬塞在马路边吧?若再遇到坏人,那可怎么办?人家好歹也年轻轻的……”庞即开始给自己找理由,“而且,你看,她都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了,她说,她是旧金山偷渡回的墨城,因没有钱,一直在路边乞钱渡日。我看着,听着,也怪可怜的。”
长宁眨了眨眼,旧金山?这个敏感的字眼把长宁的好奇心击到顶端,这个女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从那个淘金的地方来的,“贾明儿,你说,你是从旧金山来的?那,你会说英语么?说来听听?”
那个女鬼,一开口,就是一口流利的英语,而且,带着那个地方的口音,说的非常地道,丝毫不比她这个从小在旧金山长大的人差。
长宁有点相信贾明儿那个从旧金山偷渡回来的说法。
“来,贾明儿姐,我来给你整理整理,化化妆,你应该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长宁望着她的脸谱,看出了些苗子,向她伸过友好的手去。
“你,相信我?”贾明儿犹豫了一下。
“是。我相信你。”长宁确认。
贾明儿这才把手放到长宁手里,跟着她上楼去。
至此,庞即才大大的舒了口气,那个,苏长宁相信了,一切就都好说了。
三个美女,以不同的姿态坐在沙发中,美色撩人心弦,不过,还好,现场并没有男士在场,所以也没有春光外泄的可能。
花葬一身红衣,宛若在大火尖上以生命跳舞的精灵。
花妖一身黑衣,宛若深沉的夜色里一滴死去的泪水。
而花魂,却一身紫色,像一只在风中失去了方向的蝴蝶。
不管是花葬,花妖,还是花魂,不管是什么样的个性,什么样的心态跟心情,三个杀手聚在一起,说的话题,永远不会有关时尚,有关流行,有关美丽……
她们说的,只会是……手上,又沾了多少人的鲜血……
如花美貌下藏着的,是永远无法探究的灵魂。
风把窗户吹开,外面有滚烫的空气涌进来,花妖走过去,关上窗,却望着窗外发呆。
天空中的星星,或许,每一颗,都是她美好的愿望,可是,一切,都离得是,那么的遥远,那么的虚幻。
“花妖,你把那东西,藏在哪儿了?”花葬开门见山。
“藏在一处隐蔽之地。”花妖声音很小,显得无动于衷。
“那花舞若过来要的话……”
“直接告诉她,在我这儿就行了,她知道怎么找到我。”
“花妖。”花魂听出了花妖话里的反抗,不免有些担心,“花妖,那天的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