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权传达的应该是爱,而不是暴力——哈德良时代的法典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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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阿狄安娜与卡拉比斯,这对曾经共患难的一对“卡拉比”在索菲尼的黛安娜神庙忙于争吵时,两千斯塔狄亚外的亚美尼亚平原新都,特格雷塞塔,也是副汹汹的模样。自从万王之王与罗马人开战后,如当初王后奥特裴丽所言——美索不达米亚、叙利亚、阿拉比亚乃至红海那边的各个游牧民族,都不远千里,前往这个城市来集合,准备响应万王之王的号召,与罗马军团决一死战。
特格雷塞塔,本是个以希腊人与小亚细亚人为居民主体的文明之都,一下变成了蛮族的天下,这些人整日纵酒闹事,把市场践踏为了牧场,把赛马场变成了狩猎场,把市政会变成了他们赌博嫖宿的大帐篷,他们只会互相炫耀自己是如何如何的武勇,并为了鸡毛蒜皮的矛盾,在大街上公然拔剑殴斗,每天都要制造无数起流血事件。
索菲尼战败后,丢了弥萨罗、丢了奈萨的特格雷尼斯,驾临此处城市里,因为心存苦闷与懊恼,便把自己锁在城郊的行宫里,不愿意见任何客人,自然也不肯和岳父,同在一座城里的本都王,米特拉达梯·优伯特见面。
今日,阳光高照,化解了前段日子的寒冷,市中心的一所豪宅露台上,巨大身躯的米特拉达梯六世,正腆着肚子,靠在栏杆上,与爱妾斯特拉托妮丝一起,阅读着从幼发拉底河,内线传来的急信。
“该死,奈萨也被俘了……”米特拉达梯不无郁闷地说着,将莎草纸垂在了手心的下面,这时豪宅下的街道上又噪杂起来——两帮来自红海的阿拉伯部落战士,为了让道问题,卯在了一起,双方先是争吵,而后就是谩骂,最终呼啦啦地互相拔出弯刀,刀尖的闪光,立刻飘满了整个街道。
街两边住宅的窗口,噼里啪啦地全部关上了,富裕的市民尤其不愿意多惹事,多见事。
“嘿!如果有多余的精力,不如交给我好了!”露台上的米特拉达梯,突然冲着下面所有战士吼叫道,他精通二十六门语言,也包括阿拉比亚语。
“你说什么?”下面的一位阿拉伯勇士仰起头,把弯刀扛在肩膀上,冲着肥大的米特拉达梯问到。
“我给你们每个人一天三个德拉克马的价钱,当我的佣兵。”
这十几名阿拉伯战士放弃了争斗,互相间叽哩哇啦了番,而后讨价还价:“那可不行,起码一天四个。”
很快,米特拉达梯豪宅的院子里,又多了一群牵着骆驼的沙漠精英战士坐着,不停地呱噪着。“斯特拉托妮丝,我亲爱的斯特拉托妮丝,我得关心下,雇佣了这么多兵士,我的开销还能承受得住吗?”米特拉达梯走到了露台后的内室里,坐在榻上,享受着斯特拉托妮丝的轻柔按摩,开始关心起财政问题来。
“没关系,您的金库依旧还在我们手里,亚美尼亚人与罗马人都没找到那座城堡,里面还有八千塔伦特的金银,足够一万名步兵或者五千名骑兵一年的军饷了。”斯特拉托妮丝安慰道。
米特拉达梯安心地笑了,抚摸着爱妾的手腕:“阿基里斯昨日来呈言,塞浦路斯国支援的一百艘三列划桨船已经就位了。塔克席勒也说,四千名亚美尼亚轻骑兵与四千名蛮族步兵募集完成了。我想,我该行动了,杀回本都去——这里,就交给特格雷尼斯和路库拉斯他们慢慢角力好了。”
“我的陛下,您意思是所有人乘船,是突袭西里西亚吗?”
“不。”米特拉达梯狡黠地笑了下,“阿基里斯的船队会在西里西亚海域游动,但我却会亲自领着塔克席勒的人马,穿过陶鲁斯的隘口,自陆路奔袭本都,这叫声东击西。”
“哦,那陛下您的女婿呢,他可是在这座城市集结了大军,要继续和赶赴此地的罗马军团决战呢。我们如何在他的眼皮下回本都?”
“塔克席勒会去参加他的队伍的,会的……”米特拉达梯哈哈笑起来,似乎所有的局势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这时,外面一阵嘈杂,伴随着阻拦与冲撞的声音,随后门被推开了,米特拉达梯警觉地坐了起来,握住手中的剑柄,这毕竟不是他的城市,什么危险都可能发生。但最后,他发现推门闯入的人,正是他的首席侍卫剑士,毕都伊塔,捂着流血的胳膊,脸色铁灰,跌跌撞撞,跪在了自己的面前。
“大帝,您的小女儿,阿狄安娜还活着!”
米特拉达梯面露喜色,慢慢长舒了一口气,然后严肃地对毕都伊塔说:“你的爱博娜呢?”
“这是我的耻辱,我把我的女主人丢给了罗马人。”毕都伊塔额头的筋,都要爆出来了,十分痛苦的表情。
米特拉达梯将自己的佩剑解下,抛给了对方,“这是我的剑,我的灵魂与精神,它的名字叫奥拓利库斯(是参加过阿尔戈号远征的英雄,也是锡诺普的创建者),带着它,把你的爱博娜,和我的女儿,不,现在是哥迪尼王国的王后了,还有我的妹妹,从罗马人那里带回来,那边有内线会帮助你。”
“遵命,我的大帝。”毕都伊塔五体投地,单手将“奥拓利库斯”高高托起,回答道。
数日后,特雷斯塞塔的大校场上,上空的流云都被喊声震得四散奔走:无数的蛮族战士:阿尔明尼亚人、阿拉伯人、叙利亚人、米提人、哥迪尼人、亚美尼亚人、阿拉克斯人,各种民族的装束铠甲,各种民族的旗帜节杖,各种民族的战车武器,杂七杂八,都聚集在大校场高台上的万王之王特格雷尼斯的麾下,愿意接受他的指挥,特格雷尼斯这才恢复了与罗马人再战的信心,因为经过事务官的统计,这些蛮族汇集起来的军力实在是惊人:
五千名亚美尼亚禁卫骑兵;
一万名米提弓箭手与投石手;
五万五千名阿拉克斯骑兵;
一万名哥迪尼精锐长矛手;
两万名叙利亚希腊化方阵步兵;
十二万名蛮族轻装步兵;
三万五千名仆役与辅助兵;
还有八千名他岳父米特拉达梯送来的盟军,由本都骑兵大将塔克席勒带领。
“我们会在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间的平原,彻底击溃自大的罗马人,他们只有可怜的两万人不到的队伍,还敢孤军深入,觊觎我的新都。我们完全能像对待蚂蚁那样碾死对手,你们的英雄战绩,将与我万王之王的荣威一起,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流传下去!”高台上,特格雷尼斯声嘶力竭地吼叫着,挥舞着各种手势,但这下面的二十万人的声浪实在是太庞大了,把万王之王的演讲给彻底淹没了。
米特拉达梯的军队,也在下面,步骑分开列着整齐的方阵,塔克席勒觉得周围的头脑都要被炒炸了,这会儿他旁边的一名侍从骑兵打扮的高大巨汉,对他说:“将军,那边的方阵不正是哥迪尼国王查尔努斯的吗?”
发话的正是米特拉达梯,他巧妙地隐藏了自己的身份,甚至还剃去了引以自豪的浓密的胡须,塔克席勒放眼看去:旁边的方阵枪如苇列,持枪的兵士密密挨着,全都戴着顶部弯曲的“马其顿头盔”,持着小小的圆盾与轻甲,在方阵最前面由重甲卫队卫护的,带着红色羽毛头盔的,确实是哥迪尼国王查尔努斯,脸上阴晴不定。
“是的,如您所见,我的陛下。”塔克席勒压低了声音。
“看来我们的查尔努斯不太高兴的样子。”
“是的,陛下,听说上次他就临阵脱逃过,看来他不愿意跟着您的女婿一起疯狂了,要摆脱附庸的地位。”
“嘿嘿,与他交谈交谈吧——他有一支精锐的公民兵,而且他的妻子刚刚亡故——有谁能告诉他,我愿意把我明媚动人的小女儿阿狄安娜,送入他的内室呢?”
“如您所愿,我马上派人去交涉。”塔克席勒立刻答应了。
“对了,塔克席勒,我的臂膀,在出征后你要不断地进谏特格雷尼斯。”
“叫他主动出击罗马人吗?”
“不,相反,你要不断劝诫他,避开罗马人的锋芒。”米特拉达梯狡诈地说。
果然,当亚美尼亚极其庞大的军队离开特格雷塞塔后,塔克席勒就一日三次地劝说特格雷尼斯,建议他要吸取之前惨败的教训,不要与罗马人硬对硬,最好采取谨慎对峙的战术,等待罗马人粮尽退走,这样可不战而胜。
“塔克席勒,有人称赞你是本都原野上的公牛,没想到你居然是如此胆怯的鼠辈,我需要的是堂堂正正击败罗马人的荣耀。”有时候,特格雷尼斯就是如此生气地对塔克席勒说——他和罗马人决战的雄心,就此越来越强烈了。
随他一起出征的,亚美尼亚王子小特格雷也就愈发忧心了。
二十多万人的部队,浩浩荡荡,极其臃肿,加上是来自各个不同的民族,导致整个行军就像武装大游行般,各个国王与酋长时而宴会,时而争吵,特格雷尼斯简直无法调度,就这样带着自己的禁卫军(他唯一指挥灵敏的部属)走走停停,以一天五十到一百斯塔狄亚的龟速挪动着。特格雷尼斯记的,清楚的日子,十二月初一个新月如钩的夜晚,一名气喘吁吁的斥候举着十万火急的情报,告诉他和小特格雷:
“吾王,罗马人的一支大部队,已经推进到了特格雷塞塔的城下,着手攻城了!”
“混账,怎么可能!”特格雷尼斯又惊又怒,自己数日前刚从这座城市领军出发,前去寻找罗马的主力决战,结果罗马军团鬼使神差,居然穿过自己军队的缝隙,插入去了特格雷塞塔?“会不会情报有误,是跟在后面的我的同盟军?”
那斥候喝了口水,毫不客气地否决了万王之王的幻想,“就是罗马人,他们的兵士都穿着暗红色的斗篷,戴着黄铜盔,穿着狼皮或熊皮斗篷的掌旗官手里的营旗,表明了他们都是路库拉斯属下的第十一军团。”
这正是第十一“八目鳗鱼”军团,离开索菲尼后,他们一直在静默而疾速行军,六千人走起来如阴云里的闪电般,居然穿插过了特格雷尼斯那庞大的营地,直驱特格雷塞塔城下,而无人知晓!
特格雷尼斯一屁股坐在了宝座上,冷汗直流,下面的各个酋长,还在狂呼畅饮着,旁边的小特格雷说到:“父王,必须急速回军,在特格雷塞塔与罗马人决战!”
塔克席勒则眼珠一转,说:“不,我建议您兵分两路,我可以与王子殿下领着所有的骑兵火速回去,与城下的罗马人作战;而吾王您领着所有的步兵,坚守此处,以防还有其他的罗马人。”这本是个最明智的建议,但塔克席勒明知道这位刚愎自用的万王之王的脾性,想起了米特拉达梯的叮嘱,才有意这么说的。
“不!”特格雷尼斯果然将手用力一挥,“按照王子的说法去做,我整好和特格雷塞塔的守军两面夹击,彻底歼灭这个第十一军团,听说路库拉斯只有三个军团,此次投入作战的就两个,一下灭了他的一半实力,不怕他不屈服。”
塔克席勒便站起,将手放在胸口,像特格雷尼斯鞠躬:“这样啊,吾王英明,是卑职多虑了——那么,就让我领着本都的仆从军,留守此处,为吾王您挡住其他罗马人。”
第二日太阳升起时,绵延三百斯塔狄亚的亚美尼亚军营地,一片忙乱,特格雷尼斯坐在纯金的战车上,风驰电掣,五千名浑身铁甲皮革的亚美尼亚禁卫骑兵的马蹄声,激起了灰色的飓风,沿着大营的道路,朝特格雷塞塔方向奔去。
“前队变后队,全军回特格雷塞塔,与罗马人决战!”这个命令,引起了庞大队伍更大的混乱,“怎么回事?罗马人怎么可能会在特格雷塞塔出现?”许多酋长与国王都不相信这是真的,直到一拨人切实跟着“万王之王”走了,其余的人马才自发地跟上,但不知情的后面的军队才开来,很多人拥堵在道路上,挤在了一起,战车、骡马、奴仆与兵士就像无头的苍蝇,从营地的这头,到那头,叫喊着,斥骂着,往前或往后无目的地移动着,每个人都折腾得精疲力尽,却不知道在做什么。
“我可怜的女婿……”高处一处矮松林前,塔克席勒驻马此处,观看着下面最喧闹最庞大的闹剧,他身后从头到脚都披着黑色斗篷的本都之王米特拉达梯,静静地反复着这句话。
良久,米特拉达梯发话了:“塔克席勒,我们得向反方向走了,目标就是我们的旧土,海洋之地,本都。这儿不会有什么罗马人来了,我是说,但愿不会有罗马人来了——我可怜的女婿。”说完,米特拉达梯呦呵了一下,他胯下的神驹长嘶一声,驮着主人急速离去了。
入夜后,八千名原本该留守营地,阻断罗马人后继部队的本都军,全都按照米特拉达梯事先的安排离去了,特格雷尼斯的宿营地连一根鸡毛都没留下——三刻钟后,路库拉斯带着第七军团,越过了枯水期的幼发拉底河,抵达了此处,当巡逻队将前方营寨空无一人的消息告诉主帅路库拉斯时,这位久经战阵的人,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特格雷尼斯真是个拙劣的跋扈小丑,我如此费周折对付此人,说不定是我的耻辱,而非光彩。”
接下来,路库拉斯对马后的卡拉比斯与凯利等奴仆,用平静的语调下着命令:“让号手吹起急行军的命令,每个百人队隔着一弗隆(二百米)的距离,保持索敌状态,目标——特格雷塞塔。我将在彼处收取我的胜利,就像收割我庄园的小麦那么容易。”
“我倒是很有兴致,观看您是如何以这么些人,战胜万王之王的庞大军队的。这也许只是你的大言,依我看,你能把孤军深入的第十一军团救出来,就算是神迹了。”路库拉斯旁边的马车上,阿狄安娜的语气霎是刻薄。
她刚和自己的父亲,以三刻钟之差,擦肩而过。
但路库拉斯却很有风度地回答:“王女阁下的观战,将是鄙人最大的荣幸。”
滴滴答答的号声,在寒夜里一声声响起。
“只相信军团,只相信军团。
只相信巴克斯,只相信巴克斯。
我们替父亲们(元老)作战,杀掉敌军的男人,强奸肥嫩的女人,抢光他们的葡萄酒,这都是父亲们教给我们的荣誉感……”
第七军团的百人队陆续唱起了军团之歌,脏兮兮满脸尘土的他们举着十字镐,扛着自己的武器辎重,跑起来依然如风般,简直让卡拉比斯感到惊骇,这些职业兵士们,平日就日复一日地训练着负重(四十斤左右)行军的技能,“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训条深入人心,普通兵士穿着长度到膝盖的锁子帷,举着椭圆形的大盾,头盔上插着标志着即将投入战斗的飘拂的马毛盔缨,脚上是在复杂地形里如履平地的绑鞋,而弩炮兵分队更加辛苦,他们与奴隶一起扛着炮具(一个军团编制十门抛石机,五十五门弩炮),一往无前地快速走着。
真无愧于“马略的骡子”的绰号。
不过我卡拉比斯也不是盖的,罗马的军制是这样规定的,不管你是军事护民官,还是百夫长,抑或只是个宿营奴隶,但一旦急行军时,所有人都必须脚步一致,不许任何人掉队偷懒。所以,其实在之前军旅中的一段岁月,卡拉比斯总算是练出来了:他在大学里连一千米都没怎么跑过,到了这儿,完成适应可真不易。
好在路库拉斯只是叫他和凯利等贴身奴隶,跟在他坐骑的后面,马是一路小跑,卡拉比斯是一路大步追随,背后背的是壁龛里的东西,与以前宿营奴隶的待遇比起来,真的不算是太重,而持盾奴凯利,开始举着沉重的盾牌,一起跑的。
“卡拉比斯,你依然用双脚步行,继续这种下等奴隶卑贱的做事方式吧,这是你自己选择的。”马车上的阿狄安娜,一看到卡拉比斯在背着壁龛跑着,就会很记仇地坐在车上,看看同在车上的德米特留斯,再看看卡拉比斯,讽刺道。
此时,“卡拉比斯”就会飞速跑着,并抬头倔强地和她对视,表示“我不在乎!”
一天、两天、三天,奇迹发生了,奇迹到卡拉比斯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第七军团,速度越来越快,居然开始与洪流般的亚美尼亚大军并肩平行进军了!
卡拉比斯能隔着四五弗隆的距离,看到亚美尼亚的步骑,或停留休息,或乱哄哄地上路。但这些人竟然对他们视而不见,这些蛮族人大部分以前根本没有和罗马人作战过,连罗马人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要知道,特格雷尼斯的军队,起码来自五十个部族,语言不通,信号不畅。大概他们以为,这支罗马军团,也是五十个部族其一罢了。
整个场面太混乱了,所有人只知道:目标,是特格雷塞塔。
到第四天时,特格雷尼斯正坐在拥有华盖的黄金马车上暂且休憩,他突然看到一支奇怪的人马,风尘仆仆,所有的官兵都没命地跑着,在他眼皮下疾驰而过,他不由得指着对方,问小特格雷:“这支军队是什么民族的?”
“恭喜您,我的父王。”小特格雷看了一会儿,说到:“他们应该是后赶来的罗马主力,您的岳父出卖了您,他根本没有留守营地。”
特格雷尼斯长大了嘴巴,惊讶了会儿,然后讪讪地问了两个问题:“为什么罗马人会和我们一起进军?为什么他们跑得比我们的前锋还快?”
“因为他们是罗马人,我的父王。”
“罗马人……”特格雷尼斯,突然感到心底涌起了一股莫名的恐惧感。
待到第七军团火速抵达最终的目的地——第十一军团对特格雷塞塔的攻城阵地时,彼方已经将营寨、塔楼、壕沟、桥梁、鹿砦、弩炮发射阵地敷设完毕了,首席百夫长与穆里拉站在寨门前,向一马冲进来的路库拉斯举手行礼——几名马奴迅速将主帅的坐骑牵好,路库拉斯跳下马来:“明天,我带二十四个大队,其中我要两个军团的第一大队都跟着我,加上所有的辅助骑兵、弓箭手与投石手,你领着同盟军团与其余的大队,继续保持对城市的包围,不让亚美尼亚人会合。”路库拉斯一气布置完,阔步走进了主帅营帐。
很多将佐,包括阿狄安娜,都跟在他的身后。
“明天是月亮初盈的日子,当年就是这天,我们的执政官在条顿人打击下全军覆没,这是罗马人著名的凶日,不适合出战!”后面,穆里拉不歇气地建议道。
路库拉斯停下了,似乎若有所思,顿了会儿,他回头,对所有人说了掷地有声的一句话:
“先生们,那我会把明天,变成罗马人著名的吉日。”
当深夜后,路库拉斯将将佐们屏退,他让卡拉比斯将壁龛摆放好,然后躺在了金榻上,眼睛圆睁着,双手交叉摆在胸前,不发一语。营帐里,烛火与月光混合在了一起,场面死一般的沉寂。
很久,路库拉斯像是自言自语,也像是对卡拉比斯与凯利说话:“有时候,我在想,我拥有神赐予我的天赋,在我还没从家庭独立时,我的父亲就因为贪渎而被定罪,我的母亲什么事情都不操心,只顾着去和她众多的情人作乐,我的弟弟马可斯年龄还是那么的幼小。我很早就肩负了家庭男人的重担了,但别人都想不到,我继承家业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指控当年出头指控我父亲的首席占卜官。”喝了口水,路库拉斯继续往下说去,“当时没有人认为我能赢,不管是元老、骑士还是市民,因为我父亲的罪行是铁板钉钉的,一般人认为我只是一个头脑发热的年轻人,单单是为了咽不下一口气,将把自己推向了身败名裂的境地。但是所有人都错了,我在法庭的表现,就像一头猎犬死死咬住了它的猎物,也像一只受伤的金枪鱼,灵活无比地躲避着敌人的攻击——最后,不光是陪审团,连所有来旁听的观众,也全体起立为我热烈的鼓掌。一次小小的申诉,就让我在整个罗马城扬名立万了。这时,我就觉得,取得胜利是这么的简单,此次也不会例外。”
“我不会失败的。”路库拉斯最后说了这一句话,安然入睡了。
擦拭完壁龛后,卡拉比斯踱出了主帅的营帐,去洗濯一些祭司用的器皿,整个营地一片静谧,几点雪花宠辱不惊地落在了他的肩膀与头上,感到凉意的他抬起头,发现皓月当空,映衬得六出晶莹剔透,一片片落入黑色的河流里,化为无影。
刚才路库拉斯的话,给卡拉比斯挺深的感受,没错,路库拉斯确实是贵族,他母亲那边就是大名鼎鼎的梅特拉家族,但他走到今天这一步,却完完全全靠的是自己的实力,和他相比,难道我就甘于现在这种奴隶的身份了吗?
“喂,卡拉比斯,明日的战争,罗马人是铁定失败的,到时候路库拉斯肯定会用我和姑母当筹码议和,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卡拉比斯听到了阿狄安娜的纠缠,眉毛就皱了起来,有完没完!
阿狄安娜披着轻柔的大氅,在她的眼里,这场小雪不会让她感到任何寒冷,反倒平添了几分趣味,这种绝佳的夜景时刻,用来调戏一个英俊的小奴隶回心转意,跪拜在自己的裙下,自然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谁知不识好歹的对方站起来,回头看着自己,很清楚地说:“王女阁下,也许我应该告诉你实情,我不是什么卡拉比斯,我是有名字的人,我叫李—必—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