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了进来,多么温暖。
我要开始准备演讲了,第二天就是出征。
前一天,通过紫衣男尸的话,已经让在中原地区开战的那仅存两帮人知道我的存在,他们现在肯定也想着办法来对付我,现在不但我,连跟我一起反抗的那些士兵,都有灭顶之灾,不能后退,也不能犹豫了。
一天,很快就过去,第二天一大早,总统大厦前的广场上,来参加阅兵的人异常的多,我站出来,在三楼阅兵台上,对大家说:“机会,就像那空中漂浮的蒲公英,你抓不住,它就会走。而成功,则像火中的栗子,不狠心,是拿不出来的。而这个混乱的世界,从2032年,一直到今天,没个尽头的屠杀,没个尽头的剥削,没个尽头的开战,我已经厌倦了,相信在场的各位,都厌倦了。如果,你们也和我一样,敢于为了平定乱世而贡献自己的生命,那么现在我们就出发,到海洋对岸,把所有乱世者全部消灭!”
“好!”“杀吧”“最后一战”“屠杀所有乱世者!”众人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这时,身边的紫衣男尸说:“可以出发了么?”
我说:“这还不够,你等下在网上再发一篇文章,就说我们这些先头部队已经过海了,其他没赶上的人,全部到江西、安徽一带等候”
话刚说完,我就大喊一声“出发”
数之不尽的人跟着我,开飞机、搭渔船漂洋过海,所幸这天海上并无太多风浪。
半天后,傍晚时分,人们登岸,我问先头开飞机那些前锋,前面情况如何,他们回答说:两股势力并没如我们所想那样连成一股力量,反而各打各的,貌似他们根本看不起我们。
我挥挥手,让他们退下休息,汤玛逊、佛主,你们居然看不起我,我没在意,因为,谁会在意那些死人的目光呢?
过了一会,我让还没登陆的人马火速跟上,让人带紫衣男过来,我问:“怎么样,文章发上网之后,有多少人来响应我们的号召呢?”
“这个,貌似没什么回应”紫衣男说
其实这个结果我也预料到,想开战的人,早来了,哪还会有什么来晚的人呢,握紧拳头,我对紫衣男尸说:“你带人去攻打汤玛逊,我先收拾佛主,然后来接应你”
就这样,两人各带一路人马,马不停蹄的朝战场冲了过去。
一到战场,佛主见到我的样子,很是惊讶,刚先前来和我寒暄几句,我连环天火剑爆出,把他击飞。而手下的人更和佛主的人马混战一团。
“嘿嘿,佛主,你该不会是被汤玛逊之前打得脑残了吧?认清楚我是谁”话音刚落,我更甩出无数个太极轮朝他旋砍过去。
他运起有经文的金光圆环把太极轮尽数震碎,说:“原来是之前打败我的那个家伙,你变成我四弟的样子,我居然不认得了,受死”
他连环金光圆环砍了过来,我没功夫和他纠缠,左手运起臂力刀,右手运起天火剑,双手一合,刀剑合一朝他砍了过去。
劲力还没碰到他,佛主就大喊一句“五绝合一”,然后他身体就凝出一层厚厚的盔甲,甚至比当日无天的意念盔甲更坚硬。
我两手一扬,无数绿光剑气在身后浮现,这是当初四眼杜的武功,但,我领悟到另外一个层次,因为,我知道,原来的武功,根本打不败敌人。
随着身后的绿光剑气越来越多,光芒甚至笼罩了整个战斗区域,佛主觉得此招一定会对他生命有危险,趁我还没发招就抢攻。
事实证明,抢攻是错的,就趁他动的一刹那,“万剑穿心”我暴喝一声,身后所有绿光剑气,全部朝佛主心脏刺去,过程中,两两相近的剑气还不断扭曲旋转,一股强烈的绿光过后,四周又变的灰暗,而佛主原本的的心脏位置,这时也仅剩一小块碎肉在那连着筋络。
我越过心脏碎烂的佛主,正准备出招把他手下的人干掉,这时背后传来一句“我还没亡”,我转头一看,心脏只剩一小块碎肉的佛主,勉力挣扎着和我说出刚才那句话,然后就倒地了。
他这个举动让我异常愤怒,死了还要吓我一跳,我觉得此人老是会搞复活,上次打败了他,后来他居然没死,而这次,如果不把他彻底消灭,估计他还要复活。
我运起天火剑气,把他尸体刺成粉末状,然后再出一个太极轮,把他的骨灰吹的四散,这样我才放心。
把佛主都消灭了,那么下面那些残兵败将就不足一惧,我跳到两军打斗的中间,大声说:“现在佛主已经被我杀了,现在,离天下安定,仅仅一步之遥,谁要和时代过不去,谁要和我过不去,那么,我必定在此把他杀个片甲不留!”
话刚说完,佛主的那群手下就投降了,是的,谁喜欢老是打打杀杀呢?战乱的日子,已经够长了,现在,就由我来结束它。
稍事整顿后,我把自己的人马安插进那群投降的士兵当中,一个丧尸头领问我是不是该马上出发去打汤玛逊,我说:“一天的激战,大家都累了,休息一晚,明天再去”
大家听了我的话,都在安营扎寨,除了放哨的人外,晚上大家都在帐篷内休息。
其实我等待一晚再出发是有深意的,这些我的直属人马,我觉得并不单纯说干掉汤玛逊就行,还要带人去平定地球国,那么,要是先在这里和汤玛逊死战,那么人员伤亡会很大,先让紫衣男尸和汤玛逊打着也好。
深夜,还没睡着的我,听到地下有震动感,嘿嘿,偷袭的敌人终于来了,但我没惊动睡梦中的将士们。
不一会儿,一众敌人就把我帐篷给包围起来。
两人揭开帐篷就走了进来,“别来无恙啊,佛二,不,或者说我们该叫你白大地”天蓝将军说
“来得及时嘛,怎么,真的要拿我的人头么?”我说
“之前给我们的密函中,你说能平定乱世,但我们为何要信你”猛人上将说
“乱世的疯子中,无天和佛主、佛龙等人已经死了,一众嗜杀的丧尸头领也和佛龙同归于尽,现在,就剩下你们的老大,汤玛逊,还在不停开战,天下安定,一步之遥,难道你们不想过安稳的生活”我说
“别和我们扯这些伟大理想,说真话吧,到底我们归顺之后,会有什么好处?”天蓝将军说
“只要能把汤玛逊干掉,以后你们一人管欧洲,一人管美洲,高度自治”我说
“好,成交”两人异口同声说
“那么干掉汤玛逊后,还要两位帮我把地球国内不肯归顺的人给铲除了”我说
“没问题,包在我们身上,谁和你过不去,就是和我俩过不去”猛人上将说
不久后,他们便走了。
第二天,休息了一晚的将士们,异常兴奋,丧尸们更张开大口,准备为结束乱世的最后一战而努力。
我站在人群中,大喊一声“出发!”
众人就朝着汤玛逊占领的江西地区出发,经过连日赶路,两天后,我们终于来到汤玛逊的跟前。唯一不同的是,我们长途跋涉,而他们整装待发,之前和汤玛逊战斗的紫衣男正带着一群残兵在汤玛逊的东北角和汤玛逊的士兵混战一团。
“时代潮流,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大伙,上!”说着,我身后的士兵们,一鼓作气,朝汤玛逊的军团冲了过去,厮杀,又开始。
而我,很自然的找上汤玛逊对打。两人一见面,也没什么共同语言,无数天火剑就和意念神爪碰上,从地上打到半空,无数的碰击声后,汤玛逊更一脚踢了过来,但是,之前被佛主打断一只手的他,显然难以保持身体的平衡,他的脚还没踢到,我就连环砍出臂力刀,在他身体四处旋割。
他暴喝一声,护体气劲把我震开,我火速变招,双手一合,刀剑合一就朝他刺去。
可惜现在吃了珈蓝的汤玛逊已经今非昔比,刀剑合一狠狠的刺中了他,但也仅仅造成一个细小的伤口。我不但重伤不了他,更被他飞起一脚,把我踢飞。
“你两个还不出来帮我”我愤怒大吼,然后在旁边静候多时的天蓝和猛人迅速跃起,朝汤玛逊攻了过去。
被手下攻击的汤玛逊,显然还没适应他们的叛变,趁他还没反应过来,天蓝和猛人已经把他狠狠的抱住。我更在前面运起无数的绿光剑气,力量蓄势待发。“放”我大喊一声,两人同时放开汤玛逊,而我的无数绿光剑气也如潮水般向汤玛逊的心脏位置刺去。
绿光剑气穿体而过,连着血肉和骨。他的心脏终于被我刺穿,我更运起天火剑气,把汤玛逊烧个干净。
“全部人停手,不用打了,你们老大已经被我干掉了!”
我身旁站着天蓝和猛人,向下面众人宣示着汤玛逊的死亡,更宣示着自己的权威。
下面的众人,一望上来,果然停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