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蓝到达都耀的别墅外头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更多精彩小说请访问李胤大致将白秀的情况大致都跟他说了一遍。他没有立即就下定论,先去了楼上看白秀。
白秀已经醒了。醒过来的时候,看到李胤也没那么大情绪了,看到都耀则更是跟看个亲人一样。不过后来她才知道,白秀哪里是不记仇了,她只是睡了一觉,就又糊涂了。
都耀坐在她的床边,跟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珈蓝则站在一旁,摸着自己的下巴,在打量白秀。单单从白秀的身上来看,她身上好像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也没有鬼气,但是如果就说是蛟龙那第N代基因锁造成的后果的话,这也显然不可能。
李胤撞了撞他的手肘,给他使了个眼色,两个人从房间里头走了出来。
“诶,看出来什么了?”
珈蓝摇摇头,“她没有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附身,不然连你也能看出来异样,我看她很有可能真的是受什么刺激了,或者是吃了吸入了什么不该有的东西,导致迷了心窍。”
“那怎么办?”
“她上次出任务,从什么地方回来的?”
孩子,应该不是主因。如果说她吸入了什么东西的话,也就只有上次她出任务时去的地方了。李胤在他到来之前就已经打过电话问莫寻了,莫寻没说出个具体的地方,只说是在云南那一片地方。
那地方,平静的地方平静,不平静的地方想平静也平静不下来。白秀去了那种地方,也不知道到底遇到了什么事。
“云南。”
李胤说完,刚好里头的都耀也出来了,虽然没说话,但那脸上的表情,看着就是在等珈蓝的答复。
“她现在的情况,根本就不是保不保孩子的问题,而是她能不能活下来的事儿。她脸上的黑气越来越重了,如果还想不到办法解决的话,她活不过一个月。”
珈蓝的表情也是严肃非常,并不是在开玩笑。
李胤闭上眼睛,沉吟了片刻,转而睁开眼睛问珈蓝:“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做?怎么做才能救她?”
“只要是我能做到的事情,无论你开什么条件我都能答应,只希望你能救她一命。”
都耀也这么说着,看着珈蓝的目光里,带了一丝恳求。
他也是骄傲的人,能说出这么一句话来,已经是他的底限了。
白秀是李胤的朋友,本着爱屋及乌但又护短的性子,他自然会帮一把她,但是,该明算账的还是要算账。
“她的事我会看着办,至于条件,等我想到了我再跟你说,我想都先生你不会赖账的是吧?”
都耀点点头。
珈蓝说完让都耀去拿了一杯茶,咬破自己的指尖,滴了一滴血到那个杯子里,然后递给都耀,说:“这杯水你拿进去给她喝了,先稳定住肚子里那个,不然两边都闹腾起来,会死人的。”
他煞有介事地说道,就在都耀进去后,李胤戳了戳他,问:“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去云南。”
珈蓝扬了扬嘴角,看到李胤低垂的后脑勺,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
“珈蓝,白秀她,不会真的有事的对吧?”
“这不好说,但她的寿命绝不是只剩一个月而已。”所以,他才能出手救人。
他凑到李胤的耳边这么说着,然后带着李胤往外头走。如果要去云南,当然是越快越好,还有一些装备也都要置办,今晚就去准备,当然是最好的。
李胤被他带着往外头走,等人都坐到车里了,才想起来自己刚刚在房门外头还想说什么来着。
“老板,要是这件事情了了,你跟那都耀开的条件,该不会是要端了他的身价吧?”
珈蓝挑挑眉毛,不置可否。
所谓奸商,无奸不商才叫商人。
更何况,百鬼客栈也该好好装修一下了。
李胤默然。临走前,给都耀打了一个电话。
白秀她是不能带着她一起走了,只盼着都耀还能有点良心。
“还有,那个引产的药,你要是再给白秀用的话,我能把你弄得跟木念珠的下场一样,你信吗?”
她挂了电话,珈蓝一脸嫌弃地看着她,说:“木念珠那下场,就你,能弄得出来?”
李胤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说:“好好开车!别废话!”
她说完,转头看向车外。珈蓝撇撇嘴,摸了摸自己的头,乖乖开车。而李胤,却在车门的旁边,找到了一些刮痕。她看得出来,那是打斗的痕迹。所以,珈蓝之所以来得这么迟,是跟谁在车里打过一架了吗?
李胤看着车窗上的映出来的人,犹疑了一下,还是决定将这些事情暂且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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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买好了东西,只一个晚上,天亮了,李胤跟珈蓝也就随着客栈来到了云南的怒江傈僳族自治区。李胤今儿个起床的时候,还说这时候也不早了,这太阳怎么一点也没出来,结果出来一看,珈蓝居然把客栈直接驻扎在了一个岩洞里。
岩洞很大,周围空荡荡的,连水滴从顶上滴落下来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
她走出去一看,外头是阴沉沉的天气,从岩洞往外头走,就是一条冰冻了的江流。这山里头的冷气那可是纯天然的,李胤走到外头没一会儿就受不了了,拿被子裹住自己,坐在客厅里头等珈蓝下来。
这里是少数民族的自治区,大概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少数民族。珈蓝选择停在这个地方,也是为了避嫌。这地方也就这么大了,要一夜之间突然凭空冒出来栋格格不入的房子,那不招人的猜忌怀疑那才是奇了怪的。
珈蓝没过一会儿也下楼了,手里捧着一卷竹简,估计是在研究着什么。或许是年代真的太久远了,李胤看那上头的字,不是隶书也不是什么篆书,看起来,反而更像是甲骨文。
“竹简上写了什么?我好像看到一个什么‘王’字,这个东西,跟白秀的事情有关吗?”
李胤也算不容易了,能从一堆乱七八糟的字里头认出来一个字。珈蓝将那竹简摊在桌子上,一字一句跟李胤解释道:“这三个字,是太阳王。这个太阳王,应该是当初生活在这里的一个部落的首领,太阳是他们部落崇拜的图腾,所以他们的王便取了这个名字。”
在那个部落里,太阳王是神一样的存在,他统领着人们战胜了敌对部落的侵袭,在灾荒的日子里头带领人们找到了粮食,还教会了这里的人如何建屋生活,开荒种地。说起来,倒是跟常说的炎帝神农差不多。
但这太阳王却并不是事事都好。他统领了这个部位有百余年,在当时,一个人能够有五十余年的寿命已是稀奇,更何况是普通人两倍的年龄?而这太阳王之所以能使自己的寿命不断延长,则是因为不断食用婴儿之脑髓才得以促成的。
虽然他战功赫赫,带领部落不断统一壮大,但人们尊他敬他,更多的却是怕他。因为生怕哪一天,他吃孩子,就吃到自家头上了。终于有一日,不满他残忍弑杀品性的几个部落的年轻人,设了计谋,将太阳王杀死在自己的住处,然后对外宣称太阳王完成了天神交托给他的使命,所以被天神给招走了。
“原始人民真就这么好骗?”
“就算明知道不对劲,他们也不会说出来的。对于那会儿的人来说,繁衍生息才是重中之重,那太阳王天天吃婴儿,这部落里的人生的速度都赶不上他的胃口。你知道当一个部落连一个新生儿都没有了之后,那些人的恐慌吗?没有婴儿,没有孩子,对他们来说,就是灭亡的征兆。与其等着全族被灭,不如杀了一个王,再捧一个王上去。”
李胤点点头,对此也没有什么异议。只是……
“你提到这个太阳王,难道跟白秀的事情有关?”
珈蓝点点头,说道:“你也打探清楚了,白秀来到这里,是为了运送一件刚从地下上来的抹额。照片有吗?”
李胤点点头,掏出手机放大了那张照片。
这也是莫寻特例传到她手机上的,这种东西,除了买卖双方还有中间人跟莫寻以外,其余人是根本不能看的。
本来一块绑在额头上的破布,也是没什么好看的,但这块抹额却不一样。抹额是用极细的金线所绣成的,质地柔软,就跟丝绸一样,而在那抹额的中间,还嵌有一颗鲛珠。
这样的东西,要是一个不小心处理不好了,刚从土里带出来的时候就会被毁了,也是因为这样,莫寻才派了经验丰富的白秀过去。
“看到上头的鲛珠了吗?”
珈蓝指了指图片上中间的那个地方。因为土壤还没有全部被清理干净,他所指的地方看起来乌漆抹黑一团,脏兮兮的。李胤盯了好久,才看出来那东西是什么。
那是用金线绣出来的一个太阳的形状,而那鲛珠,则被包裹进这个绣出来的“太阳”里头。
太阳,太阳王……
“这东西,是那什么太阳王的?”
珈蓝点点头,“这太阳王,虽然是被人刺杀死的,但是对外,该要有的礼节还是要有。他被部落里的人厚葬了,就葬在这里的某一处地方。部落的人怕他心有不甘,魂魄不得安宁,特意给他用了当时最好的陪葬品,将他装饰一新。我估计,白秀是到过他的墓里头了。”
李胤心里咯噔一下。
这下墓这种事情,他们可是从来都不干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