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时期。这世界总是由简单走向复杂,在这个时期,尚还连简单都称不上。俯瞰脚下混沌,于他而言,这是消遣亿万时光的唯一方式。
他知道这个世上有无法解释的东西,比如时间,比如这一片混沌,比如……他自己。
人类称这段无法解释的时期为洪荒。而他,是鬼界洪荒时期唯一的产物。
苍白的侧颜和暗红冰冷的瞳,三千墨发不束,恣意散落。这是他自己给自己塑造出的身体,而他显然非常满意。
在仓颉造出了字的亿万年后,他给自己取名叫离。没有姓,没有字,就叫离,惯见悲欢离合的离。
到了这时,天地间的枢纽——人界才开始发展起来,于是便有了轮回,鬼界不再那么死寂。
于后世众鬼的眼中,他们高高在上的尊上永远一袭黑衣,冷傲睥睨的眼神就像一把剑,只一眼便能将他们的灵魂刺穿。
他是没有弱点的吧。从上古羽化的神魂到新横尸荒野的冤鬼都这么认为,就连他自己也这么认为。
直到遇到了她。
算是一个俗套的故事吧,被从古至今太多笔墨叙写了套路后,倒显得矫揉造作了。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陷了进去。
许是因为他叫离。见惯了离合,终有一天要付诸实践。
“总有什么能碾碎一个人最后的骄傲和尊严。那不是权势,而是爱。”
三途河边,身形纤细的人凝视着河水,喃喃自语。
女子一身烈衣曳地,裙摆迤然而下,几欲融入那开满河畔的曼珠沙华。
“你是谁?”他站在她身后,沉淀如血的眸子闪现不耐。
“能出现在这里的,还能是谁?”她没有回头,语气一转,充满戏谑。
离盯了她好一会,才缓缓道:“不,你和他们不一样。”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他一直在思考一个严肃的问题。
她的话明明是挑衅的信号,为什么他生气不起来?
“好可爱的鬼尊。”女子被他的认真逗乐了,以手掩唇,笑出了声。
离蹙眉,冷冷问道:“为什么要用这个词形容我?”
“因为你可爱啊。”女子猛然回头,一张美得张扬的容颜撞入他的眼中,让他想到了人间一种婆娑生姿、遍开十里的花——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纵然是磐石般的心,也不由砰然一动。
他这是怎么了?离眯了眯眼,试图把涌上心头的异样情绪压下,让自己能够不带感情地把话说出口:“凡人,你是如何闯入这里的?”
“我是人,却不是凡人。”她云淡风轻道,乌黑的眸子深得让人看不真切。
“无人不凡。”他冷笑一声,抬起手臂,猝不及防地挥出一击。
看不见的强大力量如脱缰的野马,呼啸着向她而去。
遍地颓败散落的曼珠沙华映入眼中,女子却不见丝毫的紧张,衣袂猎猎生风,燃起血一般的炽焰。
她从容地拔下头上唯一一根发钗,烈色的钗头凤闪着微光。
手腕翻转,随手一掷,殷红的发钗如一柄浴血的利剑,破开来势汹汹的力量,稳稳地扎进了他脚前的泥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