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反过来, 别误会哈。)
她们分手的事,我不想多问,问了也就那回事。毕竟我不是当事人, 最多我也就是想揍人而已。文明人, 文明人, 先悠着。反正地球人都知道她俩没那容易分开。
有一次聊天没找到好地方, 就跟小可去了一家热闹KFC。说实话我俩都不是喜欢那些面包加肉片的人。但好在KFC环境好, 空调大,地方清静。我们本来是那么想的,可那天恰巧不太清静。一个是人多, 二是年青人太热闹。
那天刚好有一对小情侣在那肆无忌惮的追跑着嬉闹,我俩看了一眼, 一齐笑着摇了摇头。小可看了一眼, 突然笑着说, “你知不知道,情侣一般在人前嬉闹会有两种心情。”
我问, “哪两种?”
她拿眼瞟着那两人,笑着说,“一种是痴呆型。情在浓时,把周围人当成空气。”
我摇头,“看起来那两人不像。”
“是, 看他们的眼睛。”她抬了抬眉, “那两孩子眼睛时不时会往周围瞟, 也就是说他们在意周围人的目光。他们这样嬉闹只是想引起别人的主意吧了。这算是第二种, 显摆型。”
我说, “得,你还挺内行的。还分类型了, 感情你也经历过?”
她眼瞟着窗外,点了点头,“小时候和他在一起时也有过这样的经历。那时天不怕,地不怕的。得瑟地只想引起别人的注意。偶尔人前嬉闹也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快乐。”
她说的他,只然是指小霍,我忍不住问起,“那你和他之间是什么时候玩痴呆性呢?”
“没有!”她收回望着窗外的目光,“不是和他,是和另外两个人。”
我问,“两个?”我本来想在前面加个还字,但一想还是忍了。
她低头叹了口气,“嗯,一次是在国外,环境开放些,没人会管我们,所以可以肆无忌惮地放任自己去痴去呆。”
哦,我恍然想起她指的是哪一次了。我没打断她,由她继续说,“还有一次是被逼如此,那时不敢在意别人的目光,心里所想的只有一条命。一条关系太多人喜乐的生命。”
我疑惑地问,“还有这样的时候?”
她轻笑道,“算了,不说这了。我们继续前面的说吧!这事儿还得先从嬉戏的小情侣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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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感情上我是一团糟,正赶着那时也是鑫诚正乱的时候。鑫诚回复之后,发展很快。闻着腥来的也相应多了起来,巨大的人脉在我是成功的基础,可关系也会给我带来麻烦。那天,我路过业务部办公区的时候,刚好看到一对情侣在桌间追戏。这事换在别的地方我或许也就一笑而过了。可在自己公司的办公里,别说笑了,我当时差点就骂起人来。
赶着巧了,那女孩子被那男的追着到处跑,一不小心就撞我身上了。那女孩子连一点起码的礼貌也没有,撞着人了还小声嘀咕了一句,“KAO,站这儿,瞎了啊!”
我当时脸一黑,瞪着眼就吼了一句,“你们当这什么地方?”
没想那女的比我还横,撇着眼冷冷来一句,“要你管了,你当你是谁啊!”
这话说得我冒火,连我是谁都不知道,还敢在这招摇。就这会儿,老吴也识相地赶了过来。老吴在公司管人事,当年我刚接鑫诚时,还被这老头整过。不过现在他已经服帖了。
他气吁吁赶过来,基本都没敢抬眼看我。等把那两人弄一边去了,他才小声懦道,“徐总,那两个人是陈局长弄进来的。刚毕业说在这实习一下而已。这帮子纨绔子弟,唉!我是不敢管啊,得罪上面那些人又麻烦。”
我皱眉想了想,也不能总这样。鑫诚伺候不起这些少爷小姐,得想办法整冶一下才行。那天后我跟付云双商量了一下,借着玛莉的面子,我跟那些少爷小姐的爹们谈了谈。
我当时也是试着提出,或许在鑫诚可以磨练一下他们。我假意说想调他们去更重要的部门,不过毕竟鑫诚是个技术为主的公司,最好让他们先下车间实习一下。
毕竟这些少爷小姐们什么样在他们爹心中也是有数的。有见识点的爹也不希望自己的儿女成废物。被我蛊惑一番,他们也就答应了,还很提倡。
鑫诚的车间那是一个苦,那些车间里的师傅那是真正的粗人。做事那是实打实,容不得半点虚假。我都受不了。那些细皮嫩肉的少爷小姐们就更别说了。
那会儿我是真正让公司的技术骨干朱议诚亲自带着那些少爷小姐下车间实践。我没事还跑去发表一些激情澎湃的演讲。那些小姐少爷们扛不了的就主动自己调单位了。扛下来的,还真有几个成才的。
Chelsea就是其中之一,她的交际能力蛮强,人面也广,后来就被调上来当秘书了。她私下里是那种小女生的性子。
那之前她见到我跟晨晨打电话时,还笑着说,“你跟男朋友关系真好,我要能找个让我笑得这么开心的男朋友我也知足了。”
那时我笑着打马虎,我没到处解释的习惯。当着人面,我是打死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同性恋的。
她到是闹了几次,说是要见见我“男”友。可能我那时心情好,面色比较亲善。她也不太怕我。我也碍着她老爹的关系,不好给她黑脸。
一次她帮我订酒店时,居然跳起来说,“徐总,你骗人,你怎么才大我两步。”
“感情我该大你十岁才对是吧。”
她傻笑了半天,后来也越发的没大没小了。我和她的交集并不多,也就是工作上的关系。那时我一个人撑着一个公司,要说不累那是骗人的。爱情的感觉或许可以让人忘记压力,不知疲惫。
离晨晨之后,那些压力疲惫全回了。最怕的是晚上,我这种无处可去的人总是熬得很晚。Chelsea这种大小姐也算蛮敬职的,有时我不走,她也不好意思先溜。有时我心情差,她看出来就扯着我聊过几次天。次数多了,我也就跟她闹熟了。
我也不是十几二十时的迷茫状态了,朋友情人还是分得清楚的。不一定是个小同了,扯着同性就能发生点超友谊的关系来。我这人说起来是个极其冷淡的人,对感情对人都不会表现得太过夸张。
这辈子真正喜欢,真正主动想去亲近的人也只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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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有很多毛病,其中之一就是别人的话越像真的,我就越不想相信。小可这样反复无常,又不乏虚情假意的人,她的话真的不能轻易去相信,“你的话,我是不是应该选择性相信呢?”
“随你,还想问什么?”她完全是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
我想了想,很八卦地问起,“小可认识的人那么多,你有没遇过和你相同的人啊!”
她不解,“相同?什么意思?”
“就是,就是……”我有些尴尬不知怎么说好,同性恋这个词突然说出来的话好像带着贬义的味道。
她到聪明,摇头一笑,“哦,有,说个熟的吧,那家伙很个性,还是我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