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别人最常用的方法就是请人吃饭。我无意间也用了这一招。再把小黑叫上, 那就一石二鸟了。虽然知道小黑跟Vivin没什么戏。不过看小黑热情那么高涨,我也就顺手帮帮他吧。
爱情要是能被人劝停就不是爱情了。小黑的感情看来是只有让他自己慢慢去消退了。看到他痴迷的样子,我暗下想, 这一次他得受伤。自古痴情的没有一个不受伤。
那天Vivin闷闷的不说话, 小黑也跟着闷着。我看他俩这样, 吃饭也吃不开心了, 三个人闷闷吃完饭。我建议去酒吧玩。
小城里的酒吧都有点乱, 小黑也可能很少去,表情有些僵硬。
Vivin到是大力支持。到酒吧里,他俩还是有点闷, 小黑更是要了杯水就坐那不说话了。这样哪像出来约会的。为了给他添点气氛,我怂恿他们去唱歌, 结果小黑那闷头家伙死活不愿意。结果到变成我跟Vivin跑那唱情歌去了。
唉, 也许是我自恋, 不过看着Vivin那种情深款款的眼神我真有点扛不下去。
也就是那时,我收到玛莉的短信, 她说,让我把鑫诚卖了。
回到位子,我正想着,这事到底要不要做。这时临桌一个男人端着两杯酒自发坐了下来,“两位美女, 不知有没荣幸请你们喝杯酒。”
那男人看起来蛮秀气的, 不像是坏人。Vivin 可能出于对同乡人的热情, 很客气地说了声, “谢谢。”
她也太没防备了, 还真拿起酒自己喝了起来。我忙拦着她,“你够了, 还是少喝点。”
国人的防备是透到骨子里的,人问个路都怕对方喷迷烟。又何况是在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
不想她到理解错了,对着我笑得很诡异。还看似开玩笑的说了句,“你吃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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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不只这些吧!以你的性格应该还做了不少惹人注意的事吧。”
“嗯,还玩了些别的。小黑太闷,结果变成我跟她玩去了。唉~”
“小可,说得不好听点,你在不自觉间,把一些泡妞招术用在Vivin身上。这有就不奇怪她为什么会不长眼地喜欢上你了。”
“我真有这样吗?”
“嗯,其实你身边大部分人会注意你或是喜欢你,多是因为你主动的关系,你潜意识里在主动让别人喜欢。”她像是想反驳,我加了一句,“即使你不是有意识的,但你在无意间做了一些引吸别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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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继续分隔线呢?因为这不是跟小可的对话了。背景时间:我认识小可前。)
其实我不太喜欢大城市的生活,可能因为我天生穷命吧,在这鬼地方老是觉得不自在。那天逛超市,我正半闭着眼睛乱逛。突然听到有人叫我。
“程晓,你还走路不看路的啊。”
我回过头,看到一张熟悉的脸。怎么说呢,用小可的话说,叫清雅脱欲,很精致,很可爱,很有气质,很极品,总之长得跟个仙女似的的这么一个美女。
这个人熟吧,打小就是我的偶像。PS,此偶像非彼偶像。相信大部分人都试过,小时候听老妈念叨,“你也不学学那某某某,你看看人家那成绩多好,人多乖……”
好吧,她就是我那某某某。
打小我老妈就念叨,“你也不学学你叔家的晨晨,看看人家那孩子,才比你大二岁。她多乖,多懂事啊。成绩也好,人也文静……”
说实话,念叨得我耳朵都起老茧了。我有时候挺烦晨晨的,你说你一小丫头,搞得那优质干嘛。还要不要我这种普通人活了。
当然了,这话也就背后想想,当她面我还是蛮乖的。看到她时我眼中都是崇拜的小星星。她那些什么洁癖之类的脾气我也忍了不少。
她读大学那会子,我也在那个城市混。那时候我缺钱,外加我老妈子让她看着我。于是乎同居,她读了七年书,就整整看了我七年。那是一压迫啊。我离家出走都给我逮回来。总之我是被整得死死的。整得我那“姐”字死活都叫不出来。
我原来就奇怪,她怎么那本事。有时候我一有坏主意她就能看出来。后来遇着小可才知道。晨晨那手艺压根就是从她身上练出来的。
读书时,我就奇怪晨晨为什么一直不谈恋爱。那时候她拽,人不配手机不配呼机,还外宿。那些追她的小男生没几个能扛得住她的冷漠的。也就那个皇甫什么的强一点。那时我以为我终于可以找到一个姐夫蹭饭了。
结果一打听,普通朋友。
我这人吧,八卦!非常之八。那时候看到这情况。我就想到很多种可能,失恋受伤啊什么的。我都试着查了。甚至我怀疑过她是不是Lesbian,结果一看和她相熟的女同学,我彻底的放弃了。那些女同学要不视男人如玩物,要不视男人为无物。无物的那些,那脸冰得,比冰尸还冰。
于是我再次放弃了。
记得有一次,晨晨问我,“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不正常啊!”
我就实话实说了,外带连怀疑她是Lesbian的事都说了。
她笑了笑,也没生气。只是似乎那时她想到点什么半天没回神。在我的一在逼问下,我算是知道小可的存在了。我问她,“你是不是喜欢小可啊。”
她摇头说,“不知道,不过按你的说法,你说小可是不是喜欢我啊。”
别说还真像。小可打从第一次见到晨晨起就缠上她了。三五岁的孩子天天蹭我叔家蹭吃蹭喝,还蹭睡,据说打小就色了吧唧的,还对晨晨又亲又抱。
七八岁的时候吧,小可就跟个大姐似的(明明比晨晨小)去哪都逼着晨晨跟着。要是哪个爱慕小晨晨的小男生以异常的方法,比方扯她衣服,揪她头发,抢她橡皮等等方法,引起晨晨注意的话。等待那小男生的将是无尽的黑暗。
小可同学那是凶得,打小就建立小帮派的。她手下,小男生,小女生无数。
好不容易十来岁懂事点了吧。小可同学又不安分了,她的青春懵懂总喜欢发挥在晨晨身上。比方研究研究胸部发育啊。研究研究怎么KISS啊。唉,可怜的小晨晨,她完全就是试验品。被摸,被亲也不知道多少次了。唉,清白啊!
终于她们十来岁了吧,小可同学光荣的早恋上了。照说她也该放过晨晨了。结果人家不,她谈个恋爱还要捎上晨晨,你说这是哪门子的事吗。
可怜晨晨在那如花似锦的豆蔻年华里,徐了小霍那白痴就没怎么和别的男的打交道了。也因此她才别无选择的看上小霍了。青春期总得找个人喜欢是不。其实晨晨也没多大喜欢小霍。不然也就不会一听说小可跟小霍上床了,就连想都懒得想那白痴了。
于是这样迷迷糊糊熬过高中,本来以小可那水货成绩,是死活也不可能跟精英晨晨站到一条战线上去了。
可惜吧,她家里出了点状况,小可又死皮赖脸的跑去帮忙。不在同一个大学了,还三不两头寄钱来。以晨晨的性格,承了这些恩情她能不天天惦着她吗。能不好好学习,不谈恋受,以免辜负了家人朋友的期望吗。
所以说,晨晨的大好年华就彻底的被小可耽误了。晨晨没谈过恋爱,完全是因为被她占着了。
听完这种种,我总结,“小可很可能是喜欢你。不过她又交过男朋友,这就很说不过去了。纠结纠结。唉,你就别管她了。别人家给你三分情,你就记着七分。犯得着吗?你还是早点给我找个姐夫去吧。”
话说这段总结我都觉得酸,好吧,我承认,我是喜欢晨晨。她本来就是那种让人很难讨厌的人。即使被她迫害了七年,不过本着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我还是对她很尊重滴。本着同缘相亲的原理,我对她还是很爱护滴。
回忆远了。说话仍仙女似的晨晨坐在那是平静释然。当是我就蒙了。我杵在空调呼呼的大厅里,就跟被雷劈了一样,愣是半天没回过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