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看起来,那个傻牛还真是个深藏不漏的强人,拥有牛头人战士王中王血统的强悍后裔,此时竟然混的那么糟糕,实在是让人有些觉得沧海桑田的幻妙之处。如果初代牛头人王知道自己的血脉是个这样的鸟样儿,恐怕早就要气的从坟墓里爬起来吧。想必诺顿这个蠢蛋也不愿意让自己丢脸丢到家,以至于这个秘密被埋藏在心中很久很久。如果不是这一次像个小女人一样伤感并且比泼妇还要夸张地和沙希利打了个你死我活,恐怕马老大到死也未必了解到这么秘辛的东西。
这一切,实在是天意。
“嘿……真是丢人的家伙!”
马虎脸上尽是讥笑,想来到时候他和两个死党又有了不少可以吹牛打屁的谈资,至于诺顿这个傻牛,恐怕会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中,被两头牲口奚落加讽刺。
嗯,就是那样,谁又知道呢。
马老大心中思考着当初他们三个在塔姆萨卢城闹的天翻地覆的场景,现在想来,当初吉吉铁匠铺的那些牛头人帮工之所以一口答应可以为三贱客帮忙,多半是因为牛头人诺顿的血统缘故吧。至于什么狗屁仰慕泰格.豪斯威名的传闻,只是吟游诗人赚一点点饭前,混口饭吃的编排,到了如今,恐怕就是白痴也会多少知道一些小道消息,或者从白牛祭司的活动看出一些端倪。人们的注意力在三贱客身上停留的很久,但是因为泰格.豪斯实在是太过耀眼,以至于人们都快要将另外两个家伙淡忘了。
如今,恐怕一旦诺顿这个蠢牛被人知道是牛头人部落王中王的后裔,立马就会有无数势力派人来观察这里吧。
哈,这或许就是极强影响力所致。
越是强大的人,越是惧怕那种诡秘的过去势力,并且害怕那些实力重新获得强大的权力,威胁到他们现在的延续。换个方式来表达,就是如今强大组织和团体的延续,是建立在过去强悍组织和团体的没落基础上的。
所以,不论是哪一方,都不会甘心就此简单地谢幕,哪怕持续一百年,一千年,一万年,一万万年,也不会放手。永远都不会放弃,这就是任何一个拥有野心之人的信念。
“哼!知道了那么多,那么就有很多东西可以利用了。不过看上去如果这一次老子干的太过过火的话,保不准那头蠢牛会和老子拼命,到时候,也真是麻烦哈。如果像沙希利那个吝啬鬼一样半身不遂,可就真是得不偿失了。不过……说真的,有那么一个死党有这样的背景,还真是让人意外啊。”
马老大摩挲着下巴,双眼放着精光,一副老子就是要使奸计的模样,看得人背后背皮发麻,隐隐有一种冷飕飕的错觉。好吧,谁又能怪泰格.豪斯的阴险名声太过响亮呢。这就是现实,不是吗?好名声得几十年,而坏名声……只要一次就够了。
“来人!”
马老大下达命令。
两个牛头人战士昂首阔步,俨然就是亲兵卫士,极为忠诚,雄壮姿态一览无遗,跨入房屋内,朗声道:“团长大人,有什么吩咐吗?”
马虎沉思了一会儿,说道:“传我命令,挂上牛头人王中王后裔血脉诺顿的旗帜,这一次,我们要做的让人心惊肉跳呢。哈哈,混蛋家伙们!”
两个战士先是一愣,尽管脸上极为疑惑,但是口中还是坚决地回答道:“明白,团长!”
很快,在波尔察马的牛头人都知道这一次塔姆萨卢城的军队打的旗号不一样,俨然就是牛头人酋长王中王旗帜,那种革新一些,立刻复兴的王族气派,被人宣扬的惟妙惟肖。而那些牛头人又都是一些天生的吟游诗人,根据王中王阁下编撰的歌曲至少有五百首,每天听到这种诗歌,别说是牛头人战士,就是普通的少年牛头人,也是能够耳熟能详,吟唱上一两句。
而那位传说中英明神武,并且战功彪炳的传说中后裔,似乎在塔姆萨卢城中,等候着他们忠诚卫士的朝拜。
天呐……
泰格.豪斯真是太卑鄙,太无耻了……
白牛祭司们此时内牛满面,而周围诸多小国立刻噤若寒蝉,来试探的意图都打消的一干二净。
等到这个消息传达到塔林城的时候,爱沙尼亚国王拉夫特三世顿时一副老子崩溃致死的模样,久久说不出话来,他实在是想不明白,那个混蛋男人到底还能拿出些什么大事件出来。击败战锤撒克逊也罢,挑战刚.科尔传奇地位也好,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塔姆萨卢的那支传说是维和部队的军团,能够一次次胜利的缘故。
拉夫特三世不明白一件事情,同样是人,为什么在爱沙尼亚边防军中,那些士兵就是没有在黑老虎佣兵团中的士兵来得坚强和悍不畏死呢?
这种疑惑,恐怕连大多数黑老虎佣兵团内部的干部都弄不明白吧。
唯一知道的,也只剩下马老大自己了。
牛头人的狂信徒们看到了某个魔鬼的冷笑,尽管那个混蛋一再表示他喜欢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但是他的笑容在大多数的人眼中,从来都是和微笑不挂钩的。要么是阴笑,要么是冷笑,最不济,也是淫笑……(达芙妮内牛满面……)
“塔姆萨卢!”
马老大高声大呼。
“万岁!!!”
战士们都这样怒吼着,宣扬着自己的忠诚,仿佛即将为这个城市显出自己的最强实力,为这个城市这个团体,创造更多的价值和神话,就像他们现在做的那样。
几百年的祭司神权,到了如今,瓦解起来,和一推就倒的烂泥墙丝毫没有区别。这似乎,就是强大的魔王实力?到了如今的地步,也就越发的体现出这个尼罗勇士的神秘力量。他是如何做到这一步的?至今没有人给出一个合理的答案,但是很多人心中其实也在期待着这个混账男人到底可以走到那个地步,不论是怎样,见证一段传奇的建立,那也是极为荣光的事情。
因为或许在很多年之后,和别人提起这段往事的时候,会很兴奋,很舒服的样子。
“波尔察马的情况怎么样了?”
马老大带着他的人马离开塔姆萨卢已经有三个星期,二十天来,诺顿这个白痴每天都在打听着南方的消息,尽管每天的传令官都准时在早上九点钟抵达塔姆萨卢,可是诺顿还是喜欢这样问沙希利。
唯有这位维京大汉用不屑的眼神,并且一边挖鼻孔,一边恶心地说道:“情况?你这个白痴不是还在我的面前装纯洁吧。牛头人酋长王中王,王族血脉。狗娘养的,你这个王八蛋还挺厉害嘛,这种秘密都藏在心里,你真是个贱人。鄙视!”
诺顿白了他一样,道:“我一向很纯洁……”
“干!”
一根笔直的中指竖立在那里,对着诺顿,很是一阵无语,无耻这种东西,一旦有人使用的上瘾,怕是最后也会变得超级无耻,这就是有些混蛋能够这样牛叉的原因。好吧,其实并没有人说泰格.豪斯那个家伙,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个混蛋确实很强,强到已经两个国家几乎成为了过去式。
而且,似乎没有人怀疑他能够做到这一点。
从波尔察马传来的邸报,卷首只有几个字:牛头人王的伟大复兴!
一句话就让诺顿面红耳赤,这头蠢牛还没有到无耻至极的地步,唯有马老大这种脸皮不当宝贝的家伙才会毫无顾忌地做着这种令人感到厌倦的事情。但是,谁说不是呢,越来越多来到塔姆萨卢城的牛头人,都眼巴巴地说是要见识一样王族血脉的风采,能够朝拜一二,那就更好不过了。
这让诺顿忽然感觉到有一种择友不慎的窝囊,显然……这比踩到狗屎还要糟糕,尤其是对一个本来就不善言辞的家伙,让他去接待成千上万的同族之人,而且一个处理的不得当,很快就是一场大动乱。
而掀起这场运动的某人,居然在波尔察马的牛头人帐篷内,和偷偷溜到波尔察马的某个害羞女剑士幽会。至于每天晚上是否做了一些爱做的事情,就又不足为外人道了。
现在算来,某个混蛋混的这么风光,貌似也没有动多少脑筋,他只不过是做了一些别人不愿做的事情,然后很嚣张地哈哈大笑,再然后牛叉地消失在了地平线。
这他妈的哪里是像魔鬼,这分明就是魔鬼。
泰格.豪斯。冰原之虎。
恐怕魔鬼见到这个混蛋,也只能够甘拜下风的命,遇到这种极品超人,谁还能够通过哪种比他更无耻的方式取胜?
绝对没有。
“老虎——我要宰了你——”
刚刚可以下地活蹦乱跳的牛头人于是爆发出了惊人的肺活量,吼叫声绕梁三日不绝,引为奇观……
不过很多人猜测是不是某个强壮的猛男被另外一个更加强壮的猛男爆了菊花,然后郁闷地发泄着内心的痛楚,但是并没有人去幻想菊花是不是有痛楚,因为此时的马老大,正是风光得意,接见和大量的牛头人,并且很是大方地资助了不少牛头人前往塔姆萨卢的路费。并且扬言这一切都是为了牛头人部落的伟大复兴……
这听上去真的很神棍,并且还有些让人崩溃……
财富、名利、权力,貌似如今的泰格.豪斯一样都不缺,唯一让某些人还在持续意淫的,恐怕就是这个家伙从来没有哪一样地抵达定点的。
而事到如今的马虎,有着更多的人来巴结。
当初心有高傲的老冯克,如今悔不当初,如果当初不是他吩咐自己的孙女露丝.冯克要控制住泰格.豪斯,恐怕此刻老老实实和马老大合作,已经是北方最为富有的商会了。
而不是仍旧是这样,虽然钱很多,但是家族中连一个爵士都没有。
混到这个份上,说是蠢蛋到家,也不为过。
而且眼见着三贱客马上就要将爱沙尼亚王国也要吃下来,到时候不论是和周围的国家爆发战争还是说自己在内部分封爵位,都是极为吸引人的事情,不过老冯克此刻就算是想要降低姿态,马老大也未必鸟他。这种野心盖过天的老不死老东西,马老大根本就没有多余的兴许和他们废什么话,更不会去浪费精力在上面。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整个团体的强大,而再也不是为了三贱客自己的利益。
因为到了这个地步,三人的所有利益,不论是生死还是财富名声,都于这个团体精密相关,存在的觉悟,恐怕没有三个从底层挣扎起来的男人更加深刻。
回想当初因为一张鳄鱼皮都不能够愤怒而起,马老大现在想起来,竟然有几分惭愧。
不过转念一想,连当初略有乖张的伯爵大人都来巴结现在的三贱客,可想而知这其中的愤怒无非就是灰尘一样的微不足道。得不偿失四个字,马老大还是非常明白的。
“闭嘴,白痴!”
沙希利讥讽地看着诺顿,然后说道:“噢,听说又有不少女牛头人美眉前来朝拜,听说要见一见传说中的王族血脉的风采,并且她们还有泰格.豪斯团长的特别通行证哦。这真是太让热激动了……”
维京巨汉贼兮兮地笑着,很是淫荡,诺顿则是嘴角抽搐,几乎都要翻过去了。人能够无耻到这种地步,恐怕也只有两大贱人才做的出来。
而不论是沙希利还是神经迟钝的诺顿,都感受到了马老大淫笑的同时,那内心春心荡漾的恶趣味。
谁都知道诺顿虽然有时候见了女人口花花,可是实实在在的面对女性同胞无能为力。
嘴笨的像是野猪,说话结结巴巴,若是一个秋波暗送,智商立刻下滑到冰点以下,这一点来说,诺顿简直就是人间极品,再也找不出哪个男人会像他这样,哪怕是纯情小处男,也不会有他那种超级无敌拙劣的表现。天才吗?不知道这是在讽刺诺顿,还是怨念着某个在波尔察马暗爽的贱人。
“哈,生活就是要有这样那样的调剂,要不然,可真是太无聊的些……”
某个如今生活超级滋润的年轻人正在享受着难得的午后时光,然后某个近乎崇拜,眼神中闪亮水润润的闺女正在看着他,拱在他的怀里,很是舒服安心地听着他的心跳。虽然在不久之前,这个女人还差点儿要拿腰间的细剑给马老大的胸口或者其他什么地方来上一剑。
爽到爆棚的事情让马老大有些飘飘欲仙,如今么……自然是让自己的两个死党在塔姆萨卢有些事情做,而不是在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中,只是发呆一样地打发时间。
想来那些牲口们也是很想知道这一切会以什么样的惊骇方式收尾。
哪怕是西西里岛的帅哥托蒂,在跟着泰格.豪斯来到这个鬼地方之后,也骤然发现,一旦这群牛头人成为黑老虎佣兵团的强大战力,那么,不论北方有任何险情,都能够轻易平定,而马老大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如何让这群牛头人明白这样一个道理。
看上去,这一切发生的,会很快,并且很轰动。
不过,显然某个男人做事情总是喜欢这样风风火火,所以那些老家伙们都感觉自己跟不上潮流了。
北方之风潮,俨然就是一个团体在这里扇风那里点火,然后一个个嘴里吼着要理想不要奴役的混蛋们在塔姆萨卢啸傲一方。哪怕只是短暂的声势壮大,也比那爱沙尼亚王国一副死气沉沉国破家亡的姿态要好一千万倍。
“这个家伙……原来已经这样强悍了吗?”
老家伙们喜欢装逼的原因是,当他们发信自己的名声就能够吓倒不少家伙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必要在去考虑其他的东西。只需要借着以往的威名,来装逼装牛叉就可以了。当然,事情在新人打倒他们的时候,也就划上了休止符,到此为止四个字,足矣。
“真是喜欢乱来的家伙啊,看样子这个混蛋很喜欢让周围的人心惊胆颤啊。”
老家伙眯着眼睛,身旁矗立着一匹大马,只是这匹大马,长着一双洁白的翅膀,并且鬃毛金黄,俨然就是火焰燃烧,四蹄虚无,像是踩在云端一般。
老头儿右手托着头盔,腰间的佩剑锃亮,盔甲像个铁皮人一样包裹着他。远远地看去,就像是小说中的唐吉歌德,但是这个世界没有撞风车的傻蛋,只有一个名声超强的牛人,他叫做刚.科尔,那位传说中最强的北方战士,名声可以让众多年轻后辈望而止步的牛人。
马老大摩挲着达芙妮的胸前柔软,双丸在掌心揉搓着,弹力惊人地充斥在他的手掌之中,弧度完美,羞涩和大胆,占有欲和冷静,矛盾地充斥在两个人身上,实在是无法解释这到底是怎样一种搭配。
但是,当泰格.豪斯的眼神从迷离回归清澈的时候,那种杀伐果断,让怀里的达芙妮显然浑身一颤,俨然感受到了一股气势,尽管,事实上根本就不存在那种狗屁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