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天气凉了,依云带着碧菡,到百货公司买了大批的新装,她热心地帮碧菡挑选,配色。从毛衣到长裤,从衬衫到外套,从睡衣到晨褛,只要想得到的,她都买全了。碧菡根本没有反对及提出意见的余地,只要她不安地一开口,依云就迅速地把她堵回去:
“怎么?不想要我这个姐姐了,是不是?”
碧菡不敢说话了,只得带着那满怀的感动与激情,一任依云去挑选、购买和付款。和依云处久了,她已经完全了解了依云的个性,依云天生是那种爽朗,热情,而又处处喜欢做主、爱逞强的人。碰到碧菡,是那么温顺,听话,而又柔弱。因此,她们相处得如此和谐,如此融洽,不认得的人,看她们这样亲切,还都以为她们是亲生姐妹呢!依云喜欢打扮碧菡,尤其,她发现碧菡换上一身新衣,稍事修饰之后,竟那样娇美动人!于是,她热心地打扮她,修饰她,教她化妆,带她去烫头发,给她穿最流行的服装……到十二月,碧菡已经变成了一个新人。
当依云在醉心于打扮碧菡的时间里,高太太就醉心于调理碧菡的身体,多年以来,这个母亲没有孩子可以照顾,现在有了碧菡,她就一心一意地当起母亲来了。今天炖鸡,明天熬汤,后天煮猪肝,她把她几十年不用的婆婆妈妈经都搬了出来,最后,连人参和当归都出现了。一会儿汤,一会儿水,她忙得不亦乐乎。碧菡无法拒绝这样的好意,她只是一味地顺从,然后,再无限感激地说一声:
“干妈!你真好!你真是好妈妈!”
高太太是个单纯的女人,虽然没有受过什么很高深的教育,却是大家出身,除了思想保守一点之外,倒也通情达理。她很喜欢儿媳依云,可是依云个性强,意见多,思想复杂,口齿伶俐,她对高太太尊敬有余而亲热不足。高太太也始终无法和儿媳完全打成一片。碧菡却不同了,这孩子本来就柔顺,自幼失母,从来也没享受过什么父爱母爱,一旦走入高家,全家都那样照应她,她就恨不得把心都挖出来献给高家了。因而,她对高太太又亲热,又谦虚,又柔顺,又委婉,再加上她脾气好,对什么事都有耐心,她可以坐在那儿,听高太太说她年轻时候的故事,或述说皓天的童年,无论听多久,她都不会厌倦。因此,高太太对她是越来越怜惜,越来越宠爱了。
在这样的调理和照顾之下,碧菡的身体逐渐复元,而且一天比一天健康,一天比一天丰润。十八岁,正是一个少女最美好的时期。她面颊红润,眼睛明亮,整日笑意盎然。她喜欢穿件红色套头毛衣,绣花的牛仔裤,有时,依云会强迫她戴一顶小红帽,她身材修长,纤腰一握,文雅中再充满了青春气息,显得那样俏皮,优雅,而迷人。难怪高皓天常常瞪视着她,对依云说:
“你们弄了一个小美人在家里,不出两年,我们家就会被追求者踩平了,你们等着瞧吧!”背着人,依云会调侃高皓天:
“你如果怕那些追求者把碧菡抢去,我看,干脆你把她收作二房吧!现在,我也离不开她,妈也离不开她,这样做,就皆大欢喜了。”
“胡说八道!”高皓天搂过依云来,在她耳边亲亲热热地说,“我不想干缺德事,我也无心于碧菡,我只要我的母猴儿!”
“呸!”依云啐了一口,“谁是你的母猴儿?”
“你是。”高皓天正正经经地说,一面拉过依云的手来,把那双手紧握在他的大手掌中,他正视着依云的眼睛,诚诚恳恳地说:“依云,你知道自从碧菡来到我们家里,你和妈都有点儿变态地宠爱她,你们把她当一个洋娃娃,你们都成了玩洋娃娃的孩子。这表示,你和妈都很空虚,你们需要的不是碧菡,而是一个真的小娃娃。”他亲昵地睨视着她,低声说,“我们结婚已经半年多了,怎么你一点儿消息都没有呢?”
依云垂下了睫毛,谈到这问题,她仍然有点儿羞答答。“我怎么知道为什么没有,你晓得,我又没避孕,反正,这事总得顺其自然,对不对?”她抬眼看他,微笑着,“你急什么?我们还这样年轻呢!你就等不及想当爸爸了吗?”
“我并不急,”高皓天笑着,“只是,我爱孩子。”揽着依云的肩,他笑嘻嘻地低语,“你说,我们要生多少个孩子?”
“你想要多少个?”依云也笑着问。
“十二个,六男六女,最好有一对双胞胎。”
“呸!”依云大叫,推开了他,“早知道啊,你该娶个老母猪来当太太的!”
“十二个孩子有什么不好?”高皓天还在那儿振振有辞,“我去买一辆旅行车,每到假日,载着一车子孩子去野餐,我只要发号施令,孩子们端盘子的端盘子,端碗的端碗,生火的生火,切菜的切菜……哈,才过瘾呢!”
“少过瘾吧,”依云嘲弄地说,“你记得碧菡家里的情形吗?孩子算是够多了吧,整天尿布奶瓶弄不完,再加上大的哭,小的叫……你去过瘾吧!”
“你不懂,”高皓天沉吟地说,“像碧菡那种家庭,就不该生那么多孩子,生了也是糟蹋小生命,经济情况不好,带又带不好,书也不能念,生下来干什么?小孩受苦,大人也被拖垮。像我们这样的家庭呢?正相反,就该多有几个孩子,一来没有经济的压力,二来我们都有足够的爱心和时间来带他们,三来……”他俯在依云耳边说,“生物学上说,要培育优良品种,所以,像我们这么好的品种,实在该多多地培育一下。”
“哎呀!”依云笑着跳开,“你这人呀,越说就越不像话,亏你说得出口,一点也不害臊!”
“害臊?”高皓天挑高了眉毛,“我为什么要害臊?难道像我们这样聪明能干、品学兼优的人,还不算优良吗?那么,怎样的人才算优良?”
“我不跟你胡扯了!”依云笑着走出房间,“如果跟你扯下去,你是没完没了的!”
经过这篇谈话,依云也相当明白,高皓天的话确有点儿道理。现在,大家对碧菡的这分宠爱,只是因为大家在感情上都有点儿空虚。一个孩子!
是的,这家庭里最需要的,是一个孩子!但是,不管高皓天夫妇私下的谈论,不管碧菡到底因何得宠,总之,碧菡是越来越可爱,越来越楚楚动人了。她成了依云和高太太两人的影子,她经常陪依云逛街,陪依云回娘家,在萧家,她和在高家同样的受欢迎。那个鲁莽的傻哥哥,在见到碧菡第二次的时候就说:
“如果我不是先遇到小琪的话,我准追你!”
碧菡羞红了脸。依云却叫着说:
“好啊,哥哥,我把这话告诉小琪去!”
“别,别,别!”那哥哥慌忙打躬作揖,一迭连声地说,“这不能开玩笑,小琪会生气的!我天不怕,地不怕,还就怕小琪生气!”
“你这个风在啸啊,怎么会这样怕一个女人呢?”
“天下狮子老虎鳄鱼毒蛇……都不可怕,最可怕的就是女人!”萧振风正色说,“这是我最近悟出来的大道理,可以申请学术奖。”
“为什么女人最可怕?”依云笑着问。
“唉!”萧振风长叹了一声,低声下气地说,“因为……她们最可爱呀!你爱她们,就只好怕她们了!否则,她来一个不理你,或者眼泪汪汪一番,你就惨了!有时候,我也想威风一下,可是,我威风了五分钟,却要用五小时,五天,甚至五星期来弥补那五分钟闯下的祸,所以,威风了两三次之后,我学了乖,从此再也不威风了!”
听他这样一说,大家都笑不可抑,高皓天笑着说:
“我看,你这个风在晡,只好改名叫风不啸了!”
“什么风不啸?”萧振风叫着说,“根本就连风都没有了!正经就叫风不来还好些!”
大家又笑了。碧菡望着这一切,奇怪怎么每个家庭里,都有这么多的笑声,而自己以前那个家,出产的却是眼泪呢!
这天在回家的路上,高皓天对依云说:
“瞧吧!你哥哥快结婚了。”
真的,这年耶诞节,萧振风和张小琪结了婚。和髙皓天的情形一样,他们小夫妻也住在萧成荫家里,倒不是萧成荫夫妇坚持这样,而是小夫妻们觉得这样热闹些,萧太太最乐了,嫁出去了两个女儿,终于赚回来一个儿媳妇,借用萧振风的一句话,是:
“还是赔了点本!”
新的一年来临了。碧菡的胃已经全部长好了,她更加可爱,更加动人了。当旧历年过后不久,她开始要求高皓天给她介绍一个工作,她的话也合情合理:
“我不能总是这样待在家里,不事生产,也不工作,白用你们的钱,虽然我知道你们并不在乎,但是,我心里总不好受。而且……而且,我妹妹碧荷小学快毕业了,马上就进中学了,我想……我想……如果我能够的话,多少帮她一点忙。所以,姐夫,不论什么工作,我都愿意做,文书也好,电话接线生也好,我不计较名义,也不计较待遇。”
高皓天注视着碧菡,他知道她说的是真心话,她到底不是高家的人,这样不工作地寄人篱下,绝非长久之计。但是,她那样荏弱,那样细致,那样娇嫩,什么工作才能适合她呢?他动了很久的脑筋,最后,他把她介绍进了自己的公司里,做一名绘图员。因为碧菡的绘画和设计都不错,她负责拷贝工程师们的作业,这工作是相当轻松的。事实上,她每天只要上半天班,早上搭高皓天的车子去公司,中午又搭他的车子回家,她对这份工作胜任而愉快,当然,她心里明白,公司所以用她,完全是高皓天的面子。他们并不缺少绘图员。
无论如何,碧菡在公司里表现得非常好,她温文有礼,而又永远笑脸迎人。上班不到一个月,她已经成为公司里所有光杆们注意的目标。大家知道她是高皓天的干妹妹,就纷纷向高皓天献殷勤,打听行情。
“皓天,你这个干妹妹还没男朋友吧?”
“皓天,帮帮忙,给我安排点机会怎么样?”
“皓天,星期天我来你家玩,好不好?”
正像高皓天所预料,碧菡引起了所有男士的注意。这些追求者之中,有个名叫方正德的男孩子,刚从大学毕业,长得也还端正,只是有点娘娘腔。他的攻势最猛也最烈,他每天早上在她案头上放一封情书,每天故意打她身边经过几十次,每天要约她去看电影。碧菡只是微笑,既不和他多说话,也不回他信,可是,她也不明显地拒绝他,她总是笑,这笑容那样甜蜜而温馨,那个追求者就更加如疯如狂了。
这样,终于有一天,她被那男孩子的不屈不挠所动,下班后,她没有和高皓天一起回家,她答应了方正德的邀请,一起吃了午餐,并且看了一场电影。
这天下午,高皓天的脾气非常坏,他向手下一个笨职员摔了东西,又和上司吵了一架,回家的路上,他的车子撞了前面一辆计程车的尾巴,他下了车,差点和那个计程车司机打起来。回到家里,他是诸事不对劲,嫌阿莲的菜炒焦了,嫌电视广告太多,嫌母亲太噜苏,嫌生活太单调……他一直在发脾气,碧菡已经看完电影回家了,她悄悄地注视着高皓天,默默不语。依云呢?等高皓天回到了卧房里,她才凝视着他说:
“你今天到底是怎么了?吃错了药吗?”
高皓天一愣,这才觉得自己有些失常。为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望着依云,他感到歉然,感到不安,拥住依云,他轻叹了一声说:
“我想,我太累了。”
“何不休假一段时间,我们到南部去玩玩?”依云说,轻轻地依偎着他,“你近来工作太多了。”
“我想想办法看,公司里实在少不了我!”高皓天说,躺在床上,他把依云的头拥在胸前,低声地说,“依云,我爱你
。”
依云微微一怔,也拥住高皓天说:
“皓天,我也爱你。”
他用手指抚摸着她的头发,不再说话,他们静静地躺着,彼此听得见彼此的呼吸,彼此的心跳。
第二天,在去上班的路上,高皓天非常地沉默,他板着脸,像和谁赌气一般地开着车,完全不理坐在他旁边的碧菡。这张严肃的脸孔和他平日的谈笑风生是那么不同,碧菡害怕了,胆怯了,她悄悄看他,他的眉毛紧锁着,嘴唇闭得紧紧的。好一会儿,碧菡终于开了口:
“姐夫,请你不要生气吧!”
高皓天把车子转向慢车道,在街边煞住了车。他掉过头来,狠狠地盯住她。
“谁告诉你我生气了?”他其势汹汹地问。
碧菡垂下了眼睛,低下头去,用手抚弄着长裤上的褶痕,只一会儿,高皓天就看到有一滴滴的泪珠,落在那褶痕上了。高皓天大吃了一惊,不由自主地声音就放软了:
“怎么了?碧菡,我没有骂你呵!”
碧菡抬起眼睛来望着他,她那被泪水所浸透的眸子黑濛濛的,充满了祈谅与求恕,她的声音软绵绵的,带着分可怜兮兮的震颤:
“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姐夫。”她说着,“我再也不会跟他出去了。”
高皓天怔了,他死盯着面前这张柔弱的、娇怯的、雅致的、可怜的、动人的面庞,心里掠过了一阵强烈的、反叛般的思想:不,不,不,不,不!他有何权干涉她?他又为什么要干涉她?他转开头去,心中有如万马奔腾,几百种不着边际的思想从他脑子里掠过,几百种挣扎与战争在一刹那间发生。然后,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很软弱,很勉强,很无力地在说:
“碧菡,我并不是要干涉你交男朋友,只是你年纪太小,阅世未深,我不愿意你上男孩子的当,那个方正德,工作时左顾右盼,不负责任,又浑身的娘娘腔,我怕你糊里糊涂就掉进别人的陷阱里。你……你长得漂亮,心地善良,这社会却充满了险恶,你只要对男孩子笑一笑,他们就会以为你对他们有意思了。你不了解男人,男人是世界上最会自作多情的人物。现在,你住在我们家,叫我一声姐夫,我就不能不关心你,等慢慢地,我会帮你物色一个配得上你的男朋友……你……你明白吗?”
碧菡深深地凝视着他,那对眸子又清亮,又闪烁。
“我明白,姐夫,我完全明白。”她低低地说。
从此,碧菡没有再答应那方正德的邀请,也从此,她上班时不再笑脸迎人,而变得庄重与严肃,她不苟言笑,不聊天,不和男同事随便谈话,她庄重得像个细致的大理石雕像。
高皓天高兴她这种变化,欣赏她那份庄重,虽然,一上了他的车,她就又笑逐颜开而软语呢喃了。高皓天从不分析自己的情绪,但是,他却越来越喜欢那段短短的、车上的时间了。
就这样,日子过得很快,一眨眼间,夏天就来临了。这是个星期天,碧菡显得特别高兴,因为她一早去看了妹妹碧荷,又把工作的积蓄给了父亲一些。回来之后,她一直热心地谈碧荷,说她长高了,更漂亮了,功课又好,将来一定有出息。她的好兴致使大家都很开心,依云望着她,简直不敢相信,她就是一年前那个奄奄一息的女孩,现在的她,明丽,娇艳,愉快,而笑语如珠。高皓天同样无法把眼光从她身上移开,他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她手腕上那个翠绿的镯子在她细腻的肌肤上滑动,他把眼光转向依云,依云手腕上也有个相同的镯子,他忽然陷进呆呆的沉思里了。
依云的呼唤惊醒了他,他抬起头来,依云正笑着敲打他的手臂,说他像个人定的老僧。她提议高皓天开车,带她和碧菡出去玩玩,碧菡开心地附议,带着个甜甜的笑。他没话说,强烈地感染了她们的喜悦。于是,他们开车出去了。
他们有了尽兴的一日,去碧潭划了船,去容石园看猴子,又去荣星花园拍照。这天,碧菡穿了一身的绿,绿上衣,绿长裤,绿色的缎带绑着柔软的、随风飘飞的头发。依云却穿了一身的红,红衬衫,红裙子,红色的小靴子。她们并肩而立,一个飘逸如仙,一个艳丽如火,高皓天不能不好几次都望着她们发起愣来。
黄昏的时候,他们坐在荣星花园里看落日,大家都有些倦了,但是兴致依然不减。他们谈小说,谈文学,谈诗词,谈《红楼梦》,谈曹雪芹……夕阳的余晖映红了她们的脸,照亮了她们的眼睛,在她们的头发上镶上了一道金环。高皓天坐在她们对面,只是轮流地望着她们两个人,他常说错话,他总是心不在焉,好在两个女性都不在意,她们正沉浸在一片祥和的气氛里。
“喂!皓天!”忽然间,依云大发现般地叫了起来。
“什么事?”高皓天吓了一跳。
“你猜怎么,”依云笑嘻嘻地说,“我忽然有个发现,把我们三个人的名字,各取一个字,合起来刚好是范仲淹的一阕词里的第一句。我考你,是什么?”
高皓天眼珠一转,已经想到了。他还来不及念出来,碧菡已兴奋地喊了出来:
“碧云天!”
“是的,碧云天!”高皓天说,“怎么这样巧!这是一阕家喻户晓的词,以前我们怎么没发现?”
“碧云天,黄叶地,”依云已背了出来,“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她念了上半阕,停住了。
“黯乡魂,追旅思,”高皓天接下去念,“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念完,他望着那落日余晖,望着面前那红绿相映的两个人影,忽然呆呆地愣住了,心里只是反复着“酒人愁肠,化作相思泪”那两句。不知怎的,他只是觉得心里酸酸的,想流泪,一阵不祥的预感,无声无息地、浓重地对他包围了过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