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注意到,系统给出了两条信息:
“你击杀了瓦尔克,获得了经验值10点。”
“你击杀了杰里•朗森,获得了经验值5点。”
妈蛋!胖爷忙活了这么久,就收获这么区区15点经验?话说这么一大群的歹徒,就只有杰里一个初级学徒,瓦尔克一个中级学徒?你们这群废物还真是有够废的,连做胖爷经验值的资格都没有,你们好意思么。
潘志很不爽,胖爷弄得满手血腥,居然才收入15点经验,真是坑爹哪!要是其他小菜鸟也有经验值就好了,就算一人一点也好啊。
不知不觉中,对于杀人获取经验值,潘志也没太大感觉了,闻着弥漫的血腥味,转身正想离开,脚步却突然顿住了。
这个……打完怪要捡尸体啊!爆装备爆钱币什么的,居然差点就忘了。
潘志立马退出了食人魔变身状态,省得力气太大一不小心弄坏了亲爱的小钱钱,双手熟练的一摸索,一个钱袋入手,迫不及待打开一看,哇哈哈,10张金卡还有一些金币,潘志满意的笑了,当场决定不鞭尸泄愤了。
接着,潘志看到了杰里戴着的一个戒指,灰不溜秋很是粗糙,而且戒指也显得太宽了,一看就知道不是现下流行的工艺品,不符合当代人的审美观,但是,潘志正是因此而肯定,这个戒指不简单,要知道杰里可是费米利城最讲究奢华享受的公子哥,怎么会戴一个丑陋而无用的戒指?除非,这个丑陋的玩意,是有着特殊作用的!
喜滋滋的把戒指拿块破布包起,衣衫破烂后再被熔岩战甲灼烧,潘志现在是一丝不挂,也就仗着骨甲短裤遮羞,这可不好藏东西啊。
潘志纠结片刻,然后自顾自的说道:“妈蛋!有什么好藏的?藏得再好也躲不过管家婆的双眼!算了算了!”
嘟嘟囔囔着,潘志迈开步伐,从容离去,毕竟这里的血腥味,并不是太令人享受,胖爷虽然凶残,但不是变态,不会喜欢这样的味道。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很可惜,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这场战斗死伤众多,尤其还涉及了朗森家族的直系子弟,为此甘为门下走狗而奔走的人绝对不在少数,潘志离开后没多久,就有人一路寻踪觅迹,找到了战斗发生的地点,目睹了‘火焰吐息’之后的满目苍夷尸横遍野。
再跟随着踪迹广泛撒网,很快,就看到了瓦尔克和杰里那两具无头尸体,正静静的躺在地上,爬满了苍蝇,还有几只活泼可爱的老鼠,双眼泛着红光再啃食尸体,见到有人来,还恋栈不去,死活咬多了两口,才被看到杰里尸体而惊慌失措的人们驱散,躲到阴暗角落虎视眈眈。
“完了!杰里少爷死了!”“谁!是谁干的!”“费米利城就要乱了。”
朗森家族死一个人都是大事,何况死的还是直系子弟,而且还是惨遭横死,一众人等,似乎已经看到了乌云笼罩着费米利,一场滂沱的腥风血雨将要来临。
仗着自己身强体壮,潘志一下挤开排队人群,率先冲上了公用马车,惬意的眯了眯眼,他可没有看到半点的乌云,刚刚洗干净的手脚还有点淡淡的血腥味,新买的衣衫让人显得倍儿精神,就是可惜了那双鞋子,原本变身的时候都脱下了,后来一时兴起喷吐火焰吐息,把鞋子给烧了,真是损失惨重。
头发眉毛才刚刚重新长出来一些的潘志,搭配起足足6尺的身高,看起来相当的有压迫力,至少把人都从身边压迫走了,一个大屁股坐着两个座位,旁边还空出了明显的一个圆。
要知道,这可是放学下班人流高峰期,看着车厢内人群几乎要被挤出屎来,潘志惬意的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天天被管家婆督促着锻炼,本来上午是补觉的好时间,却被土拨鼠给搅和了,现在到了可以午睡的时间,胖爷却还没吃饭呢!都怪朗森家族!这事没完!
正在一个人思考着怎么报复呢,潘志忽然发现自己的衣角被人扯动着,顺着看过去,潘志顿时火冒三丈。
胖爷新买的衣服呢!居然就印上了好几个脏乎乎的黑印,一只脏兮兮的小手还在不知悔改的抓着衣角。
小手?潘志顺着脏手看过去,一个浑身尘土的小女孩,坐在车厢肮脏的木板上,正呆呆的看着他,看起来是被人群挤了出来,估计还有人推搡了她,把她推向大家都感到害怕的凶徒潘志,而她倒下后,下意识的就抓住了潘志的衣角,想要站起来,却浑身无力。
小女孩黄发上有不少都粘在了一起,衣服残破,污垢遮掩下,还能看出原本白嫩的皮肤,一双天蓝色的大眼睛,似乎很害怕,却又不敢哭出来,泫然欲泣,看到潘志一双凶狠的眼睛瞪了过来,她才像是被蜜蜂蜇了似的,一下子收回了小手,恐惧得瑟瑟发抖。
“叔……叔,对不起!”看到潘志白色的衣服上那显眼的黑手印,小女孩畏怯的说道:“真的对不起!”
“叔叔?”嚯的一下,潘志站了起来,足足6尺的身高,脑袋都顶到了车厢上部,粗壮结实的肥胖身躯,带来极大的压迫力:“妈蛋,胖爷正是青葱岁月,嫩得能掐出水来,你怎么能叫我叔叔?”
“对不起叔叔,我知道错了叔叔!”小女孩带着哭腔,语无伦次。
看着这个明显被吓坏了的小女孩,潘志很无奈,伸出手,在小女孩恐惧无比的注视下,揉了揉她的头发,然后把她抱上了座位:“小家伙,不要赖着不起来了,老老实实给胖爷坐在座位上。”
一被潘志放下,小女孩立马整个人窜到座位上,迅速畏畏缩缩的缩到了座位边缘,只占据了小半截座位,还怯生生的看着他。
潘志嘴上骂骂咧咧的:“妈蛋!胖爷慈眉善目乐善好施,你有什么好怕的,这可怜的小眼神真是太伤胖爷的心了。”
其他人看到潘志这好说话的架势,连被个肮脏小女孩弄脏衣服都不在意,还很温柔体贴的抱起女孩放到座位,误以为潘志只是表面凶恶内心善良,而且也实在是太挤了,便磨蹭着靠近了潘志原本的位置旁边,其中一个高大的白人青壮年,看了看座位,二话不说,一屁股坐在了小女孩身边,嫌恶的皱了皱眉头,因为小女孩身上有一股臭味,也正是因此,此前她才被人推离了人群。
潘志同样也二话不说,手一伸,在大伙儿的惊呼之下,一把抓住了这高大男子的脑袋,在他惊慌的鬼叫声中,直接往车厢后门一扔,丢到了大街上。
“妈蛋的!你丫又不是可爱的小孩子,还敢来占胖爷的便宜?嫌命长了是吧。”潘志悠哉游哉的,再次一屁股坐下:“真以为校霸是什么慈眉善目老爷爷了是吧。”
看到胖子这霸道的模样,人群自然不敢再靠近,而原本在里座龟缩着的小女孩,悄无声息的把自己缩得更小了。
这瘦小伶仃的小家伙,一双手臂芦柴杆似的,而缩在座位上隐藏在裙子下的双脚,很明显鞋子已经破了,露出几只可爱的小脚丫,注意到了潘志的视线,迅速把双脚再往身子底下缩了一点,一副恨不得找个竹篓好把自己塞进去躲起来的样子。
“嘿!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啊?”
小女孩的双眼害怕的眨了眨,一副不想回答又害怕得不敢不回答的样子;“阿蕾莎,我叫阿蕾莎。”
潘志一边怀疑自己的长相,明明照镜子时候看着还挺帅的啊,怎么这小家伙这么害怕呢,一边无奈的继续说道:“阿蕾莎是吧,你不要怕,你要怕也不要怕我啊,咱们刚见面没那份交情,你这样子害得胖爷还以为对你做了什么坏事呢!现在,告诉胖爷,你妈妈呢?”
阿蕾莎双眼一红,就流出了泪水。
妈蛋!你怎么可以这样!好端端的哭啥啊你!潘志顿时急了眼,最怕女孩子哭了:“好了好了不要哭了!听到没,我叫你不要哭了,你再哭我就凶你了!”
潘志越说越大声,周围人都暗自腹诽,你丫的不是已经在凶她了么。
幸好,这大声喝话的效果杠杠的,小女孩虽然还是红着眼,但已经迅速拿脏兮兮的袖子擦干了泪水,还死死地按住自己的小嘴巴,害怕控制不住哭了出来会被眼前的一头好大的胖子喝骂。
看到泪水洗去了她脸上的一些污迹,潘志很无奈,胖爷可没哄过小孩子,熊孩子什么的最讨厌了,想了想,又问道:“阿蕾莎,你爸爸呢?”
总算这次没有把小女孩弄哭,阿蕾莎抽噎几下,用和蚊子飞行声音差不多的音量说道:“我……没有爸爸。”
得!说起妈就哭,谈起爸压根就没得谈,潘志耐心道:“那你亲人呢,什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类的,好歹得有一个吧。”
“没有了!全部都没有了!妈妈也没有了!呜呜呜!”阿蕾莎再也控制不住,哭了起来。
妈蛋!你们都看着胖爷做什么,又不是胖爷弄哭她的!好吧……就算是胖爷弄哭的,胖爷也是一片好心好不好!你们这副谴责‘欺负小女孩的死胖子’的表情是怎么一回事!
苦恼的挠了挠头,潘志嘟囔道:“天煞孤星啊?把家人都克死了?”
这话瞬间就被小心翼翼的阿蕾莎听到了,哭得更大声了,让潘志恨不得给自己一嘴巴,让你丫的嘴贱!
“阿蕾莎,哥哥带你去找警察叔叔好不好?”想了想,潘志果断决定,把麻烦推给警察。
不料,听到潘志这话,阿蕾莎瞬间止住了哭声,惊呼道:“不要啊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