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地方遇上陆汉并不意外,他的行宫就挨着严寻家,两个人也算是做了许多年的邻居。想必在过去也曾一起胡吃海喝泡妞,但邻居归邻居,却算不得是朋友。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们都寂寞空虚冷了,结伴瞎混。
十月份的天气不冷不热,陆汉身上穿着西装,像是要去什么重大的场合。他站在远处定定的看着我两秒,随后大步走来,神情很自然的同我们打招呼:“大白天的,秀恩爱呢?”
和严寻在一起看见陆汉我本就觉得有点儿尴尬,这会儿我还在严寻的背上,我都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想想之前,我在陆汉面前把严寻都,骂成了狗。还发誓说,这辈子都不要跟严寻这种狼心狗肺的东西扯到一起。
而且……我和陆汉分手没多久,就又跟严寻搅和在一块儿。陆汉知道我和他分手的缘故,可我……还是觉得尴尬。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答。
“恩爱不就是用来秀的么?”严寻话语间充满了挑衅的味道,三十岁的男人,怎么还能这么幼稚。
不会……不会打起来吧?我倒不是多自恋的认为这两个男人会为我打架,主要是陆汉那性子,他最讨厌人家挑衅他,挑衅他的都没有好下场。他是个暴脾气,几句话不对,就拳头上身,逮住人就往死里揍。
严寻也不是什么善茬,他要是乐意跟人打架,也是给人往死里揍。纵然他时常对我说,得饶人出且饶人,但我看他揍人的时候那是毫不手软,还得专门往人脸上打。
“是,恩爱本来就是用来秀的。”陆汉的反应令我很惊讶,他没有发火,而是满嘴嘲讽:“可别秀得太过了,秀恩爱死的快。”
话说完,他冲我笑笑,若无其事的转身离开,仿佛刚才出言嘲讽的不是他,我和他依旧是好朋友。
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陆汉反倒让我觉得不舒服。也可能,是我想得太多了吧,陆汉阅女无数,对我也就是一时新鲜,新鲜劲儿过了,也就还是朋友。他和严寻,从最初,我和他们都没有任何交集时,就是一对冤家。
两个人是邻居,一起喝过酒,却喜欢相互嘲讽,互相嫌弃。在严寻看来,陆汉是个彻彻底底的坏东西,可他还是和陆汉有所交集,我无法理解这两个人的关系。但我八卦,我趴在严寻的背上,贼兮兮的告诉他:“我忽然觉得,陆汉接近我可能是有目的!”
“当然有目的!”严寻不太高兴,好像我提及陆汉就是犯了什么大罪似的。
我也不在意,反正每次提到陆汉,他都是这副神情。我淡定的附在他耳边,说出了我刚刚看到陆汉时产生的推测,我说:“我觉得陆汉是不是喜欢你啊?所以他才接近我,你看他和你是邻居呢!”
严寻没有说话,但我能想象的到,他的脸色有多难看,那必定是像锅底一样的脸。严寻的皮肤,本身也不算白,呈小麦色,也就是我们市场说的健康色。
我倒是挺白,严寻时常说皮肤太白是有病的象征,对此,我素来都是对他反唇相讥:“您是妒忌我皮肤比您白吧!切,我要是和你一样的肤色……”
“你就是丑鬼……”严寻接了我的话茬,自恋自大:“所以说,是我脸长得好,所以黑一点也会好看。”
当时我那个心情啊,那是一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恨不得从沙发上跳起来打残严寻,然后问他:“老娘漂亮不?”
但是,我没有,我点头:“对,我是丑!像您这样好看的人,应该去找个好看的姑娘,离我远点儿!”
如果不是因为我闪到了腰,我绝对不会说两句就算了,我会揍丫!揍的丫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
严寻是一个阴险狡诈,他腹黑得就像我家隔壁小黑的毛一样黑!我没跳起来揍他,他倒是坐过来捏我的腰,疼的我猛烈一抖,顿时就怒了:“有病啊你!”
“很疼么?”他的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个药箱子,嘴里絮絮叨叨:“我看,还是去医院吧。”
“没那么严重!擦点儿药酒就没事儿了。”我就是不想去医院,我又不是没有闪到过腰,上学期早上伸了个懒腰,还闪到呢。我也没有管它,过了几天也就好了。
严寻叹了口气,颇为无奈:“你这个丫头,一个人可怎么过?”
言语间,一股凉意直袭击皮肤,严寻……他掀开了我的衣服!他……他想干嘛!我不顾腰的疼痛,一把推开他,拎起沙发垫子冲他挥舞,愤愤道:“你……你干嘛呢?”
“我不掀开你衣服怎么给你擦药?你想哪儿去了?”严寻手里拿着药瓶子,冷飕飕的盯着我:“再说了,你身上哪个地方我没有看过?”
“我……你……我……”我的脸瞬时通红,就算他看光了,也不用说出来吧!老男人就是老男人,没脸没皮的,在外面还装出一副正二八经的模样,我红着脸,抬眸看着他,结结巴巴道:“我才没有瞎想,我就是……我就是忽然有点儿冷!”
对!没错,我就是忽然觉得冷!我才没有胡思乱想呢!我可是个正直的人,我是个阳光明媚的好姑娘,
一个完美的谎言,就是要说到连自己也相信。作为一个常年说谎的好骗子,我是有业界良心的,于是我自己也相信了,我当时就是觉得冷,才会有那种反应的。
严寻给我擦药的时候,我很不自在,大约是太久没有这样亲近过。而且……这大白天,我的内衣都被他看到了,我……我会自在才奇怪呢。
刚刚擦完药酒,我立马把衣服拉下来,两腮滚烫,故作淡定的对严寻说:“那个……咱们吃什么?吃完我就回家!”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好像回到了从前,却又不大一样。到底是哪里不一样,我也说不上来,或许是不如以前那样随意了。
两个熟悉的人,太久没有说话,再见面时,就会变得陌生。明明是说着从前一样的话,可却是浑身不自在。
不光是我这样,严寻好像也是这样。可能他本来很自在的,我不自在,他也跟着不自在起来。
他把药瓶子放进药箱里,反问我道:“你想吃什么?”
“我……我随意好了!”坐在严寻家的沙发上,我局促不安的,如坐针毡。孤男寡女,很容易发生点儿什么的。
不是我这人思想太邪恶,现实就是如此,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我不能让严寻觉得我很随便,虽然,我们之间早已经发生过什么,可是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我们……我们还没有彻底和好呢!我是不是还得装一下?不对不对!我本来就很有节操的!
今天,我吃完饭我就走人,千万不能在严寻家过夜。今天还被人指是小三,结果跟人走了就一夜未归,周遭的邻居还不知道要怎么说我。
我,终究是很在意别人的看法。意大利文学家但丁的《神曲》里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听起来很励志,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能做到的人屈指可数。
而我,恰恰不是那屈指可数的,只是那大部分人中的一员,我是个在乎名声的人。
倘若我不在乎,我和严寻之间,也不会生出那么多的事端来。
那一顿晚饭,我们吃的很简单,青椒土豆丝,白菜豆腐汤,鱼香茄子,还有一盘子芹菜炒肉。
已经有多久,我没有像现在这样吃过一顿家常便饭了。这些东西下馆子都可以吃到,但下馆子哪里能比的上自己在家里做的。
有的时候,吃的不是色香味俱全,而是一份属于家的味道。和严寻一起在厨房做饭时,我忽然想,如果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瞬间多好。
快乐的时光匆匆而过,一晃便到了晚上,我拽着严寻催促他:“快送我回去,你看天都黑了!”
“就在这里不好么?”严寻显然不懂我的用意,也不知道他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他拉我手道:“你就那么在乎别人的看法?”
现在我确定,他是装不懂,我未曾经过大脑,脱口而出:“当然!难道你不在乎?你要是不在乎,做什么花这么多年的时间去查当年的事儿,为的不就是还自己一个清白!”
严寻点点头,嘴角泛起一丝苦笑:“是啊,我也挺在乎的……”
那个时候,我不懂严寻为什么苦笑,很久以后,想起他当时的回答,我才明白,他当时是多么的难过。不是因为我的回答,而是因为藏在心底的秘密,不想去相信,却不得不信。
我回家时,是晚上九点多,巷子里的人还挺多的,小孩子打打闹闹,高中生也吵闹。
“向晚姐,你怎么在外面啊!你家进小偷了吧!你家里灯亮着呢!”昏暗的路灯下,穿着校服,扎着马尾的女孩儿拽着一个男孩儿对我说道:“我刚才还以为是你回家了呢!”
江南是附近林北胡同的,今年高三,她拽着的男孩儿据说是她的邻居,这男孩儿好像是脑袋有点儿毛病,不太爱说话,从小就跟着江南,整天被她揍。我之所以认识这俩人,都是因为江南整天揍康李李,从林北胡同追到金陵巷,江南家里还是开武馆的,她揍人的方式是层出不穷。康李李时常被揍的鼻青脸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因此闻名周围大小巷子胡同。
“我跟你一块儿去你家里抓小偷吧!江南兴冲冲的挽起袖子道。
我想了想,我家要是真进小偷了,我一个人肯定打不过,江南这姑娘身强体壮,是打架的一把好手,当时便欣然应允。
这一路上我挺郁闷,我们家什么都没有,那小偷是去偷什么啊!
我推开院子的门,和江南康李李他们一人拎一个棍子进门。
年轻的我们,脑袋都不太好使,要真是小偷,怎么亮着灯,小偷又不傻!
我掏出钥匙,小心翼翼地开了门。客厅的灯亮着,但是没有人,听着,好像卧室里有什么动静。江南拿着棍子,蹑手蹑脚的走进卧室。
“邵安!快出来!有小偷!”随着女人的惨叫声,我看见邵安从我的卧室里奔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