陡然间的移动,让我有些眩晕,还气闷——自从那次表白之后,他同我说话便十分简洁,一两个字就没有了。
倚着他有力的臂膀,我鼓足了勇气抬头,“我要给你个金钟罩,一个铁布衫。”
“什么?”
“是个咒语,”我眨眨眼,脸红着咧嘴,“让你对我不要话少,有什么想法都要和我分享。”
闻言,他仰头默声一笑,而后又偏了头倘怒,声音却难掩清扬,“进车,坐好。”
四个字——我心中一默,讪讪地钻进车里,听着车辕的轱辘声,独自郁闷。
“王博士,安好?”
正气闷中,马车突然停住,辰王的声音响起,低缓有力。
咦,王博士不是进宫找太子表哥了么?这话还是辰王说的啊!我疑惑,掀了车帘往外瞧。
大道上,王博士广袖素冠,一派斯文,却唯独斜了下巴,恨不得要将长长的胡子竖起来。
“临寒踏青,博士好雅兴。”辰王不搭理王博士的傲慢,坐于马上笑呵呵道。
“谁有闲工夫踏青,老夫要进宫与太子商量要事。”王博士嗤之以鼻,末了又一横眼,“与你何干?”
“无干。”辰王笑着摇头,“天干气冷,博士走好。”说完,一抱拳,轻甩了马鞭前行。
车轮滚滚,将王博士那张无辜地老脸缓缓甩向车后。
我放下车帘,心中一亮——
太子表哥要送我,却偏偏在宫门外碰到长生。后来长生却似在无意间告诉太子王博士进宫。这会王博士在此处,长生竟然也不惊奇,旁敲侧击得知王博士是进宫寻太子后,好像还很高兴,那么……
别扭的长生——想到这里,我心里一甜,掀了帘子朗声叫道,“长生,”看到他打马回身望向我,顿时浑身一烫,我微低了头却仍是坚定开口,“初春暖阳,我想与长生同去踏青。”
长生立于马上,抬头看了看天上,又侧目望向远处,开口,“前方便是潼水,也还壮观。我亦有话对你说。”说完便调转马头,继续前行。
从地理位置上讲,东宇处东南,属于长江中下游,而北齐靠北,属于黄河流域。这潼水,便是黄河的一个支流。
区域差异,从我在往齐的路上就慢慢察觉到了。东宇大多是丘陵,以水稻种植为主,杆栏式住宅。但一入齐,道路便畅通平坦得多,路边也全是或青或绿的粟麦,越往北,竟然还发现许多凿洞而居的齐民。
这一路,语言差异就更叫我惊讶不已了。受到南羑的影响,东宇的方言较多,又因南方水土和柔,发音皆清举而切诣。但北齐就的不同,因山川深厚,北齐人发音铿锵,咬字吐音较慢,虽没有吴音好听,却好学易懂。北齐尚周礼,所以天都人大多说雅言,但较之于汉,却因为受到北方少数民族影响,改变了不少。幸好在宫中时,我学了当下的几种语言,对雅言和胡语都有涉及,与人交流才没有太多障碍。
潼水很快就到了。在长生的搀扶下,我稳稳当当地落到了地上。一抬头,入眼的便是一片浑亮。
与南方的水不同,潼水并不大却十分雄浑,浊浊的水在风中轻轻起伏。如今冬去春来,水落了下去,露出洗刷得椭圆的鹅卵石和粗沙。岸边没有树木,只是在沙石之间稀疏地生长着还未抽芽的枯草。长生一抬手,一个胡服仆人上来,接过他手上的马绳,又恭敬地递上一个白貂围脖。长生接过,轻轻地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此刻,他一身赤黑深衣,配上这异族白貂围脖,木簪绾发,称着不白不黑的肤色和深邃的眼神,真真贵不可言,说不出的好看。
紧了紧披在汉服外面的狐裘——此时水边风大,出马车时我给自己披上的——我顿时觉得自己十分臃肿。
今日我出门时,便按照外祖父安排的,穿上了这繁冗的一身。当下虽有许多汉人着胡服,但是昭帝不喜。听说以前有一世家子弟穿胡服被昭帝看见,还被革了爵位,所以面圣时要格外慎重。临出门,嬷嬷怕我冷,又让我将九哥给的那件狐裘带上。
“延河岸走走可好?”
此时随人们都退到马车旁,长生站到我身边,微笑着问我。
点点头,我郁闷地跟随着他朝河岸走去。脚下砾石沙沙作响,耳边是冷风呼呼。
偷瞟着前面那个颀长潇洒的背影,我的头低得更厉害了。
“怎么不说话?”
“呀!”
我一个没留意,便踩到了在我前面停下转身与我说话的长生。惊叫一声,我急急收回踏出去的脚,不想却踩到了自己的垂髾,一个没站稳,便要跌倒,长生眼疾手快,一把将我扶住。
“怎么如此心不在焉?”长生扶我站稳,说道。
我斜眼瞟他,却被他瞪了一眼。我一怔,刚才差点摔跤,还要被他埋怨,心里说不出的难受。一气之下,甩开他的手蹲到地上,大叫一声,“疼。”
“哪里疼?”说着,长生便蹲身伸手拉我。
见他紧张我又一喜,苦着脸望向他,“哪里都疼。”说完就在自己的胳膊腿上乱指一通。
话说,方才不疼,如今被我一指还真觉得有些疼,说不定就是他拉我时太用力,捏成内伤了。想到这里,我表演得更卖力了,还配合地“哎呦”起来。
我独自“哎呦”了半天,却不见长生有何动作,偷眼看了看他,却见他亦望着我,意味不明。见此情景,我自己也觉得没意思起来,又不好意思马上就表现出来,只得弱了声音,慢慢停下。低头看着地上的沙石,心里又窘又气——想我前世也活了二十岁,如今怎么越活越回去,喜欢一个人还不知道怎么表达……
“可还疼了?”看见我不说话,辰王却开了口,语气中听不出情绪。
“不疼了。”我蔫蔫地,好窘,又不知道说什么,只得呼哧呼哧喘气,好气自己。
抬眼看到他正坏笑着,我的脸更红了,眨巴眨巴眼睛想了半天才开口道,“你送我几套漂亮胡服,我就不疼了。”
“长生喜欢胡服?”长生一讶,接口问道。
“当然了!”一听他问我,我便找到话题来掩饰自己的窘迫,“汉服虽然好看,却十分累赘。不像胡服,不仅好看,穿着还十分舒适。我非常喜欢。”
“确实如此。”闻言,长生十分认真地说道,“连你都知道的道理,有些人却毕生不愿接受。”
说完,他便转眼望向水面,此时的潼水正随风起舞,轻轻作响。
“新旧更替是必然,但是道路却曲折多舛。”我看着他,坚定地说道。
想前世的记忆中,“胡服齐射”也是经历了很久,才慢慢被汉人接受。在中华大地上,各个民族犹如奇葩遍地开放,每个民族都有各自的优良传统和历史糟粕。随着历史新衰日月如梭,精华终究会留传﹑融合,最终随着历史的演变而不断更新变化。
在多方打听下,我也对长生多少有了一些了解。作为鲜卑的辰王,他十多岁便划郡自治,几年内便将鲜卑等多个民族规划整合,其实力直逼北齐。但是四年前,也就是在他二十岁的时候,他便应召到了天都,做了个闲散王侯。其实,昭帝挟辰王以令鲜卑,辰王应该知道,但他进京一呆便是四年,四年里虽无为却也无错,实在是让人难以参透。
看着面如止水﹑眼若深涧的他,我想,他一定有一个远大的理想,骄人的抱负。
“今日未央殿上,昭帝说了什么?”好半天,长生才转过头来看我。
“啊,没,没说什么。”被他打断思绪,我微愣了愣。
“哦。”长生眼睛微眯,“那福儿可知昭帝为何要见你?”
“我不知道呢。不过我猜测许是因了我母妃的情面,才特别见了我吧。”我回道,又想到弹琴的事,接着道,“昭帝让我弹了琴。他真是奇怪,一个破琴要用那么漂亮的袋子来装,真不知道是琴贵重一些还是袋子贵重一些。”
“哦?”长生睁了眼睛,似乎也十分惊讶,略一沉吟,又缓了眉头说,“那号钟是北齐一宝,更是昭帝心头至爱。到了你这里却连个袋子都不如了。”说罢,便好笑地摇头。
啊,难道那副破琴就是有名的号钟?我哑然。
“昭帝让你弹号钟,只怕也有渊源。”长生猜测,接着又问我,“明日百花会,你可有准备?”
“啊,什么准备?”我惊讶地看向他。
长生低了低眼,似在思考一般,轻吸了口气,又抬头对着我的眼睛说道:“明日百花会会选出一个百花之王,福儿要赢得魁首,便可为主祭,领群芳祭花神。”
“你要我夺得魁首祭花神?”看着长生坚定的眼神,我有些疑惑。
长生亦回望着我,好半天不说话。
他说的百花会文灵儿也和我说过。每年,北齐三月都会举办百花会,我和刑思思也是为此而来。在百花会当日,名门千金都会聚集在皇家百花园中,争奇斗艳,琴棋书画一较高下。最后胜出的便是百花之王。百花之王会带领大家祭花神。
令我吃惊的是,北齐的花神也是丹朱华。按说,丹朱华是东宇开国皇妃,所以东宇人怀念她情有可原。但是北齐人也如此敬重丹朱华却让我想不通。问了文灵儿,才大概了解了一点。原来,这个丹朱华是北齐的公主,后来嫁给东宇□□。当我问到北齐人为什么会如此神化丹朱华时,文灵儿便一副看白痴的表情对着我,然后扔给我一本北齐版《朝天歌》,让我自己看。可是入齐以来我一直很忙,都没有抽时间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搞清楚。
“长生为何要我夺得魁首?”我看着沉默的他,又问了一遍。
长生偏了头,负手而立,“此乃你兄长交代的。”
啊,原来是兄长要我夺得魁首。我心中一计较:兄长肯定是要我一鸣惊人,让别人对我刮目相看,这样以后我回去东宇便不会被人欺负了。可是兄长为何不自己跟我说呢?
虽有此问,我还是对着长生点了点头——兄长托付长生照顾我,托他传个话也不奇怪。
看到我点头,长生也转过头来,对上我眼神却又偏过头去,好半天才开口,“风大了,我送你回文定侯府。”说着便要抬脚,然后又似想到什么似的回头对我道,“福儿喜欢什么样的胡服?”
呀,长生要送我胡服?
我心里一阵兴奋,要什么好呢? 其实我也不懂胡服,想了想便答道,“只要长生送的我都喜欢。”一说完,又想到,长生要送我胡服,这算不算定情信物?
想到此,我伸手往腰间荷包一探,果然带了!
我轻轻将荷包从腰间取下,解开丝绳,取出那早就准备好的狼牙手链,低着头,双手捧到长生面前。
“此物是我亲手所做,送给长生。”
“狼牙?”长生并不接,而是惊讶的问。
“此,此是我亲手为长生所做。狼牙是我问一好友讨来的。”我结巴着解释。
“你与西厥六王子相熟?”长生又是一问。
“你怎么知道?”我惊讶抬头,瞪大眼睛看着长生。
“此狼牙绝世稀有,非西厥六王子不能如此慷慨。”长生好笑地接过手链捏在手中。
哦,原来这个狼牙这么珍贵,改天要好好谢谢斐斐,一想到他,我又猛然抬头看着长生,“我与六王子乃偶然中相识,并不十分熟捻。”
闻言,长生哭笑不得,“六王子在西厥支持者众多,能结交亦是幸事。”
一听此话,我又低下头来数地上石子。
“此物甚好,我收了。”好半天,一句似是安慰的话从头顶飘来。
我抬头,对上一双含笑的黑眸。我一讶,忙慌乱地移开眼睛。那天边的暖阳,火红火红,将我的心思,也一点点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