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丽偷窃的动机据她自己供述并非是因为见钱眼开而心生邪念,而是因为罗雪枚灵得罪过她,还在暗地里毁谤她,说她的坏话,故而怀恨在心,一直想找机会报复她。
班主任汪雅琴当着全班的面毫不留情地严厉训斥了她,还拿着一把满是粉笔灰掩映着的五寸长的木尺狠狠地抽了她十个手心。我看得出来,汪雅琴当时用尽了全力,不仅是声音刺耳让人的心禁不住一阵瑟缩中得出的结论,而是从汪雅琴打完她以后,兀自喘着粗气看出来的。
经此事件之后,郑丽便被撤除了班长一职,与我平起平坐的罗雪枚灵晋升为班长,享受着一些较为特殊的待遇:比如作业没有做完可以不用交,甚至上课偶尔交头接耳而不会被记下鼎鼎大名。这是做了四年学习委员的她从来不曾想过的意外殊荣,倏然而来的特权让她受宠若惊又心生惬意,她恣意享受着权力达到顶峰的烂漫和随心所欲的自由,性格逐渐变得高傲而不把多数人置于眼中了。
可是郑丽也并非被贬得一无是处,在第二年的选举大会上,她近乎奇迹般地担任了纪律委员一职,这可以说是归功于她的运气勇气还有智谋为一体的综合作用的结果。因为纪律委员是个冷门儿职位,作为男生几乎没有一人会去争夺这个职位,女生也无一人觊觎这个费力不讨好的职位。不过那一天有一个男生似乎是心血来潮突然走上讲台参与纪律委员的竞选。也不知他是当普通人当厌了还是确实有心想要提升自己的价值锻造自己的能力,总之,他参加了竞选。
这个男生名叫扬新,他身材颀长,比我高半个头,成绩差到吊车尾,小学六年来从没及过一次格,为此,班主任没少批评过他。甚至当面说他智力有问题或笨得出奇。但事实上他并不笨,只是在一种长期的教师严厉的训斥逐渐丧失了对学习的兴趣,最终导致了他完全放弃了学习而提早进入社会浪荡江湖去开拓别样的人生。他在小学毕业后就没读书了,有一次打电话告诉我他在一个私人企业当保安,他保安队伍里当了个头儿。我问他现在过得怎么样,比起在学校里如何?他说学校里是很单纯的地方,一旦到了社会上就身不由己了,天天除了吃喝就是泡夜总会,什么样的人都有,大家都是戴着具的,没有人肯陶真心,完全没有一点感情,为了各自的利益虚伪的应酬,长此以往,你想想我会变成什么样子?我感觉那一个我都不是我自已,至少不是原来的我了,唉,环境是会改变人的啊!我现在感觉自己都不是人了,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他絮絮叨叨地说着,说了很久终于说完了,说完以后复又补充问我一句:“你出来耍吗?”
我当时打了一个寒噤,心下想,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现在都已经午夜十二点了,谁知道他们要耍些啥子名堂:或是酒后驾车,或是群殴,估计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遂找了一个借口拒绝了他。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
杨新要当纪律委员,全班所有人被怔得瞠目结舌,选举气势瞬间高涨达到鼎盛,纷纷报以热烈的支持
,雷鸣般的掌声经久不息,汪雅琴也露出了微笑,最后他获得了不菲的票数,顺利当上了纪律委员。可是郑丽并没有被落下,汪雅琴深知杨新的性格当不下纪律委员,所以便默认了两个纪律委员的名额。果不其然,在新鲜感过后,杨新的懒劲上来,记人懒得记,管人懒得管,很快便疏于职守,惫懒如前,渐渐有名无实,激情不再。郑丽很自然的接过他的摊子,发挥从前班长的威严,将纪律委员当得风生水起,渐渐坐稳了位置,根深蒂固后一直到小学毕业。
直到上了初中,郑丽依然和我同班,初中毕业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了。
这部小说因为全是记忆碎片的拼凑加上艺术化语言的修饰和渲染,我不能按照时间的顺序一一罗列每天每时每分所要发生的什么并加以一一刻画或详细的临摹,它经受了太多风霜的摧残和洗礼,留下来的只能是些难以磨灭的烙印。我总觉得烙印是不平凡且也同时能够编织在若干个人进行玻璃球游戏的联络之上,因为生活大部分时间是在重复着乏味而枯燥的东西,这些东西并没有放在我们的心上也没有必要去记住,我们要抓住或要记住的东西都是我们潜意识或显意识中认为极其重要而不得不去铭记的东西,而这种东西,我会竭尽全力去装潢去装裱让它迎着风花枝招展地绽放在阳光下。
也许我会为了迎合读者的胃口去更多的描写一些关于女生或感情的事件,诚然,女人是小说当中必不可少的因素和催化剂,它像一坛醇香的美酒能够刺激读者的阅读欲勾起读者阅读的兴趣,但是如果每篇每段都是这种关于女生的漫谈或随笔,那我这部小说俨然变成了言情小说或女性专栏小说了,这并不是我预先设定的结果和期望看到的目标,我不希望这部小说有性别的限制也不希望它有年龄的限制,我只希望当不同阶层的读者拿到我这本书带着好奇打开书中的扉页时便能满怀欣喜地看下去直到末尾最后一个字的完结,那我便不甚感激了。
我必须要来说一说男生的事情。
男生喜欢打乒乓球和打篮球还有踢足球,在那个时候,那个地点,只能分为这三类。
打乒乓球是因为学校有乒乓台,打篮球是因为有篮球场,踢足球则是因为男人的天性而并不局限于是否有可供踢足球的场地也不会去考虑周遭的住户是否会对此种行为提出严厉的谴责和抗议。
在三种运动当中,踢足球是受到刁难和非议最多的一种,只要有男生踢足球的地方,只要不是在足球场,必然会发生一些这样那样的不快或摩擦,而这种不快和摩擦必然和周遭的居住的居民有关。
甚至在班主任看来,他也不是很喜欢男生去踢足球,因为她觉得踢足球的男生不是生性顽劣就是成绩差到无以复加。而加之中国足球长期以来所“积贫积弱”滞留下来的诟病,就更增添了她的厌恶和不屑。
不过体育老师却是非常支持这项运动的。确切的说,他会经常和我们一起踢足球。除体育老师之外,其余众老师和校领导并不太喜欢甚至讨厌这项运动,其原因不外乎
有两个:一是常常莫名其妙的中枪导致狼狈姿态尽现而有失其威严;二是自己随行的同事莫名其妙的中枪导致同事怒火万丈因而殃及池鱼将愤怒的唾液尽皆喷在自己的脸上身上,而自己又不好发作或提醒,只得隐忍下来。
这种事情会常常发生,最终只得将此行为层层上报至学校最高管理机构,请校长决定该如何取舍、如何裁决以至于不让此结果有损校领导的尊严而又能恰如其分的彰显出决策者的英明和伟岸。
会议都是校领层召开的,学生对这些会议都是一无所知也不在意,自是不会去关注更不会去过问。我们不能提出异议也不能参与辩驳,即使是学生会主席也只能充当一个三八红旗手的职务为校领导传达旨意、贯彻决策让其顺利实行,然后又在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上大唱赞歌为校领导树立光辉形象的职能。这样,学生会主席俨然已沦为一个提线木偶,受人操纵,不能自已。
决策很快就下来了,照常是周一的升旗仪式,在升完国旗之后,校长发表讲话,当着全校一千多师生的面映着朝阳威风凛凛的屹立在如波浪般翻滚的红旗之下,郑重其事地宣布从此以后,严令在校内踢足球!
此消息一出,并没有引起多么巨大的轰动,因为踢足球的人毕竟是少数且仅限于男生,这股微弱势力所表现出来的反应仅仅是撇撇嘴,摆摆手,或者摇摇头便再无其它任何举动。我那个时候对足球并不是特别热爱,只是偶尔踢一踢,不狂热也不痴迷,听了之后也不以为意继续心不在焉地静立当场,谛听校长滔滔不绝唾沫横飞的发言。
我那个时候是喜欢打乒乓球的,只是我已经记不清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我拿上球拍在球台上挥汗如雨即使精疲力竭也乐此不疲。
也许是兴趣使然,因为体育课很少,每周只有一节,再加上乒乓台有限,如果不及时争夺,便再无空位可以尽情鏖战了。
学校的乒乓台只有六个,按照最高标准来算每个台子顶天了站六个人轮流打,最多也就供三十六个人一起打,而全校一千五百人,打球人数远远超出此数,导致乒乓球台的数量严重不足。
那个时候我对打乒乓球无比狂热,为了抢夺台位,我会拿着球拍早早地来到学校门口。那个时候,学校大门的敞开时间是在下午一点五十。再此之前,是紧锁着的,绝不会让任何人进去。何越会和我一起抢,不过在最初抢夺台位的争夺战之时,战况异常激烈,我们常常是败多胜少,狼狈不已。有好几次,我都被后面疯狂拥堵的人流撞翻在地,手臂擦过大地,鲜血溢出表皮,脓水也跟着流出,疼痛感席卷全身,加上又在夏天,汗水一滴,更是痛得我龇牙咧嘴。这种受伤的次数在我小学中年级的时候可谓是家常便饭,不足一提,在那一段时间,为了争夺乒乓球的台位不知划过多少次皮,流过多少次血,仔细一想,却也有些不值得,但是在那个时候我却并不这样想,只觉得能抢到乒乓球台就是一件可喜可贺欢欣无限的事情,只要能抢到台位,只要有球可打,什么伤什么痛都无关紧要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