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哪个时空,品牌的价值都同样是无限的。
一天过去之后,第二天的早上,陈三喜不知道从哪儿弄一辆宝马车,缓缓地开进了移魂学院里面。
宝马车并不算是稀罕的事物,在这个学校里面,存在着大量的官二代跟富二代,而诸如布加迪柯尼塞格之流也不再少数,宝马在这个学校里面,甚至是不值一提的。
只不过……
陈三喜今天开来的车子却是一辆宝马的概念车,当年在法兰西车展上一经发布,就引起轰动的概念车——宝马i8。
这辆车还没有量产,但陈三喜现在开的就是这车,这是一部混动力的车子,可以完全不需要烧油,完全用电就能够带动的跑车,绝对的超级环保。
而最最主要的是它的造型,那翼展式车门,拉风到无边,那极具科幻风的流线还有超大的轮彀,都让人可以感受到一种强烈的冲击。
这样的一辆车,开在校园里,绝对是引来无数眼球的利器,绝对是泡妞的神器,任何一个女人,对于这辆车,都没有丝毫的抵抗力。
而陈三喜,却没有卖弄的意思,只是从小路开往了教学大楼,可是纵使是这样,也还是引来了许多的人驻足围观。
谁也没有见过这样的车子,这已经是属于那个科幻片中的范畴了。
今天陈三喜起来的特别早,他来学校的时候,大部分的学生都还没有到,他就将车子停在教学楼的门口,然后倒在座位上,微阖着眼睛,抽着手里的万宝路香烟。
他从口袋里面取出一个zippo的打火机,这个打火机的外壳已经有点磨损了,而里面棉花也已经没有了任何吸附酒精的能力了,在这个外壳上,有个diy的小孩接吻的头像,看到这个头像,总会惹起人心中那最为童贞的浪漫。
这个打火机,实际上,已经没有太多的用处了,陈三喜也早已不用这样的打火机了,可是这个打火机却一直被他视若珍宝一般地藏在怀里。
不论到哪儿,他都会将这个打火机带在身上,因为这个打火机是曾经的她送给他的,她早已经嫁人了,如今已经贵为人妇,陈三喜还记得自己曾经看过她一次,他没有以前那么的机智水灵了,甚至现出了一种人妻的呆滞跟衰老,但是她的形象,在陈三喜的心中,却是永远也无法磨灭的。
因为她正代表了陈三喜心中真正意义上的女神的定义,在陈三喜的心中,她就是完美的,就好像是妙手雕刻成的洁玉一样。
当年,陈三喜的年纪还不大,也没有经历过什么世事的冲刷,总是天真地以为,只要两人之间有爱情,总会结成连理的。
后来他知道,自己错的有多么的严重,纯粹的感情,来的快,幻灭的也更加的容易,因为生活是挤压是强大的,它很轻易地就可以将爱情压成碎片。
从那以后,陈三喜明白了,这个世上,什么都是假的,只有金钱跟权力才是真的。
是的,钱是无上的,是万能的,是无可取代的。
那些说钱不是万能的,不是聊以**的二货,就是自欺欺人的傻蛋,实际上,有了钱,就无所不能,绝对没有你做不到的事情。
不是因为钱多么的重要,而是社会本就如此。
只不过,陈三喜还是经常会想起那段纯真的爱情,在她离开,投入别的男人的怀中的时候,陈三喜那时,有的只是气愤跟落魄,不过后来渐渐的,随着岁月的流逝,他发现自己已经不恨她了。
仇恨,只会蒙蔽人的双眼,让人失去理智跟判断力。这句话,是陈三喜的座右铭,也是陈三喜奉行的一贯的原则。
正当陈三喜陷入无边无际的回忆之中的时候,他车子前方的挡风玻璃发出了警示的声响,这个玻璃是智能识别人脸的,陈三喜就是利用这点,在这里等一个人。
他等得当然就是丁雷。
丁雷昨天跟前天都没有出现,今天,他终于现身了。
陈三喜将还没有抽完的半截烟丢了出去,打开车门,飞快地冲到了丁雷的面前,挡住了丁雷的去路。
丁雷依旧是那种毫无表情、毫无光泽的死鱼眼睛,直勾勾地盯在陈三喜的脸上,说话的时候,脸上的肌肉也显得无比的僵硬,冷冷地道:“你要做什么?”
陈三喜耸了耸肩,道:“我想找个地方,请你抽根烟,一根烟,对于任何人,都是没有坏处的。”
丁雷沉声道:“我说过,不是我买来的……”
陈三喜打断了他的话,道:“我知道,不是你买来的东西,你绝对不要,是不是?”
丁雷不说话。
陈三喜话音一转,道:“可是,我想告诉你的是,这个东西虽然不是你买来的,但是却是你弟弟买来的。”
丁雷的两条剑眉耸立了起来,道:“你是什么意思?”
虽然过去了很多年,丁雷还是没有忘记他自己有个弟弟的,亲弟弟。
陈三喜淡淡地道:“我的意思是说,你的弟弟在等着你。”
丁雷僵硬的肌肉上,终于有了一丝表情,道:“我的弟弟?你见过他?”
陈三喜不急不慢地道:“你上车,我带你去见他。”
丁雷鼻子里喘着气,低眉沉思了片刻,道:“我为什么要信你?”
陈三喜也没有多加解释,只是道:“信不信由你。”
说着话,他就从丁雷的面前让出了一条道,又自顾自地点燃了一根香烟,道:“你要是不相信我的话,就请走吧,我绝不再拦你了。”
丁雷的脚步定在那里,无法再移动一步了,不管陈三喜说的是真是假,他都不愿意错过这一次的机会,任何一个可以见到自己亲弟弟的机会。
他太想念自己的弟弟了,这份思念,或许就是他能够忍受任何一种屈辱的原动力。
过了许久之后,丁雷才咬了咬牙,道:“好,我跟你去。”
陈三喜的心中暗暗地松了口气,对于丁雷这种麻木的人,他还真没有什么十拿九稳的法子对付,只能算是碰运气。
听到他答应了,陈三喜就喜笑颜开地将烟盒里的一根烟丢到了丁雷的手里。
丁雷接住。
丁雷在这个学校里面,是出了名的穷,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被收入了孤儿院里面,因为表现出众,才破格被提拔到移魂学院学习的。
他连吃饭都是问题,更别说抽烟了,哪来抽烟的钱?没有抽烟的钱,自然也就不抽烟了,不抽烟,也就没有了抽烟的习惯了。
他甚至还很讨厌抽烟的人。
可是这一次,他却不知道为什么,很想抽一根烟,看着手里的这根陈三喜递过来的香烟,他很有一种吸几口的欲望。
不过他没有火,不抽烟的人,身上怎么可能有火呢?
陈三喜似乎已经看出了他的想法,从口袋里面随便地掏出一个打火机,随便地将打火机丢给了丁雷。
丁雷将香烟点燃,吸了一口。
这是他有史以来,第一次吸烟,这种感觉,怎么形容呢?嗯,大概就一个字——呛。
第一次吸烟的人,都会感到香烟无比的呛人,丁雷也是一样,忍不住大声咳嗽了起来,陈三喜看着他,微微地笑了笑。
陈三喜见过许多第一次吸烟的人,被呛了之后,就放弃了,发誓日后再也不抽烟了。
而丁雷却不同,被呛了之后,他仍旧吸了第二口,然后是第三口,吸到第五口的时候,他已经不咳嗽了,而是显出一种享受的样子。
香烟本来就是为这种人设计的。
在陈三喜看来,一个男人,如果连香烟都不会抽的话,那实在算不上是一个男人,连半个都不算。
男人,本就该像个男人一样活着,而不该被生活打败。
陈三喜还住在那个旅店里面,这个旅店不大,从外面看上去,很像那种红灯房,也就是卖淫的地方。
可事实上,这个旅店还是不错的。
至少里面很简单,很干净。
可陈三喜跟丁雷两人进来的时候,却发现整个房间都无比的杂乱,翻箱倒柜,只有电视机还开着的。
陈三喜不由地吸了一口凉气,他走的时候,将丁鹏好好地安置在这里的,现在,人却不见了,电视机还开着,而且屋子里面这么乱。
不用想,就知道,丁鹏被人劫走了。
丁雷似乎还没有看出什么,只是淡淡地对陈三喜道:“你让我来,就是为了让我看这些东西?”
陈三喜不说话,思绪在不停地转动,他想出来,有谁会抓丁鹏。
“我这个人,最讨厌别人骗我,但我念你是第一次,我不跟你计较,希望不要再有下次了。”丁雷的语声带着一点杀气,因为这件事,他对陈三喜十分的不悦。
本来,他几乎已经快要将陈三喜当做是朋友了。
听着丁雷的脚步一步步地踏开,陈三喜忽然道:“等一等。”
丁雷犹未停下,道:“等什么?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陈三喜语声放缓,一字字地道:“我没有骗你,丁鹏已经被人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