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总,您接下来去哪?我送您一程吧!”
苏伟民一走,就剩下陆恒和徐丹妮两人。
确认了陆恒的经济实力,徐丹妮在心中迅速做出决定,她豁出去了,一定要俘获这个年少多金的帅哥!
陆恒的确要回家一趟,也没多想,说道:
“好啊,那就麻烦徐小姐了。”
“能送陆总一程,是我的荣幸。”
徐丹妮热情地笑着,主动为陆恒打开车门。
车子缓缓开动,陆恒坐在副驾驶,徐丹妮一边稳稳地开车,一边问道:
“陆总,您是去哪啊?”
“青年广场,徐小姐知道吗?”
“南浦的青年广场?”
“对。”
“好的。”
出于本能,陆恒并不想让徐丹妮直接送自己到六一小区。
徐丹妮开着车,余光一直打量着陆恒,见他没有主动和自己聊天的意思,心里不禁对自己的魅力产生怀疑,难道,这位陆总真就一点都不想和自己发生点什么?
等等,他该不会还是个雏儿吧……
徐丹妮越看越像,首先陆恒长得太年轻,从他清澈的眼神可以看出他的阅历并不丰富,而且,徐丹妮回想起在公司贵宾室里自己靠近他时他下意识的躲闪举动,心里越发觉得陆恒还是个纯情小处男。
如果是这样,那他之所以现在表现得很有距离感说不定是因为害羞,总之,徐丹妮就不相信自己对陆恒一点吸引力都没有。
只要是美女,男人都会有兴趣,除非某些方面的功能不正常,徐丹妮自认为颜值不差,主动投怀送抱,又不需要他负责,就不信他能一直无动于衷。
徐丹妮决定先试探一下。
“陆总,您这次买房是打算自己住吗?”
“是啊。”
陆恒单纯地回答道。
“那您女朋友呢?你们同居了吗?”
徐丹妮说话忽然大胆起来,陆恒恍了下神,扭头看了徐丹妮一眼,说道:
“我没有女朋友。”
徐丹妮眼睛一亮,果然,既然陆总还是单身,那事情应该就更好办了。
“陆总您怎么不找个女朋友呢?”
陆恒倒不是不想找,奈何以前根本没有这个时间和条件啊,至于现在,陆恒狐疑地看了徐丹妮一眼,不知道她这么关心自己的个人问题是什么意思。
“以前忙,就没顾得上找。”
陆恒实话实话。
徐丹妮不打算再藏着掖着了,一边把车慢慢减速临时停在道边,一边暗示着说道:
“陆总,不好意思啊,我忽然有点头晕。”
“嗯?怎么了,你没事吧徐小姐?”
陆恒一脸懵逼,这刚才还好好的开着车呢,怎么说头晕就头晕了,难不成美女都有“体弱多病”的属性?
不过,陆恒看徐丹妮面色红润,不像是生病的样子啊……
“你才没事吧!”
徐丹妮内心吐槽着,这位陆总不至于“单纯”到这种地步吧,她都暗示得这么明显了,还想怎么样?
没办法,徐丹妮只好接着说道:
“没事,小毛病。陆总,要不咱们还是找个地方让我休息一下吧。”
说着,为了怕陆恒还听不懂,徐丹妮扭头看着他,翘起嘴角,单独眨了一下左边的眼睛,做出一个魅惑的表情。
话说到这个程度,陆恒要是再不懂就真该去医院看看了。
现在的女人可真猛啊,见面第一次就主动投怀送抱,这还是大白天呢,要不要这么饥渴?
哎,都是钱惹的祸。
不过,陆恒是个有原则的人,或者说,他有洁癖,这个徐丹妮是挺漂亮的,但看她这幅水性杨花的样子,以前也不知道跟过多少男人,感觉整个一现代版潘金莲似的,陆恒可不打算把自己的第一次交代在这种女人身上。
陆恒不是那种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在他眼中,男欢女爱不仅仅为了满足身体上的乐趣和欲望,而是一件神圣的事情,它应该是美妙的享受,而不是兽性的放纵。
至少,陆恒希望自己的人生第一次是美妙的,不强求对方必须是处子,但起码,要在情感的驱使下完成这个神圣的人生仪式。
话说回来,潘金莲一生跟过六个男人,至于这位徐丹妮嘛,陆恒就有点不敢想了。
瞧她这架势,该不会跟每个客户都……
陆恒瞬间不寒而栗,连忙说道:
“徐小姐,不好意思我忽然想起来还有点事,你要是不舒服就自己在这歇一下吧,我先打车走了。”
说罢,陆恒直接下车离开,一溜烟地跑远了,留下徐丹妮一个人在车里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盯着陆恒逃离的背影。
真是见鬼了,老娘有这么可怕吗?
徐丹妮不死心地掏出镜子,左看右看,没什么问题啊,和平时差不多,怎么陆总会是这个反应……
这陆总,不会是不行吧?
徐丹妮也只能这么跟自己解释了,以她过去对男人的经验,虽然他们本来的女人不少都比自己漂亮、身材好,但很少会拒绝徐丹妮的主动,实际上一般主动的都是那些男人们,徐丹妮极少会像今天勾引陆恒这样。
好歹她也是个美女啊!
大家都是成年人,玩玩而已,犯不着这么认真,徐丹妮是真想不到世上还有陆恒这种奇葩。
真尼玛晦气!
徐丹妮不轻不重地拍了下汽车方向盘,投怀送抱不成,她现在有点恼羞成怒的趋势,不过想到陆恒买豪宅时那一掷千金的派头,还有他英俊阳刚的脸蛋和身材,徐丹妮还是强忍住内心的怨气。
这次不行,还有下次,反正徐丹妮之前签合同的时候已经获知了他的联系方式,像陆恒这种极品的男人,她是绝对不会轻易放过的。
……
南浦,六一小区。
陆恒为了逃脱徐丹妮赤裸裸的勾引,很怂地打车回到家。
也不能说是怂,陆恒是男人不假,而且绝对正常,但也不是说是个美女就行,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能够克制自己的本能欲望,幸好,陆恒刚才控制住了。
不过徐丹妮也确实不是陆恒喜欢的类型,要是换成尤丽丽的话……
咳咳,不存在的,陆恒绝对不会接受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哪怕她长得再漂亮。
话说,他这处男身什么时候能破掉啊。
陆恒甩甩头,清理掉脑海中繁杂的思绪,回到了自己那间不到六十平的出租小屋,如果不出意外,这应该是他最后一次回到这里。
陆恒要搬家。
苏伟民转手给他的那套盛唐·御景名都的豪宅装修完善,什么都有,陆恒打算下午就搬进去,至于这间小屋,陆恒也不准备跟房东退掉。
就这么放在这吧,权当是纪念。
陆恒没有说话,也没有即将搬进豪宅的激动和兴奋,至少表面上没有,他只是默默地收拾着想要带走的东西。
其实真的没什么需要带走,牙刷、内衣、女神舞的全部专辑、导演艺术专业课复习资料、几张照片以及前几天买的那一堆阿玛尼的衣服……
把要带走的东西收拢到一起,陆恒又勤快地把房间从里到外收拾了一遍,该扔的扔,该擦的擦,尽管这一切看似已经是无用功,他马上就要搬走了。
可陆恒还是这样做着,一边收拾,额头上一边渐渐渗出几滴汗珠,窗外的阳光照射进来,被汗珠反射出光芒,那光芒依稀仿佛珍珠般耀眼,一如陆恒三年来在这间小屋的回忆。
一边收拾着,陆恒一边发现了不少本以为不需要带走或者没想起来带走的东西。
这顶安全帽,后沿印着陆恒的名字,是好兄弟铁头两年前送他的生日礼物,他一直都戴着去工地干活。
这个水杯,是在老家火车站临行前老妈塞到他包里的,嘱咐他平时多喝热水,少熬夜。
这支笔,是陆恒有次在地铁站,偶然遇到一位年轻的流浪歌手,因欣赏他的才华和梦想,陆恒一冲动就把自己当时身上全部的钱都给了他,流浪歌手感激地把这支笔回送给了陆恒,说那天是他在望海最后一次唱歌,明天他就要回老家,而那支笔,本来是他准备等自己哪天火了用来给粉丝签名的……
太多太多的东西,太多太多宝贵的回忆。
整整三年,几乎半个青春的时间,陆恒都住在这间不到六十平米的出租小屋,尽管它狭小、破旧、脏乱,时不时地停水停电,但它却无数次为陆恒遮风挡雨。
这间屋子,承载了陆恒过去三年的全部回忆。
这些回忆关于奋斗,关于青春,关于梦想,关于泪水,关于渴望,关于平淡,关于委屈,关于痛苦,也关于……希望。
无数次,陆恒曾希望离开这间小屋,希望拥有全新的生活,而现在,他完成了,而且完成得这么快,这么突然,让陆恒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此时此刻,陆恒提着没装满的行李箱,立在门口,静静地注视着被他收拾得焕然一新的屋子,心里忽然感到一丝不舍。
可,这一切终究是过去时了啊,陆恒已经不再是过去的自己了,不再是那个每天天不亮就要早起去工地干活的搬砖工人,不再是那个没人瞧得起的穷屌丝。
陆恒现在心里有股特殊的气,很想放声长啸,但张开嘴,却喊不出半个字。
短短不到一个月,陆恒已经彻底变成另外一个人,他现在有了很多很多的钱,有自己的公司,有价值上亿的豪宅,有世界名校出身的美女下属,有女神级别的约会对象……
好像,一切都有了。
高兴吗?
高兴,特别高兴,从六十平的小蜗居搬到四百多平的江景豪宅,陆恒应该欣喜若狂才对。
但是陆恒没有笑,没有手舞足蹈,只是平静地站在门口,嘴角微微上扬着,深吸了一口气,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郑重其事地在跟某位老朋友道别:
“再见了,陆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