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时分,天气晴朗,万里碧空亮的透明,宛如一块毫无瑕疵的蓝色水晶。也将李维从沉思中唤醒。
“再有一个小时,我们就应该抵达菲尔梅耶了。”前去探路的休斯男爵回报说,他穿着一身格外华丽的红色贵族骑士便装,斜披着深绿色的半身披风,肩头是一枚绿宝石搭扣。金线编制而成的玫瑰图案腰带环绕纤细腰身,更显得他风度翩翩,俊美非凡。“我们最好在这里休息一下,整理仪表,用最光鲜的样子前往光耀之都。”他向着李维建议说。
李维对休斯男爵点了点头,眼中带着浓浓的忧虑,年轻领主很好的用冷静沉着的面具将这种情绪掩盖起来,然而忧虑却始终存在,而且随着路程与日俱增。这次前往王都的旅途格外顺利,大乌鸦带来的信息和情报也是一切平安,但是李维却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似乎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即将发生。
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让李维十分焦躁,他很想转头离开,回到北境自己的领地上,随便找个什么借口婉拒国王的召见。从各地实权贵族对于王室法令的态度来说,这并不是没有先例的事情,而且以那位亚瑟十二世的性格,也未必会把婉拒召见当成是什么严重的冒犯。
然而李维却不能真的这样做。恶魔和告死者计划的阴谋绝非已经彻底破产,无论是威胁腐灭沼泽的六芒星阵,还是入侵北部边境的恶魔大军,都是他们庞大计划之中的环节而已。破掉了这两个环节并不代表破掉了整个计划,北境郡虽然暂时安全,但是王国各地则并不能确保,这也是李维想要在面见亚瑟十二世陛下的时候,予以说明的问题。
亚瑟王国的重臣们必须重视这件事情,整个国家必须作为庞大战争机械运转起来,否则绝对没有机会战胜可怕的黑暗势力,尤其是这一次还有告死者的加入,更显得局势扑朔迷离,难以理清脉络。
几名侍从在道边的密林中支起帐篷,请李维前去更换衣着,原本那身冒险者的服饰虽然方便骑马旅行,但是相对于一位实权男爵的身份来说,就未免不够体面了。足足三四名侍从围绕在李维身边,为他换上一套繁复华贵的衣着,这套贵族礼服按照菲尔梅耶最新流行款式裁剪,而且兼顾李维的领主和骑士双重身份,除了配色实在是太过耀眼刺目,累赘无用的饰品也多了一些之外,倒还没有什么令李维反感的地方。
但是当侍从们捧上一对高筒皮靴的时候,李维的眉头就紧紧皱了起来。“等一下,这双靴子可不行。”
“这是菲尔梅耶豪门贵族中最流行的款式,李维阁下,您原来那双玩意儿会惹来耻笑的。”休斯男爵口气坚决地说。
李维脚上穿的靴子绝对不能说质量低劣,那双黑色的靴子是用最柔软的小牛皮制成,鞣制和缝纫的手艺都无懈可击,犹如第二层皮肤一样包裹着他的双脚。但是在休斯男爵的口中,这双靴子一无是处,无论是款式还是做工,都透着乡下小贵族的穷酸劲儿。
然而按照他的意见制作的那双靴子却实在是离经叛道,靴子本身使用了大蟒蛇皮,青绿色的鳞片中间夹杂着金色和银色的钉扣,细小的金线穿起无数珍珠宝石镶嵌其中,在佛兰达拉的金色面容照耀下耀眼生辉,李维甚至怀疑如果阳光能够更加强烈一些的话,是否有人能够在这双靴子的光芒遮蔽下看出自己穿没穿裤子。
如果这些还算勉强可以忍受的话,那双靴子高高翘起的靴尖就是李维最感到不可饶恕的地方了。它们居然厚颜无耻的向上勾勒出一个惊悚的高度,几乎达到了腰带的位置。
穿上这双靴子既不适合骑马,也不方便走路,李维可不想因为靴子怪异式样的缘故而被绊倒,于是他加强语气重复了一遍。“休斯大人,我可不能穿一双妨碍行动的靴子。需要追的时候追不上,需要跑的时候又跑不掉。”
“李维阁下,您就是走遍整个亚瑟王国,都找不到比光耀之更安全的地方了。”休斯男爵挥了挥手,俊美的脸上带着不以为然的神情。
“过去或许,现在未必。”李维意味深长的回答他,这句话让休斯男爵的双眼闪过思索的光芒,随后便不再劝说。
亚瑟王国的王都菲尔梅耶位于胜利河与誓约河交汇之处,城墙主体采用这里所特有的白色大理石进行建造,坚固程度值得肯定,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闪烁着圣洁的光芒,故此也被称为光耀之都。看上去这座坚城仿佛已经屹立了无数年,而且还能继续屹立下去,但是李维却知道这并不是事实。实际上光耀之都的历史只有数百年,当时亚瑟一世在此建造了一座由原木和泥土构造的小城堡作为根据地,几年后掀起了一场波及大陆的战争。
亚瑟王国建国之后,这座很有纪念意义的城堡就被扩建成为王都,亚瑟一世好大喜功的弱点在此暴露无遗,他设计了一座令人难以想象的宏伟城市,动员数万民众连续修建十余年,直至时光夺走他的生命之后,城市依旧远未完工。
甚至连他的儿子和孙子也都没有活着看到菲尔梅耶落成,最后历经百年方才由号称“筑城王”的亚瑟九世全部建成。建造荣耀之都的过程中曾经出现过许许多多的声音,批评它不切实际,批评它劳民伤财,然而在建成之后,所有的批评声音都消失了。
因为这座城市实在是太宏伟,太壮观了,甚至连当时的光耀神殿的总大主教都称呼这座城市为“光耀之主的奇迹”,并且立刻决定将光耀大圣堂迁移到这座奇迹之城去。
李维等人驻马胜利河北岸的丘陵之上,遥望王都,除了休斯男爵脸上浮现起骄傲的笑容,每个人都露出惊讶的表情。菲尔梅耶的城墙高达二十米,全部使用厚达半米的巨大白色大理石建成,即使是距离还远,依然能够清晰的感受到那种雄浑壮丽,震撼人心的感觉。
设计菲尔梅耶的时候,亚瑟一世曾经说过,这是一座已知的任何力量也休想撼动的坚固城市,这句话在数百年后的今天依然适用。亚瑟王国的历史上,这座光耀之都并非没有经受过叛乱和攻击,亚瑟三世的时代,魔族大军曾经突破北方诸领的防线,将战火一直燃烧到菲尔梅耶城下。然而无论是恶魔领主可怕的流星火雨,还是庞大的炼金冲城塔,都只能在菲尔梅耶洁白的城墙上留下一片微不足道的凹陷,直到三个月后恶魔大军被从王国各地赶来的领主们围歼于城下的时候,菲尔梅耶城头的王军大旗依然屹立不摇。
然而让李维露出不可思议的目光的理由,并非是光耀之都的雄伟姿态,而是这座城市实在和城堡之心的样子太像了!当然不是现在那座还没有晋升下一等级的淡红色砂岩城堡,而是迪什先生展现给他看的那座巨型城堡的完整形态。无论是林立的高塔和守卫岗楼,还是宽阔可容十余人并行的城墙,都带着强烈的模仿味道。
“李维阁下,虽然光耀之都看上去近在咫尺,但是真正要走到它的脚下,还需要将近半个小时呢。”休斯男爵突然开口提醒说,声音之中隐隐带着得意的味道。
很显然李维的惊讶被休斯男爵误以为是对于菲尔梅耶的壮丽,但是李维也没有解释的必要,对他点了点头说,“既然这样,我们继续向前吧。”
一行人策马前行,驰下丘陵,然后穿过横跨胜利河的大桥。由于时候尚早,这座大桥上的行人还不算多,所以李维等人能够策马奔驰,很快就抵达了菲尔梅耶的城门外。
从如此接近的地方向上看,更显得光耀之都异常辉煌壮丽,白色的城墙上层峦叠嶂般重合着城墙垛口和守卫岗楼,金属的闪光从上面不时闪动;各色旗帜在每一座岗楼上方飘扬,上面大多数都是形形色色的骑士徽章,其中颇有几个在吟游诗人的歌曲和民间传说中传颂的图案;城墙后面,尖锐的塔顶犹如无数枪尖直指天空,最高的几座甚至高耸入云。
菲尔梅耶的城门是用青铜整体铸就,上面镌刻了许多防御性的魔纹符记,其中大部分都是亚瑟一世在位的时候完成的,具有那个炼金术盛行的时代所特有的风格,古朴钝重,毫不起眼。另一部分则出自魔导师之手,精美纤细的魔纹上闪烁着五颜六色的魔光,看上去简直称得上耀眼生辉。
然而两者之间的效果则正好相反,即使是经历了数百年的风雨和战火,这些古老的炼金魔纹符记依然清晰无比,保持着原有的效果,反倒是那些后加上去的保护魔法相当脆弱,即使是没有遭遇攻击,那些保护魔法的能量也在逐渐耗竭,差不多每三五年就要重新附魔一次。
李维这一行人已经换上了符合身份的华丽衣着,所以一路上都畅通无阻,直到城门前,才有一队手持长戟、身披金色战袍的王都守卫将他们拦住。
“以国王陛下的名义,两位爵士,请停下。”戴着半罩式头盔的王都守卫队长向前两步,用虽然十分礼貌,但是隐约带有一点装腔作势的口气说,“欢迎来到光耀之都菲尔梅耶,两位爵士,请问有何贵干?”
休斯男爵策马向前,“巴培家的格拉夫骑士,”他叫着那名守卫队长的名字,“别在这里装腔作势的,这才多长时间没见,你已经认不出我的样子了吗?”
守卫队长这才注意到休斯男爵的面孔,他的脸上立刻露出惊讶的表情,“休斯,你这家伙还敢回来啊!当初你离开的时候,那些家族的人可放出话来,只要你的双脚再次踏上菲尔梅耶的道路上,就要把它们和你两腿之间的东西一起打断哦。”
“这么狠?那我还是不要从马背上下来好了。”休斯男爵挑起双眉,刻意做出一副惊讶和恐惧的样子来,“不过现在我可已经获得了王国男爵的爵位,他们未必敢当众动手吧?”
“边境男爵的头衔?这东西在菲尔梅耶可保不住你的命根子。”守卫队长咧了咧嘴,表示对休斯男爵这句话的极大轻蔑,“你招惹的那些家族里面可是有两位伯爵和四位子爵,和你地位相同的男爵和勋爵更是数不胜数,而且如果传言没差的话,休斯,你似乎和剥皮侯爷家里的那位千金还有些瓜葛?”
“才不会!”休斯男爵听了这话立刻打了个哆嗦,气急败坏的辩解起来,“里维斯家族的那位小姐比她爹还难看,我脑子又没病,怎么会和她有什么瓜葛?好了,格拉夫,这一次我既然敢回到菲尔梅耶,当然是有所依仗的,这些小麻烦不在话下。”
“倚仗?就是这位陌生面孔的年轻爵爷吗?”守卫队长抬起头向着李维打量了一下,态度不能说轻蔑,但是至少也是不够恭敬的。“他似乎还没有你的年纪大,休斯,你可是找了一个好靠山啊。”
休斯男爵的嘴角勾勒起一个古怪的微笑,“请容我为你介绍这位大人。”他刻意拖着长声说,“这位就是北部边境及西兰河以北的守护者,绿堡和永冬城的领主,狮鹫领主,冰壁长城的缔造者,两次击溃恶魔大军的英雄,同时也是亚瑟十二世陛下授予血盟骑士称号的李维?史顿男爵阁下。”
李维策马上前,庄严的姿态和气势完全符合休斯男爵口中的那一连串头衔。“李维?史顿向诸位王都守护者致敬。”他的声音沉静如冰,胸前并排佩戴着代表高阶骑士的金剑徽章和血盟骑士的红宝石徽章。
王都守卫们面面相觑,那一连串头衔实在是太过响亮,如果说王国男爵还算不上什么的话,北境守护者、狮鹫领主和终结魔灾的英雄可就令人惊讶不已了,更不要说几十年没有见过的血盟骑士。守卫队长迟疑了一下,因为他不能肯定休斯男爵是否在开玩笑,但是随即他就重重叩击胸甲致敬,“王都守卫军第十二团第八中队队长,高阶骑士格拉夫向您致敬,李维?史顿阁下!”
他身后的金袍卫士很快也做出了同样的表示,仅仅是男爵爵位在菲尔梅耶当然不算什么,但是李维的名字总是伴随着一连串战争和胜利,里面的含金量非常高。即使是菲尔梅耶的那些豪门贵族,也有许多人把目光投向了这颗正在从北境郡冉冉升起的耀眼新星。
不过让守卫队长感觉有些奇怪的是,传言中休斯就是与倒霉的菲尼克斯伯爵一同,前往北境郡去分割本来应该属于李维的领地,他与李维的关系理应十分紧张才对,但是现在完全没有那样的感觉。
“李维大人是接到王国使者传达的谕令,前来觐见国王陛下的,谕令就在随从那里,要不要检查一下?”休斯男爵的声音让守卫队长清醒过来,他急忙摇了摇头说,“不需要检查了,李维大人,休斯大人,请入城吧。”随后他回头示意卫士们让开道路。
“格拉夫,等中午换岗之后,我请客,在美人鱼之泪。”经过的时候,休斯男爵笑着拍了拍守卫队长的肩膀,得到的却是一个白眼。
“谢啦,但是我可不敢喝你的酒。”守卫队长先是粗声大嗓的喊了一句,然后压低声音告诫说,“休斯,那些家族的人还没有忘记你,自己多小心点吧,如果看不住你的命根子的话,迟早你要搞出大事来。”接着他又抬起头来看向上面,仿佛在研究着城门上的花纹,“说也奇怪,北境那么冷的地方,怎么没有把你那根惹祸东西给冻掉了?”
守卫队长的最后一句话让休斯男爵的脸上泛起了恼怒的红晕,但是没等他反唇相讥,李维轻轻咳嗽一下,然后开口说,“休斯大人,今天我们要住在哪里?”年轻领主的声音还算平静,不过表情却显得有些扭曲,似乎正在勉强压抑着笑容。
休斯男爵郁闷的吐出一口气,随后朝周围打量了一下,“这里是城门区,虽然也有几家旅店还算干净舒适,但是太喧闹了。李维大人,不如我们住到灰烬堡垒去,那里是亚瑟王铁卫和灰烬骑士团的居所,位于内城边缘,环境相当清静,而且房间又多又大,等待国王陛下召见的贵族通常都住在那里的。”
“灰烬堡垒?”李维重复了一下这个名字,一股突如其来的奇异感觉让他把头转向了另一个方向,那里有一座硕大的堡垒矗立在隆起的高地上,围墙高达数米,而且上面还设有垛口和守卫岗楼,宛如一座城中之城。这座堡垒居高零下,睥睨着王都菲尔梅耶的大街小巷,同时也拱卫着身后的王宫,将其置于彻底的保护之下。令人感到有些不寒而栗的是,这座堡垒的建筑材料与菲尔梅耶截然不同,通体都呈现出一种死灰颜色,正如它的名字一样毫无生机。
一股没来由的剧烈厌恶感让李维垂下目光,否则他很可能会做出什么失态的表现,不过这种感觉来得快,去得也快,几次心跳的时间后,李维就恢复了正常的表情。
“不,我们不住那里,从随便什么地方找一家旅店好了。”他对休斯男爵说,同时也在思考着自己这种毫无理由的厌恶感是从何而来,“旅店不需要多么奢华,但是尽量干净舒适一些,最重要的是……”李维转过头来,目光扫过菲尔梅耶的大街小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