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时迟,那时快,声道人到,他已经在千钧一发之际,扔掉手中的马缰绳,人也从马上腾空跃起,如恶鹰扑食般,一把抓住地上的人影,带进怀中,再次跃身而起。
疾如旋风般的马,堪堪擦着两人的脚下,如风般向前驶去。孟伯风一招力坠千斤,落地生根般,稳稳地落下身形。他看向怀中一袭青衣小帽的清秀公子,充满歉意地说:“对不起,是在下走神了,差点误伤了公子,没吓着你吧?”
青衣公子翩然而笑:“没事,我没那么胆小!”
孟伯风怔然,好熟悉的声音,好熟悉的面容,就好像终日追逐自己的梦魅,如今又身临其境般。
唉!真叫怕啥来啥,就在孟伯风惊疑不定时,青衣小帽的清秀公子,已经摘下帽子,露出一头如瀑般乌黑铮亮的发丝,如花似玉般的娇颜,绽放着令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璀璨笑容。
“伯风,我等你好久了!”花怡心娇柔温婉地说,含情脉脉的目光,一瞬不瞬地紧盯着孟伯风放电,好似生怕他就此远走高飞,只抛下她一个人。
孟伯风是恼羞成怒:“你疯了吗?有你这么玩的吗?刚才若马失前蹄,后果不堪设想啊!”
花怡心嘟起小嘴,不服气地辩驳道:“你若不救我,我也会闪开的。”
孟伯风狠声狠气地:“早知是你,我还真不屑来救你,让你自寻死路好了!”
花怡心娇颜惨变:“伯风,你不要这么狠心待人家吗?人家对你,可是一片真心实意哎!”
孟伯风:“够了!够了!这话,你已经像鹦鹉学舌般,说了不下成千上万遍了,我听都听烦了,你说还没说烦啊?”
这也怪不得孟伯风恼羞成怒,火冒三丈。这三年来,这个花怡心,像个大花痴一样,只要他不是在战场上和敌人拼得你死我活,她就两眼放光,痴痴傻傻地围绕在他的前后左右,一刻也不放松。
整个军营里,他孟伯风的鼎鼎大名,就差没被花怡心取而代之了!
其实,实事求是地说,人家花怡心,也不是配不上他。花怡心,可是回族族长唯一的公主,也是草原上一朵带刺的玫瑰,马上步下,拉弓射箭,无一不通,无一不精,两柄月牙弯刀,更是使得神出鬼没,扑朔迷离,威震四方。
多少帅哥猛男,心悦诚服地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对她趋之若鹜,言听计从,她却从来都不屑一顾,因为她的心里,孟伯风一人。
提起和她的初次相识,孟伯风就气不打一处来。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居然众目睽睽之下,被一个小姑娘弄得灰头土脸,苦不堪言。
那次,也是无巧不成书,孟伯风率一小股部队,去敌人前沿阵地,侦查敌情。没想到,在回来途中,正好遇上一伙沙俄兵,在和三个回族人激战。为首的壮年汉子,虽然骁勇彪悍,却终究是双手难敌四拳,已渐呈败势。
雅克萨一带,本是少数民族聚集之地,平时虽不常来常往,大家却恪守本分,相安无事。如今,
同是炎黄子孙,岂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被外敌欺凌,而自己却袖手旁观?
孟伯风挥手,率兵而上,敌我双方局势,瞬间反败为胜。那伙沙俄兵,只是一伙散兵游勇,没事时出来干些打打劫,欺负欺负老弱妇孺的小事,真若论起行军打仗,他们蜂拥而上,也不会是孟伯风的对手。
风卷残云般,沙俄数十名敌兵,全军覆灭,尸横当场。三个回族人目瞪口呆地看着身手矫健,武功高强的孟伯风,欣赏的目光,久久追逐着他不放。
战争停火了,壮年汉子热情相邀,请孟伯风一行人,去他们的部落喝酒。他们的部落,本是回军营的必经之路,如今又是盛情难却,孟伯风便不再推辞,点头应允。
到了他们的部落,才知道,为首的壮年汉子,正是回族首领花旗峰。花旗峰兴高采烈,极尽热情,盛情款待。他们兴致勃勃地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天南海北,海阔天空地聊得正投机,,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而近,一匹枣红马,驮着一个一袭草绿色衣衫的俏丽女女子,旋风般冲进场中央。
年轻女子明眸皓齿,笑声,如银铃般,荡漾在场地上空:“爹,今天是什么节日啊?怎么会这么热闹?”
花旗峰瞬间心花怒放,他向年轻女人招手:“来——来——来,宝贝女儿,这是爹的救命恩人,若非福大命大,遇上他啊,爹今日就成了刀下亡魂了,你回来啊,只能为爹哭丧了哦!”
花怡心看向爹身旁的年轻人,二十七八岁的一个帅小伙,身材修长,匹夫郝红,两只双眼叠皮的大眼睛,却精明睿智,熠熠生辉。
孟伯风瞅着花怡心,唇角微微上扬,礼貌地点点头。
原来,这个娇俏动人的小姑娘,就是大名鼎鼎的回族双刀公主花怡心啊?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呢!
花怡心,则向丢了三魂,失了七魄般,小嘴微微张开,傻傻地瞅着孟伯风。
花旗峰暗笑在心,看来,眼高于顶,目中无人的女儿,怕是要为此人得失心疯了。
果然不出所料,花怡心笑容满面,迈步走到孟伯风身边,说:“谢谢你救了我爹!”
孟伯风:“无心偶遇,举手之劳而已。”
“请问阁下尊姓大名?”
“在下——孟伯风。”
“你是边城小五虎将之一的孟伯风?”
“姑娘怎会知道?”
“久仰大名,如雷贯耳,怎会不知?”
“徒有虚名而已,姑娘切勿见笑。”
“今日相见,也是有缘,我看上你了,我嫁给你,好不好?”
“呃!”孟伯风大惊失色,手中的酒碗,不由得脱手落地,“砰”然一声,碎成无数碎片,将酒,也溅了一地。身临千军万马中,他也没这么心惊胆颤,手脚酸软过啊?
花旗峰,不由得扼腕叹息。唉,宝贝女儿啊,你也太直接了吧?小心吓跑了人家啊!
花怡心,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你是我的了,不许你再去
找别的女人,知道不?”
孟伯风,两耳轰鸣,震惊的无以复加。这个高贵高傲的回族公主,知不知道,什么叫寡廉鲜耻啊?这本身闺房私密之语,她怎会在大众广庭之下,这般口无遮拦?
花怡心,胆大妄为的,还在后面,她居然迈步走到孟伯风面前,当着众人的面,出其不意地,俯下身,在孟伯风的额头上,印上一声响亮的吻:“伯风,这是我的专属烙印,今生今世,都不许你偷梁换柱,改换门庭!你只能是我一个人的哦!”
可怜的孟伯风,显然是被吓傻了,他可以在纷飞箭雨中,躲开无数利箭的袭击,此时此刻,却愣是没躲开花怡心的偷吻。他傻愣愣地瞅着花怡心,不知所措。
花怡心,则笑语嫣然:“伯风,我爱你,你也要爱我哦!”
孟伯风,如同当头棒喝,终于从九霄云外,缓过神儿来了。他腾一下站起身,对着花旗峰一抱拳:“族长,打扰了,在下酒足饭饱,告辞!”
唉!弄巧成拙啊!花旗峰慌忙挽留:“孟将军,咱们再慢慢喝,慢慢聊,不急归去!不急归去!”
孟伯风冷着一张酷脸:“在下军务在身,不敢久留,就此别过。”
他大手一挥,激越高亢地说声“走”,席间掩嘴而笑的众将士,纷纷放下手中的碗筷,站起身离席,瞬间排成方队,雄赳赳,气昂昂的,跟在孟伯风身后,走向各自的战马。
花怡心忽然飞身而起,落到孟伯风的战马前,她伸手拽住马缰绳,盈盈美眸中,溢满深情:“伯风,我跟你一起走!”
孟伯风冷凝地:“军营之中,女子不得擅入,否则,杀无赦!我不想我的项上人头,因你而搬家!”
花怡心惶然地:“伯风,你走了,那我怎么办?”
孟伯风决绝地:“你和我有关系吗?我是我,你是你,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你爱干嘛就干嘛,与我无关!”
花怡心:“伯风,你不要这样说吗,我是你的妻子,我爱你啊!”
孟伯风轻哧一声:“妻子?笑话!天大的笑话!即没有父母之命,也没有媒妁之言,那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我孟伯风,就是娶一个人尽可夫的婊子传宗接代,也不会娶你!”
花怡心眼中,闪过一丝狼狈:“伯风,我真的很爱你,你这样说,我会伤心欲绝的!”
孟伯风冷笑:“可惜,我没长心,所以,永远也不会爱上你,更不会懂得,什么叫做伤心欲绝!”
“伯风,你……”
孟伯风却手起刀落,斩断马缰绳:“言尽于此,请好自为之!”
人和马一样,每日浴血沙场,殊途同归,纵使没有了马缰绳,它也会追寻着远去的同伴,一同凯旋回营。
花怡心手中握着半截马缰绳,泪水潸然而下。忽然,她对着孟伯风渐渐远去的背影,声震云天地发誓:“孟伯风,为了证明我对你的爱,为了你能娶我,做你的妻子,我是不会介意,去做一个人尽可夫的婊子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