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二十四章

第二天, 元锦真的就去找了方玮旻。

去之前,元锦特意翻出了刚买不久的新裙子,画了个淡妆, 对着镜子照了许久, 才终于满意。

“哟, 圆子这是要去约会了?”陈晨调笑道, 圆子表现得这么爱美, 这还是头一次,这就活脱脱是个春心萌动要去见男友的小女生啊。

“还是头一次见圆子照镜子照这么久,不是去约会都难以置信吧!”陈晨和于苗苗总是“夫唱妇随”, 就没见她们俩互相反驳过一次的。

元锦斜了她们一眼,“我去见男神了, 拜拜。”说完, 便清高气爽地出了宿舍。虽然不是约会, 但她的心情却像是去约会一样,因为她终于可以鼓起勇气和过去说再见, 和未来说你好。

留下陈晨两人纳闷,圆子什么有男神了?从没听她提起过啊!柳慧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和圆子接触的男神,还能有别人吗?非方玮旻莫属了。不过,不得不说, 方大神的速度还真是挺快的!

方玮旻接到电话的时候, 说不惊讶是假的, 这还是元锦第一次主动找他呢。

六月的天气, 空气中也带有丝丝燥热, 两人走在校园的林荫大道上,不需要多少凉风, 却觉得清爽宜人。

“今天怎么突然找我?是有什么事吗?”方玮旻问道。

元锦眨了眨眼,很无辜地说:“不是你说的吗?希望我能面对面地和你说相信你的啊,我这不就是来当面和你说来了啊。”

方玮旻轻笑一声,“我说什么,你就怎么做?以前怎么没觉得你这么听我的话?既然你这么听我的话,那如果我说,我希望你能当面地同意我上次和你说的话,你要怎么回答?说着,方玮旻停了下来,侧过身,看着元锦。

元锦认真地想了一会儿,才知道方玮旻说这句话的意思。顿时,她的脸就热了起来,果然,六月的天,无论风多大,无论心情怎样,总还是有些燥热,带的人也躁动起来。

她都快忘了,上次方玮旻说的喜欢自己,还问她怎么看。她怎么看?她又能怎么看呢?她以为她已经表现得很明确了。

元锦也看着方玮旻,两人四眼相对,她缓缓说道:“我还以为,我们早就在一起了……原来不是吗?”

元锦带着笑容问出这句话,看在方玮旻的眼中,穿着连衣裙的她,只觉得俏皮又可爱。方玮旻觉得自己的心就像是一片花海,花儿一朵一朵地在绽放。

他咽了咽喉咙,声音有些喑哑,“……当然。”

时间像是无限拉长了一样,长得两人都能清晰地感觉到手心的汗水,是怎么一滴滴冒出来的,又是怎么一滴滴落下去的,怪只怪这骄阳如火,照的人心躁动。

而这时间再长,方玮旻也只觉得怎么都看不够她,俏皮的模样,害羞的模样,甚至连小时候脸颊鼓鼓瞪着他的模样,都像是一帧帧画面,在他的脑海中一一浮现,久经不息。

元锦紧张得不行,抓着裙子的双手也颤抖得厉害。以前她向黎旭洋表白过很多次,却没有一次像是现在这样紧张,明明她只是表示同意,又不是表白,难不成她还担心他会拒绝不成?

仿佛过了许久,才看到方玮旻的唇渐渐地靠近她,元锦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双眼盯着方玮旻渐渐靠近的嘴唇,当他的唇碰上她的唇的时候,她才想起,她应该闭上双眼。

不过是蜻蜓点水般的短暂接触,元锦觉得自己整个身子都快紧张地僵硬了。当方玮旻立起来的时候,她还是大脑放空的死机状态。方玮旻居然吻她了,这是,她的初吻。

方玮旻看向她的眼神有些炙热,她的唇,果然如他想象的那般温热甜蜜,让人不自觉想要沉浸其中。

“马上就期末了,你什么时候回家?”方玮旻其实很想再欣赏一下她的羞涩,只是,有人过来了,他不得不打断她的发呆。

“啊?我7月2号的车票回家。”元锦终于有些缓过来了。

方玮旻点了点头,7月2号,那就只有十天左右了。“那你开学来的时候,能早几天来吗?”

“怎么了?”

“8月20号,我们的摄影楼正式开业,我希望,你那天也能来。”凌华开学一般是九月初,所以8月20号的时候,还是假期。

元锦想了想,那些天也没什么事,早来十天也可以,还能见证他的成果,便同意了。

“说起来,你怎么这么喜欢摄影?”其实喜欢摄影的人挺多的,只是没有人像方玮旻这样,放弃了家里的公司,把摄影当做自己的职业和追求的乐趣。

方玮旻看了她一眼,“其实我小时候倒不是很喜欢,只是后来,在一次次地拍摄中,找到了摄影的乐趣,所以也就渐渐地爱上了摄影。”

元锦哦了一声,这话听着挺像套话的,只是没有某些人说的欠揍罢了。比方说问一个人为什么学习这么好,然后对方回答说,自己其实不爱学习的,只是学着学着,就学好了。元锦对于这类人,向来是有些嫉妒的,因为对于她而言,唯有天道酬勤四字而已。

其实方玮旻还真是这样的,只是他隐瞒了部分没有告诉元锦。小时候,他从元锦家回来之后,他想念元锦,绝对要比元锦想念他早得多,而且要深得多。因为工作的关系,他的父母不常回家,而他的邻居又没有其他的小孩子,所以他其实是一个很孤独的小孩。

而在小学的时候,方玮旻还不是现在的男神,他只是一个小胖子,还只是一个只会学习的小胖子。在调皮捣蛋的年纪,没有小孩子会喜欢学习成绩比自己好的,尤其是老师还经常把他当做是教材,于是在无形中,大家都开始排斥这个老师很喜欢的小胖子。

而小胖子自己又是不善言辞的,所以认识元锦,对于他的人生而言,绝对是一个美好的点缀。虽然小时候的元锦一样不待见他,但因为有元爸元妈的威严在,所以元锦就算再不喜欢小胖子,也会带着他一起玩。

在后来方玮旻回到自己家的时候,他很不舍,他甚至哭着去求过妈妈,只是两家早就已经不在同一个省了,所以仍然没有成功回到元锦家。后来的一段时间,也是他一生中最像小孩子的时候,他撒泼吵闹,最终方妈敌不过儿子,只得给了他一张元锦的照片。

等到方玮旻长到十几岁的时候,他就开始慢慢拍照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他拍的照片并不好看,甚至说得上很丑,后来,才慢慢好了起来。而他,也确实是在一次次的拍摄过程中爱上了摄影的乐趣。

想到这里,方玮旻还有些感激元锦,摄影,真的是自己人生中不多的乐趣之一。

方玮旻有些情动,不由自主的拉起了元锦的右手,十指相扣,让元锦有些错愕又有些脸红,这还是第一次,她和他手拉手。

习习的凉风吹来,吹得他的心也雀跃异常。方玮旻突然有些想和元锦分享他点点滴滴的心情,从钱包里拿出了一张照片,递给了元锦看。

元锦接了过来,才发现是自己小时候的照片,还梳着羊角辫,被打扮得像个小公主。元锦突然想起一个问题,有些想偷笑,轻轻碰了碰他,问道:“那你,该不会是小时候就喜欢我了吧?”

方玮旻有些想笑,六七岁的年龄懂什么情情爱爱的。他不过是感谢这张照片,激起了自己对摄影的爱好,才珍惜保存的。

其实在大学遇到她,他刚开始只是想和她叙叙旧,只是后来发现她似乎有些喜欢黎旭洋,他就作罢了。到后来的时候,他也只是想逗逗他,却慢慢地发现已经成功把自己逗得陷进去了。

只是,看她的神情,这话他可不敢实话实说,好笑地撇过了头,没有说话。

元锦看他不说话,还以为他是不好意思说,本来嘛,这么小就喜欢小姑娘,这不是活脱脱像个色狼吗?她就当做是他默认了吧。

两人边聊边走,脸上一直洋溢着甜蜜的笑容,是个人都能看得出两个人的关系。不过这一次,元锦也仿佛没有看见别人脸上的诧异和难以置信。她确实和方大神谈恋爱了,别人要说,就让别人说去吧,反正她也不会少块肉!

两人就这样手拉手,一路说说笑笑,就过去了一个多小时,而他们也正好走到了元锦爱去的那家饭馆,只是没想到,在饭馆里居然遇到了黎旭洋。

黎旭洋沉默地看向两人拉着的手,觉得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碎了,那些碎片在多角度地刺他的心,刺得他生疼。

元锦觉得有些尴尬,虽然黎旭洋不是她前男友,她现在对黎旭洋,也没有任何想法了。只是好歹是曾经那么喜欢的人,她不自觉就有点想抽出自己的手,只是在抽的时候才发现,手被握得更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