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工作

“这都怪奴,奴再去和娘央求,什么功名,什么官职,奴都不要,奴只要你好好的。”郑小婉声声哽咽,抚着眼眶四周的黑眼圈,一脸的怜惜心疼。

郑母虽然眼盲,但脾气却是执拗的很,郑小婉之前又不是没有哭诉过,郑母的回答很干脆,就两字——不行。

于轲也赖得跟那老太太较劲,不就是个功名吗,凭我超越了这个时代千年的知识文化,如果连个功名也考不上,那也真可以找块豆腐去撞死了。

“小婉,你不必再去求老夫人了,她的要求其实一点也不算过分,某一定会考取功名,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于轲后半句话倒是发自肺腑。

“于郎……”郑小婉又是一番感动,不禁投入了他怀中,于轲但觉软玉在怀,淡香幽幽,男性荷尔蒙分泌顿时加快,便想亲昵之际时,院子那头草屋中的郑母忽然喊道:“婉儿,快回来,娘有话要跟你讲。”

“哎,就回来。”郑小婉轻轻推开了他的拥抱,收拾起桌上的碗筷就要离开,临别嘱咐道:“于郎,吃过饭就睡一会吧,用功也不在这一时片刻,养好了精神才能事半功倍,晌午奴再来给你送饭。”

“嗯,某知道。”于轲好是心恼,那郑母生恐两人做下什么越轨之事,每每在他们相处不长时便借故把女儿唤走,这已经是不止第一次。无奈之下,他只有依依不舍的目送着郑小婉离去,望着她那婀娜丰腴的背影身姿,只能暗暗的咽了口口水。

又是一日的苦读。

于轲的计划中还有参加明年的科举省试考试,唐朝的科举制度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报名的时间定在今年的十月至明年三月,参加者的身份必须是国子监的生徒、各地学馆入学考试合格的学生,或是通过府试、州试的举人。这三种身份中,举人属于最高的级别,也算是最低等的级别,自然是于轲优先择择的对象,三月参加了州试,运气好的话,不但可以满足郑母提亲的要求,还可以接着参加明年的常科,倒也省了不少的时间。

常科考试中最常见的科目便是进士与明经,明经的考试科目为帖经、经义、策论,进士的科目为帖经、杂文、策论,两者的区别就在于,明经重经义,而进士重诗赋。于轲虽然爱好文学,粗读过不少古代书籍,但比起古代读书人而言,自然是多有不及,所以他决定考进士科,但论及诗赋的话,唐代之后千年之间,有数不清的名家之作可供他“抄袭”,这算是他的优势吧,所以这一段时日来,他一直都在恶补的都只是帖经考试的复习。

黄昏之时,于轲不得不暂且放下书本,抱着他的“焦尾琴”,骑着那匹瘦弱的毛驴去了冤句县城,那份夜总会的工作正在等着他。

冤句县也算是曹州大县,原本乃繁华之地,不过现如今盗贼丛生,灾害屡降,再加上朝廷为了对付南诏国,在各地加征了诸多的新税,百姓愈加的贫困,消费能力的锐减直接导致了商业的萧条,是以县城之中的商铺,十有九关,不光是曹县,全国各地也差不多都是如此。

于轲方一进城,周围立刻围上了一大群脏兮兮的小乞丐冲着他讨要,于轲虽然不富裕,却也并非那种毫无怜悯之心的人,眼见这帮孩子个个面黄肌瘦,形如枯骨,他却只是装作视而不见,催着毛驴挤出了包围。

想当初头一次进县城之时,他看一个小乞丐万分可怜,同情心一生,施舍了几文钱,这善心一发不要紧,立刻引来了三十几个大大小小的乞丐围挤,那情形根本不是乞讨,简直就是抢夺!几十双黑乎乎的手一拥而上,等他奋力冲出包围时,却发现衣衫已被扯得七零八落,钱袋竟已不翼而飞,自那以后他便长了个心眼,再没有当众向那些乞丐施舍过一文钱。

沉雪阁位于城南的烟柳巷,那里是教坊的聚集之地,也就是现代的红灯区。唐代的娱乐业十分发达,**大致分为宫妓、官妓和市妓,宫妓只有皇帝才配享用,而官妓顾名思义,便是为各级的大小官吏所占有,只有市妓才扎根基层,直正为人民群众服务。

当然,三种**的修养素质自然也有天壤之别,如果宫妓相当于一线大明星,歌舞团少将级歌唱家,那官妓便是二线的小演员,艺术学院的大学生,而市妓就只能是夜总会的坐台小姐。

在整个冤句县城,烟柳巷是最繁华热闹的地方,在这里看不到贫穷的面孔,只有一张张玉面桃花、春风得意的笑脸,一个个穿着绫罗绸缎,红纱绿袖的身影。卖笑的,买醉的,人人都欢颜笑语,如处世外仙境,逍遥快乐无边,与那巷外一张张乞讨者绝望的表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个世道,真他娘的扯淡啊。”于轲穿梭在其间,看着眼前繁华之影,心中只能暗自感慨。

门口招呼客人的假母许三娘大老远便瞧见了于轲,还有那他那头垂头丧气的毛驴,忙不迭的扭着丰满的腰枝奔了过来,似笑非笑,似嗔非嗔道:“哎哟,于郎呀,你又是姗姗来迟,里边的几位客人可都等了好久了,巴巴的盼着听你新谱的曲子。”

“让三娘久等了,路上遇上些花子,耽搁了些时间。”于轲并没有说是看书看过了头,却把责任推给了那些可怜的乞丐,他是怕三娘又笑他白日做梦,无权无势也想去考举人。

“罢了罢了,甭解释了,奴知道你定然是看书看迷糊了,赶紧进去吧。”三娘牵着他的手将他拽向里边。唐帝国胡风颇重,时人性情开放,于男女间的礼防嗤之以鼻,何况这里又是青楼教坊,更可肆意纵情。作为一个现代人,于轲独独在这里才能找回几分故国的熟悉,于是他便抱紧怀中古琴,任由三娘白嫩的手儿拉着他走入了那片纸醉金迷、灯红酒绿之中。

“于郎来了,于郎来了。”身边无客的花娘们瞧见于郎进来,个个欢喜,齐齐迎了上去,将于轲围在其中,那个秋波连送,这个纤手拉扯,肆意的嬉笑调弄。

现代人营养丰富,身高普遍高于古代,于轲将近一米八的个头在这个时代算得上是名符其实的“七尺男儿”,再加上他本来就生得俊朗,皮肤白净,自然称得上难得一见的美男子,哪个姑娘能不为之心神荡漾,更何况是这些风尘女子。他在这沉雪阁工作了三月有余,每次前来都是如此的受欢迎。

“各位娘子,某近来编了一首新的琴曲,到时还要劳烦各位排几段新的舞蹈。”于轲对这些花娘们一向是彬彬有礼,他喜欢和她们相处,或许也是因为几分同情。宫妓多为朝廷征选的女子,官妓则多为被抄家罪没为奴的官吏女眷,而市妓则多为民家女子,为生活所迫,不得已自愿投身,或是被父母卖入教坊,论她们的身世来历,却是更加的凄苦。

“于郎又编了新曲呀,定是为奴编的,奴回头就编排一曲独舞出来。”身穿红纱的云娘抢先说,轻掩半裸露的肩膀轻轻的磨蹭他的手臂,媚眼如丝,充满了诱惑。

“别臭美了,于郎怎么会为你编独舞呢,你瞧瞧你那腰,都粗了一圈,丑也丑死了,怎么配得上于郎的曲子。”

“就是,也不害臊。”

……

其余的**们叽叽喳喳的取笑数落云娘,云娘气之不过,便和她们争吵了起来。她们平日里说话都是含情似水,酥柔如肌,即便是争吵之时也如莺歌燕语,听着回味无穷,于轲也不说话,只是笑眯眯的倾听她们吵架。

“去去去,吵什么吵,沉雪阁不用做生意了吗,客人这么多还不快去招呼。”三娘看不下去,板着脸把姑娘们哄散,然后换了一副笑脸道:“于郎呀,客人们听说你今天要弹奏新编的曲子,老早就把‘醉月轩’的位子订下了,这会都坐满了,奴钱也收了,你这新曲子可别让客人们失望啊。”

“三娘放心吧,某的这首新曲定比前几首更受欢迎。”于轲很是自信。

三娘松了口气,笑道:“于郎编的曲,奴向来都放心,不知这首新曲唤作什么名字?”

于轲探起手来,戏笑着抹过假母的鬓间垂下的青丝,戏笑道:“这首新曲,叫做《发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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