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不管对还是不对,他终究已经同意了霍去病请战的要求,接下来的一切就全看他自己了。
卫青重新坐回帅案前,开始细细的琢磨起接下来的军事行动。
......
霍去病手持卫青的令箭,兴高采烈地跑出了大帐,可他在帐内帐外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却让人不由大跌眼镜。
在帐内时他还高兴的像个孩子,又蹦又跳的,可是当他走出了大帐的那一刻,霍去病收去了脸上的表情,冷漠如铁,脚步沉稳而又厚重,一步步向着远方的军营走去。
现在的他,是一个校尉,是一个可以统帅八百精骑的校尉,在别人的眼中,他可能还是一个孩子,但是在霍去病的心中,别人拿他当孩子可以,可自己却一定要把自己当成一个千军万马的统帅来看。
别人不拿你当回事儿,自己也要把自己当回事儿,看一看这份心态,而终有一日那些瞧不起他的人,都将因霍去病三字而心悦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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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去病握着卫青的令箭,走过了一座又一座帐篷,在那些早已被他记在脑海最深处的帐篷前,霍去病都会进入其中,短暂逗留片刻,等到他出来时,身后便跟着五六名体格健壮的汉军士卒。
霍去病跟卫青要了八百匈奴人的降卒,不得不说,霍去病很聪明,很会替自己找帮手,在现如今的大汉军队中,战斗力最为彪悍的,恐怕也就是那些匈奴降兵了。
自几年前的河南之战爆发,大汉军队这些年的主要对手就是匈奴人了。
由于士卒常年跟马背上的匈奴人交战,所以边关将士们的战斗力维持在了一个顶点,可以说目前的大汉军队皆是一群虎狼之师,将领敢打敢冲,士卒悍不畏死,勇往直前。
可若是论单兵能力的话,大汉的军队,相比如匈奴人还是要差上那么一点。
毕竟一个从小到大吃的都是五谷杂粮,而另一个则是天天吃肉,虽然后天的训练以及无数的征战所总结下来的经验,已经让两方的士卒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但终归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霍去病也正是看中了匈奴人的单兵作战能力极强,所以才会向卫青开口要人,不然,他是绝不会带那些匈奴蛮子出外进攻的。
除此之外,霍去病之所以要了这么多的匈奴降兵,根本原因就是匈奴人熟悉漠南的地形,可以很好地为他引路,让自己能够快速突入他们的大后方,大肆砍杀,也就是卫青心中响起的以匈治匈四个字。
不过......霍去病骗了卫青,因为很快他就挑选好了八百精骑。
八百名身穿大红色汉军骑兵战甲的士卒,于大营内排成了五列,整齐的立身于战马的马背上。
精骑们手中锐利的长枪和身上的暗红色战甲,在阳光的照耀下,分外夺目,这里的每一人,脸上,内衣之下,都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刀伤,对于他们而言这是一种荣耀。
相比如那恐怖的刀疤外,更恐怖的还要属这些人身上那与生俱来的肃杀之气,这是自尸山血海的大战中所磨练出的盎然杀气,只有百战不死,数次从死人堆中爬出的老兵才能有这样的气势。
八百精骑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与霍去病一般,冷漠如铁,丝丝寒气,顺着他们的甲胄之中透体而出。
四周站岗的汉军步卒,都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
八百常年征战沙场的无敌精骑,两千四百匹优良战马,再加上那个名为霍去病的少年将军,此战若不胜,天理难容。
不错,在卫青的鼎力支持下,汉军拨出了两千四百匹战马来武装这些骑兵,他们胯下的战马皆是数一数二的良驹,每一名骑兵的标配都是三马一人,跟日后横扫亚欧大陆的蒙古铁骑一个待遇。
卫青为了霍去病真是下了血本。
此刻,在这八百人所组成的军阵最前方,便是一身大红战袍,盔甲鲜亮的霍去病。
霍去病驱动着胯下的战马,缓缓的从这些精骑的眼前走过,打量着他们中的每一人。
在这八百人里,匈奴人占了绝大多数,而且很好辨认,匈奴人大多长相粗狂,其中绝大多数人更是蓄着浓浓的胡须,头盔边还会顺出几条匈奴民族独有的发髻,让人一眼看过,便会清晰的知道,谁是匈奴人,谁是大汉军。
可眼前的八百人中,匈奴人虽然很多,但充其量也只有五百人而已,哪怕这五百人是数千匈奴降卒中,战斗力最强,杀人最为麻利的优秀将士。
不过......有一点不得不说,抛开五百匈奴精骑不谈,那就是剩下的三百大汉精骑光论个人战斗力,便丝毫不弱于这些天天放火杀人的匈奴蛮子,甚至还更胜一筹。
说来有些不可思议,但正是如此,因为他们都是大汉精骑中最为精锐的铁骑,只一点,这三百人里,每一个人都是打过三年仗以上的老兵。
这一次的出征,霍去病准备了许久,他一直都在心中谋划着此行的一切,所以在进入大军时,霍去病便密切注意到了大汉铁骑中这些能征善战的将士,不夸张的说,这里的每一个人霍去病都能叫上名字,包括匈奴人。
如果让卫青知道霍去病此举的话......只会轻轻一笑,什么也不会说,同样还会在心中对霍去病的做饭表示赞扬。
不过区区几百人而已,算得了什么,他麾下有数十万精锐,如果霍去病想要,他能为他凑齐五千名打过四年仗以上的老兵。
哪怕卫青替他凑好了五千名最能征善战的精骑,霍去病也断不会要,一来,他现在只是一个校尉,做人要有自知之明这一点霍去病可以说是非常了解。
二来,八百这个数字也是霍去病苦心琢磨出来的。
因为接下来他要深入大漠上百里找寻战机,如果携带兵马过多,势必会被匈奴人发现,这样一来深入数百里,发起闪电战的雷霆奔袭也就没任何意义了。
而一支不过千人的汉军铁骑,匈奴的斥候们是不会放在眼里的。
......
刺眼的阳光照耀在霍去病俊朗的五官上,烤的他浑身火辣辣的,霍去病伸出手遮住了眼睛,半眯着眼瞧着半空中好似或火团一样的光球,看着看着,霍去病竟不由失神了,即便被太阳照射的泪水长流,他也没有知觉,痴迷的望着那半遮的日光。
现在自己的心情不正好似高空中那火热的烈日吗?数年的抱负,数年的准备,数年的心血,都将在今日迎来回报,他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太久,好在,老天爷并没有和他开玩笑,让他如愿以偿的等到了今日,等到了披甲上阵,独自统领一军的时刻。
霍去病放下了遮盖阳光的右手,闭目养神,恍惚间,他的脑海中出现了那名站在家门口,满眼泪水,喊着我等你回来的少女,想到少女,霍去病的激动的心情,竟一点点平稳了起来。
梦瑶,待我得胜之时,便是你我相见之日。
霍去病睁开了自己那一双如虎豹般凶猛的双瞳,对视眼前的八百精骑,一声令下,“出发。”
“驾。”马鞭一扬,身披大红战甲的霍去病驾马朝着大营外冲去,紧接着,八百铁骑牢牢地跟上了他的脚步,驶出了大营,掀起了一股冲天的沙尘。
八百精骑犹如一道洪水猛兽策马奔袭与广袤无垠的沙漠之上,在那一面又一面的汉字战旗中,一杆霍字大旗迎面飘扬与最前方,执旗手是一名三十多岁,相貌寻常的普通士卒,他叫周兴。
对于周兴而言,这是他一生最难以忘怀的一段时光。
他跟随着那个男人进行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战,而他也是他的执旗手,此后的每一战,周兴都跟随与霍去病左右,为他牢牢的执起那面霍字大旗,直到永远,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我是你的执旗手,我这条命是你救下来的,周兴,虽死无憾。
在灼热的阳光照射下,霍去病带着他的八百精骑,踏上了自己传奇人生的第一步,原地,只留下了一团又一团凌乱的马蹄印。
.......
沙漠深处,某座大型的匈奴王庭外,五个穿着怪异的人趴在一块图土丘的身后,贼兮兮的看着远方热闹的匈奴部落,和那成片的羊群。
这五人正是黄小伟他们哥五个。
本来按照原定计划,他们是要骑着自行车直接来到霍去病身旁的,但不知道怎么回事,黄小伟第一次到达的时候,正巧赶上霍去病带着八百精骑从他们的眼前跑过。
遮天蔽日的尘沙,直接把五个人变成了兵马俑,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刚从哪个坟里刚挖出来的。
最可怜的还要属蒙恬,他一看见那些大汉精骑,便张嘴大喊:“小军,小军,蒙大哥来看你了。”完事就吃了一嘴的土......
没办法,霍去病的速度实在太快了,竟然快到了瞬间移动都跟不上,黄小伟没办法,继续移动,可是每次他们都是只能看见霍去病的一个背影,给五人这个气啊,一整天下来,他们什么没干,尽追霍去病了.......
到了最后,也不知道是自行车的瞬间移动使用的太频了还是怎么样,再一次瞬移后,黄小伟他们忽的一下,就来到了一座匈奴人的王庭,这一次,黄小伟他们来的太早了,霍去病要是没有意外的话,几天后才能到达这里。
而五人也是懒得追了,干脆就在这里等着好了。
现在,这五个混球正琢磨着怎么弄点吃点喝的。
来前忘了准备干粮,就秦始皇兜里藏了两块鸡翅膀,刚刚还被五个人全给分了......